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校释(附刘盼遂集解)》的原文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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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困篤,見鬼之至,性猛剛者,挺劍操杖,與鬼戰鬭。戰鬭壹再,錯指受服,(注:《漢書·文三王傳》:“李太后與爭,門措指。”晉灼曰:“許慎云:措置字,借以爲笮耳。”師古曰:“音壯客反,謂爲門扉所窄。”此“錯指”謂爲杖所擊。)知不服,必不終也。 (查看原文) —— 引自第1042页 -
以孝于父、弟于兄为贤乎?则夫孝弟之人,有父兄者也,父兄不慈,孝弟乃章。舜有瞽瞍,参有曾皙,孝立名成,众人称之。如无父兄,父兄慈良,无章显之效,孝弟之名,无所见矣。 (查看原文) —— 引自第1109页 -
父未嘗笞,母未嘗非。 (查看原文) —— 引自第1188页 -
《十駕齋養新錄》七曰:充傳云:“充少孤。”…… (查看原文) —— 引自第11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