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壹新人文主义与中国民法理论
貳市民社会与市民法——民法的调整对象研究
叁民法典与权力控制
肆中国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
三次讨论综述
伍对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
方法的再认识
陆民法典草案的基本结构——以民法的调整对象理论为中心
柒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比较研究——兼论《民法通则》第2条的理论坐标和修改方向
捌苏式民法调整对象定义在苏—俄本身及其密切联系国的流变——兼论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2条第1款的理解分歧
玖论“确定”与“调整”相结合的折扇骨式的民法对象理论
人身关系论
拾“人身关系”流变考
拾壹再论人身关系——兼评民法总则条文建议稿第3条
拾贰寻找丢失的人格——从罗马、德国、拉丁法族国家、前苏联、俄罗斯到中国
拾叁论失权
拾肆人格权制度历史沿革考
拾伍再论民法中人格法的公法性——兼论物文主义的技术根源
拾陆《绿色民法典草案》人身法二题财产关系论
拾柒商品经济的民法观源流考
拾捌物文主义民法观的产生及其影响
拾玖认真地评论穷人非真人说
贰拾现代的新财产分类及其启示“平等主体”论
贰拾壹“平等主体”民法调整对象限制语研究综述
贰拾贰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关系的法哲学透视——与夫妻关系的比较
贰拾叁论民事屈从关系——以菲尔麦命题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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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0 有用 319 2017-09-21 05:06:12
徐教授代表作。。。横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