
是不是该分分清“侦探”和“警探”的区别?简单概括: 1. 服务对象私益vs公益 2. 侦探允许一定的“自治正义”,而警探只需要把犯人送到忒弥斯天平之上。 3. 侦探手段激进戏剧化,警探手段温和重流程。 4. 侦探作品偶有官方警探介入以求让渡一部分权利,警探作品一般不会有此类合作。 福尔摩斯和加贺恭一郎就是两者各自的代表,福尔摩斯常服务权贵甚至维多利亚女王,加贺服务邻里片区,职能本就不同,不存在优劣问题。 虽然存在模糊边界的作品(如阿加莎会让波洛尽可能多地服务萍水相逢的普通人;陈浩基会让关振铎采取非凡手段),但这不代表侦探角色失去原来的职能,甚至拿来拉踩。 这个评论就和“希望中国多一些厨子,少一些理发师”一样不可理喻。
😐我觉得这个人的意思是希望有更多像加贺一样关注人情冷暖而不止真相,不止解决问题还要抚平案件带给人的创伤的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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