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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中说母系继承权如何转换到父系继承权的过程完全是史前时代的故事,作者毫无所知。
请问各位友友有没有其他的书或资料能够让这一转变变得明晰?
既然 母权制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
这种转变是怎样发生的呢?
在生产力不发达阶段,女性创造的财富比男性多。故为母系社会。当对土地的利用更加深入,男女直接劳动力价值,还有创造的价值就反过来了,男性在财产上是优越于女性的。故从母系社会走向父系
我的理解是原始社会群婚制下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社会就只能以母系纽带连结。在这本书第10页中间那一段和第43页第一段都有写到。我感觉恩格斯没有说社会分工和母系之间有什么必然/决定性的联系吧。。。不过这也仅仅是我个人的理解。
这个问题归结为一句话就是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私有制。当人类生产力极度不发达的时候,人类过着靠女性采摘野果为主要食物,靠男性的偶尔打到的猎物作为次要食物时。当时社会的全体财产总和可能比不上现在一个收破烂的,除了每天消费以外,根本没有剩下多少个人财产,继承是有的,但是不多,而且就算继承了这些东西,也没有什么用。当生产力相对发达时,人类拥有了许多劳动工具,人类的食物来源也变成了从田里耕作而来的食物,这时候社会的财产是很丰富的,才使得人们有东西可以继承。
不过母权向父权转变毫无疑问应该是私有财产出现、继承制需要和社会分工的原因
嗯嗯你说的有道理 很可能是有一个男性领袖负责保护领地抵御外族,只不过延续血脉还有维持生产活动主要靠女性,所以女性是真正处于主体地位的。我觉得这个可以参照狮群(虽说恩格斯不认同以动物推人类但是多少还是可以推出一点关系的)狮群就是表面上雄狮为群中领袖,负责抵御其它雄狮,保护领地,但是群中负责围猎、繁殖、养育幼狮的还是母狮,真正可以长久地在群中维持主要地位的是也母狮,所以其实狮群也是母系的~人类社会大抵也类似吧
可以讲解下私有制是如何产生的吗? 对私有制源头这块推理还不是很清晰☺️☺️
继承的东西主要是土地和劳动工具。
感谢豆友,受教了
这是臆测,根本说不通的。第一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没有任何考古发现支撑。第二,既然女性可以采摘食物,男人是死的吗?男的不会采摘?男人必须强行去捕猎?这个逻辑有根本性问题。不过母系氏族是有可能存在的,但是理由跟生产力没有什么关系。
说的是大部分,大部分强壮男性狩猎,少部分老弱病残男性采摘野果。从分析原始社会饮食结构和考古出土的动物骨架等等都能进行这种有点逻辑的猜测吧,你要是不赞同也不必多言。你可以看看其他的学者关于原始社会男女分工的研究。
不赞同就不要说话是吗?滑稽。为什么族群强生产力群体要去做收益低的工作,然后听从低生产力群体的指挥?是因为脑子不好吗?既然你看过那么多原始社会男女分工的研究,你说呀。
你的“为什么男的就必须”这样就错了,我已经不想和你聊了。
你也得有能力说的出来才行。社科真是低门槛。
我其实也很奇怪这一点,个人觉得波伏娃对这点的解释更靠谱一点,母系社会不过是一个转瞬即逝的神话。
呃,我觉得转瞬即逝也是不太可能,社会进步的时间跨度很大的,原始部落存在的时间还是很长的。
我说的不太准确,我的意思是母系存在了很久,母权转瞬即逝,在原始野蛮时期,谁力气大谁权力大,就像狮群一样,领头的是雄狮,尽管雌狮捕猎且狮群为母系社会,因为雌狮子和雄狮子比力气更小。因此我不相信奴隶时期是男耕女织,既然男性能打得过女性,他为什么不直接让女的干活,自己在旁边监工,有一个研究甲骨文的机构(公众号已经被封)指出“耕耘”象形意义是男拿着鞭子让女人下地干活。
