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先啟後 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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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优雅骑士 2019-09-04 21:14:06

    刘志伟老师以明清徽州府的田赋科则演变为例,展现了这一时期田赋由差役向土地财产税的转变过程。明初的田赋虽然是按田亩为单位确定缴纳数额,但在实际征收中,民户还需要承担因民收民解与坐定仓口所产生的额外负担,并依靠里甲制度完成缴纳,其本质是户役而非土地税。成弘时期,虽然田赋开始陆续折银征收,但不同项目的折银率却受到仓口、缴纳物等因素的影响而轻重不一,实际仍以实物税额为本位。万历年间,随着官收官解以后仓口制度的消亡,再加上田赋与徭役中折银项目的合并,银额成为了实际征收的田赋税额,而本色田赋额只是扮演了官府帐册上摊派对象的角色,甚至出现了每亩折银率这一全新的简明科则。但直到清初,这一简明科则才正式成为国家制度,土地成为了田赋唯一的课税客体,田土科则成为了真正的土地财产税征收税率,标志着现代田赋制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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