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权利与历史 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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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 [已注销] 2017-06-13 20:28:40

    “在施特劳斯看来,西方现代性的全部问题,在于类似康德这样的哲学家抹煞了哲学家的自由与普通人的自由的区别,他们想当然地以为哲学家所欲也就是全人类所欲。”

  • 11 极度蓝旋风 2019-09-10 13:57:16

    施派入门必读!(似乎对“入门”也不是很恰当) 搞不懂为什么甘阳老师那篇导言那么多人吐槽,个人感觉对于初步全面了解施特劳斯学派还是极有帮助的(读了两遍);国内有些黑刘、甘二师的人感觉都是为了黑而黑,有些无语。 可以看出猛大的《自然社会》是对第五章更全面、稍浅显的一个阐释。 一查译者,就在读完这本书前不久的几天,刚上任清华副校长,可喜可贺hhh。

  • 19 Blade King 2018-07-07 11:21:39

    没看完,施派的这种路数非常不对胃口

  • 15 南渡 2018-05-07 10:43:26

    4.6 施特劳斯可以算作一位思想家,他的思想是独树一帜的,王学,但根基却是无根的,善优先于权利,让善回到形而上学吗? 是否阻挡自然到自然权利的历史车轮吗? 有一种古典虚妄的幸福,与哲人的臆梦之感,但是对于哲人来说有一点是可取的,在泛滥的民主化社会,一定程度温良的处世艺术

  • 19 Hypnos 2017-09-02 17:48:42

    最近重读了一遍... 可以推翻之前的部分结论... 但是还是不能表述什么... 只能说放置... 甘阳的序看起来还是又臭又长...

  • 7 DOPAMINE 2020-12-25 20:09:08

    在施特劳斯看来,古典自然正当之所以让位于现代自然权利,是因为历史主义。但对历史主义的驳斥并不很有力,历史主义-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狂热的蒙昧主义,这条路施特劳斯走得操之过急。可参见安克斯密特的《历史主义的必要性》,对“历史主义”做了更现代的诠释。相较之下,关于霍布斯、洛克、卢梭三人的自然状态的分析倒更让我信服。对韦伯“价值中立”的质疑是有力的,拒绝对研究事物做出价值评判的态度与做法是否属于智识上的不诚实?

  • 1 Engelsüß 2024-02-16 16:05:54 中国香港

    写得好乱( ゚д゚)

  • 2 SoccerObsidian 2022-02-28 01:52:04

    我是文盲我读不懂我真的只能够看出施特劳斯思维过程中的些许胡塞尔味道💔💔💔

  • 7 人过鹿死寻僧去 2019-05-10 23:15:09

    五星不能再少,可以读十遍。感觉施被海影响有蛮大,比如拿笛卡尔数学式的从自明真理出发的哲学来解释霍布斯和卢梭真的始料未及,但仔细想想卢梭和霍布斯排除社会性试图寻求最本源的最自明的自然状态/自然权利来作为政治理论的始基极类笛悬置怀疑的方法。而这种数学式的方法导向两种实践-理论、事实-价值区分也不足为奇了,最终归结于伯克的天意>善的观念,黑格尔的历史神学以及尼采克尔凯郭尔的反动亦随之出现——回到开头韦伯和历史主义,而施特劳斯指出历史主义中本身蕴含的超历史性,韦伯信念伦理中可善可恶的混沌性(自由>善),事实与价值区分中建立在纯事实基础上的社会科学的不可能性(联系海德格尔的主体和价值)。而施倾向于从古典自然权利论中汲取资源,合于自然并非从私欲、历史出发,而是人的灵魂-城邦秩序之协调/正义。爱惨古希腊。

  • 1 风后 2020-12-31 10:56:29

    这书,能不能把甘阳的导言给剪掉?这么厚厚一大叠!

  • 1 竹山寺者 2024-06-03 15:13:09 江苏

    边看《进击的巨人》边看施氏的书,有没有大佬有兴趣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一下进巨的“崩坏”。

  • 1 φ 2025-01-27 14:33:58 广东

    每个思想家都有可取之处,但也有论证的有问题的地方,施特劳斯自己没有说清楚怎么分好坏,什么是自然法,为什么自然法一定存在一定就好,结果就是空对空。不过哲学史的写法应该有其意义。甘阳的序无论是否有曲解,可能都有利于理解现在的美国。最早的国施派之所以喜欢施特劳斯,可能纯粹是敌人的敌人是朋友罢了。未明子说施特劳斯没有自己的看法1-4-1-4,就是一个骗子,不过我记得施说过(在《自述》里面?),他是一个隐藏的很深的尼采派3-3-3-3。

  • 1 味无味 2024-10-27 10:24:51 北京

    ①第四章是全书的核心所在,是从古典哲学到古典政治哲学的过渡。全书的结尾恰恰回到全书的开头。②古典政治哲学:善的生活就是人性的完美化,它是与自然相一致的生活。制约着善的生活的一般特征的准则叫做自然法。合于自然的生活是人类的优异性和美德的生活。善来自于人的社会性。③霍布斯:自然法的全盘基础不能在人的目的及其完美性上,而是在其自然状态。如此,人只存在着一项不折不扣的权利,而并不存在什么不折不扣的义务。义务不过是派生来的契约,实质上来自于主权者的意志。④卢梭:把人性理解为可完善性,进而认为自由是真正的自然权利。他所指向的是不再被理解为自然法的一种理性的法则,而是我的欲望通过普遍法从而将他自己转化成为了一种理性的欲望。在公民社会中,善的生活就在于在人道的层次上所可能达到的限度内最大程度地接近自然状态。

  • 1 周虎 2019-07-12 17:58:08

    多一星给甘阳的序 最后讲卢梭和伯克的章节有些乏力了

  • 2 灌园童子 2022-11-15 03:01:14 美国

    最近重读,中译本确实不错,但还是忍不住吐槽一下几处翻译的问题:第二章27段(英文本 p63)、第三章18段(p93)分别漏译一句。第三章35段(p106)把ineffectual看成intellectual,还专门在中译本上加注括号。

  • 1 ZERO 2024-02-14 11:23:32 湖南

    学术专著类果然对我而言就像是大海捞针,多亏了序言做出了分析、概括,不然我什么都读不到。 虽然施特劳斯正文内容我难以琢磨,但对他的书写方式还是可以评价一两句我的个人感受的。比起直接输出、立自己的观点,写的很像是单方面的辩论文案——极尽全力和角度、不断地辩驳前人的方法、理论,虽然说都是以他本人自己的想要表达的东西密切关联着,但看着看着就忘记施特劳斯自己到底想说什么了。

  • 0 icarus 2019-09-16 06:13:53

    强烈个人色彩的解读,最好自己先读过原典。甘阳的序很好。

  • 0 怒歬 2019-09-12 02:50:39

    读懂了。古今之争的区别:哲学(理性、反思设计着合于自然正确的统一性的超越的最佳政治)与历史(个性的地位高于自然正确,要求不规则性),后者的标准内在于历史(权威的神话—世俗的历史主义),割裂价值(应然)和自然(实际),导致虚无主义。强调哲学的非历史性,施也清醒地知道,哲学对于城邦的的颠覆性和危险性。——1.并不至于直接推导出国家主义。2.施的哲学(自然)反驳神话(权威)的部分,或许在信仰这边看,二者区别不大,最终都是神位。——可见,我更倾向沃格林。

  • 1 大庭叶藏的喵 2021-04-05 15:28:49

    读导言、前沿、两篇序言(1-87页),施特劳斯本人的导言及1-4章(1-167页)。甘阳的丛书导论尤为清晰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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