母系和父权是可以同时存在的的
个人看法,母系社会并不是父系社会的男女地位互相对调那么简单,母系社会也不是说女人当家,更有可能的是舅父为一家之主,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导致财产和血缘纽带在祖母母亲舅舅女儿侄子的那边传承,而不是祖父父亲姑母儿子这边。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可以是女人(活得长),族长不太可能是女人。因为在生产力十分低下的情况下,族群存活下来最重要的是占据优势资源领地,所面临必然的同类争夺以及大型野兽的进犯,平原河谷谁不想要呢。战争战斗下,领袖是个老太太,这不是胡闹么?不是说老太太地位低,毕竟女性更有可能掌握祭祀权和医术。不过在比较隔绝(如深山或沼泽内)没有战争风险的小部落里,还是有女性族长存在的可能的。
从猴子到猿人到现代人类,哪个阶段会出现母权啊?雄性不可能在某个阶段突然出现体力弱于雌性的情况吧。母权这个想法不太靠谱啊,出没出现过都难说。非洲草原的鬣狗是母权,那是因为雌性比雄性强壮。人类群体中也有母权,现在仍然还有,但也局限在比较隔绝的小部落中,但这些都没有代表性,不能说几个部落有母权就代表人类曾广泛出现母权。还有这个耕耘的解释也够扯的,奴隶就奴隶,还分啥公母啊,我如果有能力强迫别人去种地,肯定优先找个男性奴隶啊,体力更好不是么,能干更多的活。原始社会啥样谁都不知道,你也猜我也猜,大家都是猜,为啥不猜个合理点的。
母权就是不存在的神话。但是女性耕地是有原因的,所谓的奴隶主就是丈夫
这个是有考古依据的,只是那个公众号被封了,而且女考古学家的话语权小,没办法👐
如果说像恩格斯所说,这一转变是随着私有制的发生产生的,那像朝鲜现在不是公有制吗,但他们依然是父权制,我好像还是没太能理解这种转变。
我其实不完全认同生产力的说法,本质是暴力吧
具有生产性的暴力,这是福柯的观点吧
错错错,完全错误,你真的有看这本书吗?
差不多是54页吧,有在巴霍芬的第四个贡献那段里提到
你这个说法太古典了,早就被推翻了,在原始社会时期男女的工作内容都是采摘,而且是区域式的转移采摘,狩猎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这个在《枪炮,病菌与钢铁》里已经说的比较明确了。
朝鲜与其说是公有制,不如说是封建帝制,把金看成皇帝,手下的将军当成封建地主,这不就是一个皇权高度集中的封建国家吗?公有制是说财产属于国家全体所有,即是全体国民的,只不过由一个统一的部门进行调配。朝鲜虽说名义上财产归于国家所有,但整个国家都是他金正恩金家的,这可不就是封建皇权嘛,而且简直是极端的私有制,所以私有制的一切弊端在那里只会放得更大。
哈哈哈哈这个国家的确不太能被当作具有普适性的例证
首先存不存在女性掌权的时代还两说,没有考古学证据;其次你说女性创造的财富比男性多,这是不可能的,根本不需要讨论生产方式,也不需要知道打猎和采摘哪个更重要,只需要知道:1.远古时期物资都为体力劳动获取 2.男性体力劳动能力高于女性 这两点就可以推得男性获取的物资一定大于女性。恩格斯的理论里,女性掌权的根本原因是亲缘关系只能通过母系认定。除了“物资匮乏”这一条大前提,恩格斯并没有在探讨这个问题时引入男女生产力差距这一点。
嗯,首先欢迎讨论。其次和您说明一下,这本书我是在4年前看的,现在对其的复述可能不是完全准确,一切还是参照原书。“女性创造的财富必男性多”,恩格斯的想法是,刚开始女采摘果实而男子狩猎,由于最初阶段对于工具的使用并不熟练,狩猎的风险大,而且不稳定。所以在您所说的“男性劳动能力大于女性”的前提下,在没有进入农耕时代(即人类还没有掌握自主耕种,对于农产品的利用还停留在采摘野果的时期),女性创造财富确实会比男性多。(不过这里有个隐性前提,即男女分工是男狩猎、女采摘)。欢迎讨论!
