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書有一處嚴重的用字錯誤。「劉屈氂」的名字,此書全誤作「劉屈牦」。作者還加了個“註釋”,說“今簡體字書作「牦」”。
按所謂簡體字作「牦」,是氂牛之氂,簡作牦。也就是說這個簡化字是有適用範圍的,絕不是見了“氂”字就可以寫成“牦”。人名「劉屈氂」從來都只能用“氂”,決不能用“牦”字。
本來漢字簡化根本是一項錯誤的行爲。文史書,本應用正體字出版。若格於當前國統不正下不正常的出版情況,不能用正體字,而只能用簡化字出書的話,亦不應把簡化字都沒有簡化的字,再“過度簡化”也。
況且,「劉屈氂」又有寫成「「劉屈釐」的。可見這個“氂”字在這個人名中不能讀如氂牛的mao,而應讀如li音。(參《漢語大詞典》,「氂」有li音)更可見「劉屈氂」的“氂”決不能寫成“牦”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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