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研究》的原文摘录

  • 传统的以及与逻辑学划界有关的争论问题有以下这些 1。逻辑学究竟是一门理论学科还是一门实践学科(一门“工艺 ( Kunstlehre)。论”( 2。它是否是一门独立于其他科学,尤其是独立于心理学或形而上学的科学。 3。它是否是一门形式学科,或者像人们习惯于说的,它是否仅仅关系“认识的形式”,它是否也须顾及认识的“质料” 4。它究竟是具有先天的和演证的( demonstrative)学科的特征,还是具有经验的和归纳的( induktiv)学科的特 征在 (查看原文)
    蓝道_RANDALL 2回复 1赞 2020-07-06 20:06:49
    —— 引自第20页
  • 对逻獬学基本概念的澄清之所以困难,自然是因为严格的现象学分析是异常因难的;无论这种对体验的内在分析是根据料的本质(在排除所有经验事实和个体个别的情况下)进行的,还在经验的一心理学的观点中进行的,这些困难总的来说是同一美的。 (查看原文)
    蓝道_RANDALL 1回复 1赞 2020-07-06 20:19:15
    —— 引自第348页
  • ...因为,不是每个正确的判断、每个与真理相一致的对一个事态的设定或拒绝就是一个关于这个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的知识。毋宁说为此还需要——如果我们谈的是在最狭窄、最严格意义上的知识——明见性,即这样一种明亮的确定性:我们所认定的东西存在,我们所屏弃[sic]的东西则不存在;... (查看原文)
    小朋友 1回复 2017-02-22 21:13:43
    —— 引自第22页
  • 最狭窄词义上的知识是关于某个事态的存有或不存有[A版: 有效或无效]的明见性;... (查看原文)
    小朋友 1回复 2017-02-22 21:13:43
    —— 引自第22页
  • 因而真理也是一个观念...无论普遍性的存在或有效性此外也具有何种观念可能性的价值——这是指包含在那些普遍性中的经验个别性的可能存在而言——我们所看到的都是同样的东西:‘真理有效’与‘可能存在着一种能够明察有关含义内涵之判断的思维生物’这两个陈述是等值的。...如果就某些真理种类而言,没有能认识它们的生物,那么这些观念可能性便永远缺乏充实的现实;对真理(或真理种类)的“把握”、“体验”和“意识到”便永远得不到实现。但每一个真理自身仍然是它所是,它保留着它的观念存在。它并不存在于“虚空中的某处”,而是一个存在于观念的非时间王国之中的有效统一。 (查看原文)
    小朋友 1回复 2017-02-22 21:13:43
    —— 引自第22页
  • 第3页注释2“流形”,“该数学概念的中译名出自文天祥诗:‘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查看原文)
    爛貓 2回复 2020-02-16 13:36:05
    —— 引自章节: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