或许我对于恩格斯在本书的观点有误。我似乎记得除了亲缘关系认定以外,在社会的不同阶段,男女的生产力差别也是构成了男权/女权社会的决定因素之一,包括最早的时代。
感谢回复。其实我想表达的就是,不能臆断一定是男狩猎、女采摘的分工模式。甚至我认为,在那个时期,也就是恩格斯说的野蛮时代,应该是没有所谓“男女分工”这种东西的,而是有一份力算一份力,都无差别地投入在以觅食为首的社会劳动中。举个例子,如果将社会的劳动力统筹规划,采集和狩猎投入的劳动力之比为7比3时,整体回报最大,而假设男性和女性的劳动力之比为6比4。按照你的假设,男性坐拥更高的劳动力,却全部投入在狩猎这种回报率低的觅食方式中,女性虽劳动力低,但投入在了回报率高的觅食方式中,因此,女性所得的觅食成果多于男性。在我看来,这种假设是站不住脚的。在你所说的这种假设下,一定会发生一种现象,就是男性劳动力中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会转移到采摘上去,从而保证整个族群所得的食物最多。此时,男女觅食成果之比永远等于男女劳动力之比,即6比4。
我昨天刚把本书中的第二章《家庭》看完,本章的开头的的确确没有提到母权制的形成是由于女性劳动成果多于男性。其实从我的观点来说,劳动成果的多寡一定会影响社会地位,进而影响权力的掌控权,这一点上我和你的观点是统一的,只不过你是认为女性劳动成果多,所以恩格斯的观点正确(此处“观点”指 存在母权制社会时期);而我认为男性劳动成果多,所以我个人认为恩格斯的论证其实存在缺陷,并不能逻辑严密地说明母权制社会真的存在过。
> 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论坛
在婚姻道德上,两个卖淫算作一个美德。(超脱)
第七章和第八章里大量的的“德意志人”感觉应该写...(玛琦)
文中好几处在论述古罗马时期的时候,出现了“工业...(影逸云清)
74页提到的泰发耳人和海鲁莱人(玛琦)
有点枯燥(三千月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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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力不发达阶段,女性创造的财富比男性多。故为母系社会。
当对土地的利用更加深入,男女直接劳动力价值,还有创造的价值就反过来了,男性在财产上是优越于女性的。故从母系社会走向父系
我的理解是原始社会群婚制下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社会就只能以母系纽带连结。在这本书第10页中间那一段和第43页第一段都有写到。我感觉恩格斯没有说社会分工和母系之间有什么必然/决定性的联系吧。。。不过这也仅仅是我个人的理解。
这个问题归结为一句话就是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私有制。
当人类生产力极度不发达的时候,人类过着靠女性采摘野果为主要食物,靠男性的偶尔打到的猎物作为次要食物时。当时社会的全体财产总和可能比不上现在一个收破烂的,除了每天消费以外,根本没有剩下多少个人财产,继承是有的,但是不多,而且就算继承了这些东西,也没有什么用。
当生产力相对发达时,人类拥有了许多劳动工具,人类的食物来源也变成了从田里耕作而来的食物,这时候社会的财产是很丰富的,才使得人们有东西可以继承。
不过母权向父权转变毫无疑问应该是私有财产出现、继承制需要和社会分工的原因
嗯嗯你说的有道理
很可能是有一个男性领袖负责保护领地抵御外族,只不过延续血脉还有维持生产活动主要靠女性,所以女性是真正处于主体地位的。
我觉得这个可以参照狮群(虽说恩格斯不认同以动物推人类但是多少还是可以推出一点关系的)狮群就是表面上雄狮为群中领袖,负责抵御其它雄狮,保护领地,但是群中负责围猎、繁殖、养育幼狮的还是母狮,真正可以长久地在群中维持主要地位的是也母狮,所以其实狮群也是母系的~人类社会大抵也类似吧
在生产力不发达阶段,女性创造的财富比男性多。故为母系社会。
当对土地的利用更加深入,男女直接劳动力价值,还有创造的价值就反过来了,男性在财产上是优越于女性的。故从母系社会走向父系
可以讲解下私有制是如何产生的吗? 对私有制源头这块推理还不是很清晰☺️☺️
这个问题归结为一句话就是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私有制。
当人类生产力极度不发达的时候,人类过着靠女性采摘野果为主要食物,靠男性的偶尔打到的猎物作为次要食物时。当时社会的全体财产总和可能比不上现在一个收破烂的,除了每天消费以外,根本没有剩下多少个人财产,继承是有的,但是不多,而且就算继承了这些东西,也没有什么用。
