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者看来,本译后记的作用有三:
一是欣赏写作技能,对索尔·贝娄的作品风格有初步把握,并明白本书在其系列作品中的地位;
二是领会写作精神,促进本书内容有更为深入的理解,作为阅读本书的辅助器和引导器;
三是寻求读者共鸣,欣赏一位普通读者的切入视角与阅读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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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说,贝娄是有点儿“悔其少作”的。按照罗丝·米勒的说法,“贝娄总是轻视他早期的作品,经常带着嘲弄的口吻说,自从他看过校样以后,就再没有读过那种玩意儿”。“悔其少作”从一个方面讲,是作家不满足于过去的成绩,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攀登新的高峰的表现。但从另一个方面,鲁迅有过耐人寻味的批评:“我想,这大约和现在的老成的少年,看见他婴儿时代的出屁股,衔手指的照相一样,自愧其幼稚,因而觉得有损于他现在的尊严,——于是以为倘使可以隐蔽,总还是隐蔽的好。但我对于自己的‘少作’,愧则有之,悔却从来没有。出屁股,衔手指的照相,当然是惹人发笑的,但自有婴年的天真,决非少年以至老年所能有。况且如果少时不作,到老恐怕也未必就能作,又怎么还知道悔呢?”
其实,贝娄于1944年出版他的第一部长篇《晃来晃去的人》时,马上就要跨进“而立之年”的门槛,而且在文学车间里已经磨炼过七八个年头,已经不是个少年学徒了。况且文学史上有些名家的第一部长篇,如霍桑的《范肖》,亨利·詹姆斯的《守卫》,除了大学图书馆还有收藏外,几乎完全被人遗忘,而贝娄的《晃来晃去的人》则常印不衰,一直是人们研究的对象。所以作品一出,评者、读者自有看法,作者的观点只能仅供参考了。
贝娄出版了近二十部作品,风格多变,内容也绝不雷同。出版于四十年代的早期长篇,如本书及《受害者》,尽管在广大读者中没有引起“轰动效应”,但在评论界都得到了好评。它们代表了贝娄创作的一个阶段,自有它们独特的价值。概括地讲,这是两部笔调沉郁、结构严谨的作品。跟作者五十年代以后以《奥吉·马奇历险记》、《洪堡的礼物》为代表的一批文笔挥洒自如、风格幽默诙谐、结构松散的流浪汉式小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但在某些方面,为作者以后的小说定下了基调:一、贝娄小说的主人公无论是大名鼎鼎的作家教授还是学历不高的知识青年,都是大城市里的现代人(而且大多是犹太人);他们思想极其深沉,感情格外丰富;他们喜欢苦思冥想,反省怀疑,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他们苦苦追求人生的意义,既是没有依托的“晃来晃去的人”,又是没有理性的时代的“受害者”。二、小说中展现的是主人公人生旅途上的一段狂风暴雨式的苦难历程,而且主要是内心世界的苦难历程,经过一番痛苦的反省后,总是豁然大悟,有所归依,所以走的总是一条“异化一归化”的轨迹。三、作品背景一地点、时间一总是跟主人公的内心世界相辅相成。绝大多数作品都以芝加哥或者纽约这两个美国最大的城市为背景。西方人早就有“一座大城市就是一片大荒原”的说法,贝娄对人类众多的环境中缺乏人性的恐怖和危险更有深切的体会。作品中的时间往往不是隆冬,就是仲夏。《晃来晃去的人》中写道,“寒冷是邪恶的一部分”,炎热当然也不例外。所以外部环境的压力更增加了主人公内心世界的痛苦。主人公获得精神解脱的时间总在冰化雪消或秋风送爽的季节。
