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etaphsics of Virtual Reality》(《虛擬現實的形而上學》)中作者提出了七個虛擬現實的概念特徵,其中第五個是「遙在」,即人存在於一個遙遠的場所,在他處,對於虛擬世界中的其他人而言,都是真實有意義的,因此是一種「存在」而非虛幻。 表示很質疑這種說法,如果按照作者這種邏輯來說,對於其他人而言真實有意義就是存在。這種以對他人而言存在即存在的「存在」是真正意義上的「存在」嗎? 如果人的人腦、人身不存在了,人的生物性都不復存在了,原生的人類物種消失了,人以某電子化信息數據形式存在在虛擬現實中,人類還算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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