当生产力相对发达时,人类拥有了许多劳动工具,人类的食物来源也变成了从田里耕作而来的食物,这时候社会的财产是很丰富的,才使得人们有东西可以继承。
继承的东西主要是土地和劳动工具。
感谢豆友,受教了
这是臆测,根本说不通的。第一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没有任何考古发现支撑。第二,既然女性可以采摘食物,男人是死的吗?男的不会采摘?男人必须强行去捕猎?这个逻辑有根本性问题。不过母系氏族是有可能存在的,但是理由跟生产力没有什么关系。
说的是大部分,大部分强壮男性狩猎,少部分老弱病残男性采摘野果。
从分析原始社会饮食结构和考古出土的动物骨架等等都能进行这种有点逻辑的猜测吧,你要是不赞同也不必多言。你可以看看其他的学者关于原始社会男女分工的研究。
不赞同就不要说话是吗?滑稽。为什么族群强生产力群体要去做收益低的工作,然后听从低生产力群体的指挥?是因为脑子不好吗?既然你看过那么多原始社会男女分工的研究,你说呀。
你的“为什么男的就必须”这样就错了,我已经不想和你聊了。
你也得有能力说的出来才行。社科真是低门槛。
我其实也很奇怪这一点,个人觉得波伏娃对这点的解释更靠谱一点,母系社会不过是一个转瞬即逝的神话。
我的理解是原始社会群婚制下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社会就只能以母系纽带连结。在这本书第10页中间那一段和第43页第一段都有写到。我感觉恩格斯没有说社会分工和母系之间有什么必然/决定性的联系吧。。。不过这也仅仅是我个人的理解。
不过母权向父权转变毫无疑问应该是私有财产出现、继承制需要和社会分工的原因
呃,我觉得转瞬即逝也是不太可能,社会进步的时间跨度很大的,原始部落存在的时间还是很长的。
我说的不太准确,我的意思是母系存在了很久,母权转瞬即逝,在原始野蛮时期,谁力气大谁权力大,就像狮群一样,领头的是雄狮,尽管雌狮捕猎且狮群为母系社会,因为雌狮子和雄狮子比力气更小。因此我不相信奴隶时期是男耕女织,既然男性能打得过女性,他为什么不直接让女的干活,自己在旁边监工,有一个研究甲骨文的机构(公众号已经被封)指出“耕耘”象形意义是男拿着鞭子让女人下地干活。
母系和父权是可以同时存在的的
个人看法,母系社会并不是父系社会的男女地位互相对调那么简单,母系社会也不是说女人当家,更有可能的是舅父为一家之主,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导致财产和血缘纽带在祖母母亲舅舅女儿侄子的那边传承,而不是祖父父亲姑母儿子这边。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可以是女人(活得长),族长不太可能是女人。因为在生产力十分低下的情况下,族群存活下来最重要的是占据优势资源领地,所面临必然的同类争夺以及大型野兽的进犯,平原河谷谁不想要呢。战争战斗下,领袖是个老太太,这不是胡闹么?不是说老太太地位低,毕竟女性更有可能掌握祭祀权和医术。
不过在比较隔绝(如深山或沼泽内)没有战争风险的小部落里,还是有女性族长存在的可能的。
嗯嗯你说的有道理
很可能是有一个男性领袖负责保护领地抵御外族,只不过延续血脉还有维持生产活动主要靠女性,所以女性是真正处于主体地位的。
我觉得这个可以参照狮群(虽说恩格斯不认同以动物推人类但是多少还是可以推出一点关系的)狮群就是表面上雄狮为群中领袖,负责抵御其它雄狮,保护领地,但是群中负责围猎、繁殖、养育幼狮的还是母狮,真正可以长久地在群中维持主要地位的是也母狮,所以其实狮群也是母系的~人类社会大抵也类似吧
从猴子到猿人到现代人类,哪个阶段会出现母权啊?雄性不可能在某个阶段突然出现体力弱于雌性的情况吧。母权这个想法不太靠谱啊,出没出现过都难说。非洲草原的鬣狗是母权,那是因为雌性比雄性强壮。人类群体中也有母权,现在仍然还有,但也局限在比较隔绝的小部落中,但这些都没有代表性,不能说几个部落有母权就代表人类曾广泛出现母权。
还有这个耕耘的解释也够扯的,奴隶就奴隶,还分啥公母啊,我如果有能力强迫别人去种地,肯定优先找个男性奴隶啊,体力更好不是么,能干更多的活。
原始社会啥样谁都不知道,你也猜我也猜,大家都是猜,为啥不猜个合理点的。
母权就是不存在的神话。但是女性耕地是有原因的,所谓的奴隶主就是丈夫
这个是有考古依据的,只是那个公众号被封了,而且女考古学家的话语权小,没办法👐
如果说像恩格斯所说,这一转变是随着私有制的发生产生的,那像朝鲜现在不是公有制吗,但他们依然是父权制,我好像还是没太能理解这种转变。
我其实不完全认同生产力的说法,本质是暴力吧
具有生产性的暴力,这是福柯的观点吧
错错错,完全错误,你真的有看这本书吗?