《晃来晃去的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一个在美国等待参军的加拿大青年约瑟夫在等待过程中记的日记,从1942年12月15日到1943年4月9日。约瑟夫这个人物本身就足以展示“晃来晃去的人”现代人的身份危机了。第一,我们只知道他的名,却不知道他的姓;第二,他在美国长大、读书、工作,却始终是个没有取得美国国籍的加拿大侨民;第三,从他描述的家庭背景和外貌特征判断,他是个犹太人,而犹太人恰恰就是漂泊不定的人类的代表。贝娄自己是个犹太人,但他不喜欢别人把他归入犹太作家之列,因为他认为他写的是人类共同的遭遇,只不过是以犹太人为例罢了。他的主人公大多是犹太人,除了他熟悉这个民族生活习性之外,主要是取犹太人的象征意义。
这样的一个有名无姓、在居住国未取得正式国籍的犹太青年生活在芝加哥这样一个粗野的城市里,由于等待参军而辞去了工作,没有工作单位,更显得身份不明,难怪他替妻子到银行兑现支票时因无法证明身份而遭到拒绝。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本来是个学哲学的青年,偏偏找了个旅游局的工作,不仅谈不上专业对口,就是思辨的气质跟这种烦琐的日常事务也是格格不入的。这种工作给他带来的唯一乐趣就是结识了一个他为之办过旅游手续的独身女子,发生过一段极短暂的恋情。可是现在,他等待参军,就连这样一份工作也辞去了。没有生活来源,靠老婆的收入来养活。古今中外,一个男人落到靠老婆养活的地步,他的价值就可想而知了。妻子劝他索性利用这一个阶段的自由和空闲读读书,重新捡起他已经中断了的哲学研究,可是他不知道如何利用自由。自由对他来说反而成了一种越背越重的包袱。他怕见人,几乎断绝了跟朋友亲戚的来往。由于无所事事,便在斗室里枯坐,不是一字不漏、翻来覆去地看报纸,就是听收音机,看女仆打扫房间,或者望着窗外阴冷、萧条的冬景出神,思索着人类的命运,痛感“我们所追求的世界,永远不是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我们所期望的世界,永远不是我们所得到的世界”。他洁身自好,对邻居的恶习无法忍耐,最后发展到拳脚相加的地步。他又敏感得出奇,严格地维护着自己的独立人格,既不接受亲属、朋友的施舍,也受不了他人的丝毫怠慢。他因为昔日的朋友不理他而暴跳如雷,因原先的情人又有新欢把他拒之门外而感慨万端;因侄女对他的失敬而大打出手。他去参加的聚会冷清到要靠给女主人施催眠术来刺激气氛的程度。结婚六周年纪念日那天他约妻子上餐厅吃饭表示庆贺,路上碰到的却是压死人而围观的人显得麻木不仁的晦气事。他一方面觉得“龌龊、野蛮、短暂。就像一种媒质,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无孔不入地渗透你的身体,和你结合在一起”,但又认为“不管我愿意不愿意,他们是我的同时代人,我的世界,我的社会,我们就像同一情节中的角色,永远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他不断进行反思:“我有意无意地调来有关我的案情的各种证据,跟自己一生的错误、谎言、耻辱和恐惧对质,我被迫对自己做出裁决,被迫问自己绝不想问的问题:‘这是为什么?’‘我是为什么?’‘我就是为了这个吗?’”他甚至和想象中的另一个自我“替身精灵”对峙。他因同学阵亡自己还在苟且偷生而产生一种负罪感,所以他当兵参战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被杀,从而消除这种负罪感。他也知道战争改变不了世界的本性,它不能最终决定生活的重要议题,也不能从精神上拯救我们。“但也许战争能用暴力教会我在斗室里数月来学不到的东西。”他彷徨苦闷,上下求索,在贮存满腔的烦恼,无穷的怨恨。他认为:“烦恼就像身体上的疼痛一样,使我们敏感地意识到我们活着。当我们所过的生活中没有什么东西支撑、吸引、激动我们时,我们就会追求它,向往它,甚至宁肯遭受窘迫、痛苦,也不愿变得麻木不仁。”