差不多是54页吧,有在巴霍芬的第四个贡献那段里提到
你这个说法太古典了,早就被推翻了,在原始社会时期男女的工作内容都是采摘,而且是区域式的转移采摘,狩猎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这个在《枪炮,病菌与钢铁》里已经说的比较明确了。
朝鲜与其说是公有制,不如说是封建帝制,把金看成皇帝,手下的将军当成封建地主,这不就是一个皇权高度集中的封建国家吗?公有制是说财产属于国家全体所有,即是全体国民的,只不过由一个统一的部门进行调配。朝鲜虽说名义上财产归于国家所有,但整个国家都是他金正恩金家的,这可不就是封建皇权嘛,而且简直是极端的私有制,所以私有制的一切弊端在那里只会放得更大。
哈哈哈哈这个国家的确不太能被当作具有普适性的例证
首先存不存在女性掌权的时代还两说,没有考古学证据;其次你说女性创造的财富比男性多,这是不可能的,根本不需要讨论生产方式,也不需要知道打猎和采摘哪个更重要,只需要知道:1.远古时期物资都为体力劳动获取 2.男性体力劳动能力高于女性 这两点就可以推得男性获取的物资一定大于女性。恩格斯的理论里,女性掌权的根本原因是亲缘关系只能通过母系认定。除了“物资匮乏”这一条大前提,恩格斯并没有在探讨这个问题时引入男女生产力差距这一点。
嗯,首先欢迎讨论。其次和您说明一下,这本书我是在4年前看的,现在对其的复述可能不是完全准确,一切还是参照原书。
“女性创造的财富必男性多”,恩格斯的想法是,刚开始女采摘果实而男子狩猎,由于最初阶段对于工具的使用并不熟练,狩猎的风险大,而且不稳定。所以在您所说的“男性劳动能力大于女性”的前提下,在没有进入农耕时代(即人类还没有掌握自主耕种,对于农产品的利用还停留在采摘野果的时期),女性创造财富确实会比男性多。(不过这里有个隐性前提,即男女分工是男狩猎、女采摘)。
欢迎讨论!
或许我对于恩格斯在本书的观点有误。我似乎记得除了亲缘关系认定以外,在社会的不同阶段,男女的生产力差别也是构成了男权/女权社会的决定因素之一,包括最早的时代。
感谢回复。其实我想表达的就是,不能臆断一定是男狩猎、女采摘的分工模式。甚至我认为,在那个时期,也就是恩格斯说的野蛮时代,应该是没有所谓“男女分工”这种东西的,而是有一份力算一份力,都无差别地投入在以觅食为首的社会劳动中。
举个例子,如果将社会的劳动力统筹规划,采集和狩猎投入的劳动力之比为7比3时,整体回报最大,而假设男性和女性的劳动力之比为6比4。按照你的假设,男性坐拥更高的劳动力,却全部投入在狩猎这种回报率低的觅食方式中,女性虽劳动力低,但投入在了回报率高的觅食方式中,因此,女性所得的觅食成果多于男性。在我看来,这种假设是站不住脚的。在你所说的这种假设下,一定会发生一种现象,就是男性劳动力中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会转移到采摘上去,从而保证整个族群所得的食物最多。此时,男女觅食成果之比永远等于男女劳动力之比,即6比4。
我昨天刚把本书中的第二章《家庭》看完,本章的开头的的确确没有提到母权制的形成是由于女性劳动成果多于男性。其实从我的观点来说,劳动成果的多寡一定会影响社会地位,进而影响权力的掌控权,这一点上我和你的观点是统一的,只不过你是认为女性劳动成果多,所以恩格斯的观点正确(此处“观点”指 存在母权制社会时期);而我认为男性劳动成果多,所以我个人认为恩格斯的论证其实存在缺陷,并不能逻辑严密地说明母权制社会真的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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