他不满周围的虚伪、卑鄙,但并不是个自大狂,他能够承认自己的失败。他把自己的处境跟他的朋友约翰·珀尔做了一番生动的比较:“他在纽约画画,尽管有灾难,有谎言,有道德败坏,还有憎恨和撒落到每颗心灵上的谬误及悲哀的屑粒,但他仍能洁身自好,我行我素。况且,这些运用想象力的工作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不单纯是个人的。通过这些行为,他跟人类最好的部分联系起来了。感觉到了这一点,他就不会永远茕茕子立,被弃置一旁。他拥有一个团体,而我只有这个六面体的盒子。善不是来自真空,而是从跟人的交往中得来的,由爱伴随着的。我待在这个房间里,与世隔绝,不堪信任。对我来说,面对的不是一个开放的世界,而是一个封闭的、无望的监狱。我的视线被四堵墙截住,未来的一切都被隔绝了。只有过去,带着寒碜和无知不时向我袭来。有些人似乎明确知道他们的机会之所在;他们冲破牢狱,越过整个西伯利亚去追索这些机会,而一间房子却囚禁了我。”
约翰·珀尔显然是贝娄小说主人公的“理想结构”。他能“出淤泥而不染”,但又不是一味地孤芳自赏、顾影自怜,不食人间烟火。他就像《受害者》中的老记者讲的那样,既不能“超越人性”,也不能“缺乏人性”,只能保持不折不扣的“人性”。有感于此,约瑟夫也提出了他的最高理想结构——求得自我的解放。他宣称:“我们奋斗终生以求自我解放,或者,换句话说,当我们似乎在专一地,甚至是拼命地保存自己时,我们倒宁肯抛弃自己。在许多时候,我们的思想不够纯洁,我们对外界不甚了了。我们转向内心,作茧自缚,因此,那时候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停止这种我行我素、碌碌无为,专为自己的生活”。
他承认“我独自一人干得不好”。那么他的出路只有在人类中间去寻找,只好接受人类生存的基本事实,所以他最后毅然决然要求立即入伍,把自己融入普通战士中间去。他不无自嘲地写道:
“我不再对自己负责了;我为此而喜悦,我掌握在别人手中,解除了自决的包袱,自由取消了。
为有规律的生活而欢呼!
为有精神的监督而欢呼!
兵团组织万岁!”
《晃来晃去的人》中的世界尽管远离战争,但却被人看作最优秀的战争小说之一,因为它营造了一种强烈的战争气氛。人生本身就是斗争,不仅要跟人斗,而且要跟种种非人的力量斗,还要跟自我斗。三四十年代,风行美国的作品是多斯·帕索斯、海明威、法雷尔、沃尔夫、斯坦倍克的以反映外在现实见长的小说,而《晃来晃去的人》则专注于人的内心世界的剖析。它开宗明义的第一篇日记就向那种所谓的“硬汉”世界宣战,因此它有扭转创作风气的作用,所以博得了包括大批评家埃德蒙·威尔逊在内的批评界的交口称赞,认为它是四十年代文学的可喜收获。威尔逊说:
「该书是战争时代非战斗人员经历的一个绝好写照。书写得很精彩,绝不沉闷……它也是对萧条时期和战争中成长起来的整整一代人心理的一个最忠实的刻画。」
《晃来晃去的人》尽管是四十年代美国文学中的优秀作品,但还不能全面体现贝娄独到的艺术风格。从结构上讲,尽管作者在日记体里运用了内心独白、自由联想等手法使时间和空间的跨度大大拓宽,但日记体小说毕竟不是他的首创,后来的《赫索格》中的同名主人公给今人、古人、活人、死人写信,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的手法才体现出贝娄独具的匠心。从内容和笔调上讲,评论家一致认为《晃来晃去的人》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卡夫卡明显的影响。大概这就是贝娄羞于提起的原因吧。
蒲 隆
1997年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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