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rstanding Early Civilizations》的原文摘录
(墨西哥谷地阿兹特克一带的人们相信)人死后,生命力离开人体四散,尸体火化,骨灰埋入生前居住的地面之下,4天之后,正常死亡者的心智之灵将游走于地下世界。……经过4年时间,心智之灵深入到寒冷、黑暗、荒瘠和危险的地下世界。如果没有被沿途所经历的苦难和危险耗尽的话,心智之灵将达到最底层——第九层,所有记忆都会消失。4年间,每隔80天都要祭祀逝者之灵,帮助他们穿行地下世界,在那之后,他们的原有身份就消失了。心智之灵还将模糊地残存一段时间,直到被奥梅特奥特尔发送到新的轮回之中。
死于战场或者作为人牲而死的武士的心智之灵则向东漫行,直到80天后融入太阳。连续4年的每个早晨,这些灵魂都伴随着太阳从东方地平线升上天顶。此后,他们化作蜂鸟或者蝴蝶,过着无忧无虑,也没有任何记忆的日子,直到第五个太阳时代的终止。头胎分娩时难产而死的妇女的灵魂向西漫行,连续4年用轿子驮着渐趋衰弱的太阳从天顶到西方地平线。此后,她们变成恶魔,在每个太阳历年的最后5个节日四处作祟,使儿童麻痹或者痉挛而死。溺水、雷击、浮肿或者作为人牲奉献给特拉洛克和其他丰产之神而死的人会化身为居于山中乐土的精灵。人们相信,这些灵魂在4年之后会重新投胎做人,但对过去记忆全失。 (查看原文 )
国王可能最初也是临时军事领袖,但是到了历史时期,他们成为全职领袖,其官署拥有大量农业用地和畜牧群。国王独自负责与其他国家的外交一维护和装备职业军队、训练应征入伍的市民、在建造和维护围绕城市的城墙的过程中进行协调,并负责处理与他国君主之间的外交关系。他们也在不同程度上插手城市内部事务。作为城市庇护神的主要助手或代理人,国王经常宣称有权重新审理由基层法院作出的法律判决。 (查看原文 )
[超自然领域运作的观念]绝不是作为适应系统的文化的附生反应,而是阶级社会如何满足其成员的实际需要的深刻反思的趋同结果。在早期文明中,宗教不仅仅是象征性生产的核心,也是政治事务上的关键对话和论争的主要媒介。 (查看原文 )
因此,不同早期文明中关于祭祀的信仰的共同特征不仅仅是有效的生态适应的被动、附生的反映。它们代表了早期文明共享的对社会关系本质,以及一个阶级在不危及整个系统的情况下剥削另一个阶级的限度的理解。早期文明的祭祀和宇宙秩序的观念构成了政治权力的含蓄话语,协调阶级关系,限制下层阶级暴乱或者上层阶级对农民的过度盘剥等危险的行为。
不管进入早期文明的社会共享何种关于宇宙或神袛的信仰,早期文明的宗教信仰的主要特征是由前所未见的经济和政治机制的考量决定的。这一过程说明,处在特定的发展阶段的互无关联的人类群体将共同的经历转换成为对超自然的类似理解。这些观念的发展令人惊讶地证明,人类思维具有在类似的经济和政治条件下建构类似宗教概念的能力,和运用这些理念稳定社会组织的凝聚形式的能力。这表明,实践理性在形成宗教信仰的一般模式上作用重大,这是文化特定主义论者始料不及的。 (查看原文 )
特定族群的生物性行为,包括人类大脑的具体分析能力,可能都必须用于解释符号本质的跨文化平行发展。所有早期文明都共享众多特征,这些都是将现有知识和行为服务于特定目的上人类需求和自然限制的共同产物。然而,这个统一的文化内核与不能共同进化的历史传统的特质性特征——包括艺术风格、高度特殊化的信仰,甚至还包括价值观和个人志向——相伴生。
现在的研究表明,在阐释早期文明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时,必须考虑更广泛范围内的诸多因素,而不是套用流行理论。社会生物学宣称,短时段意义上的人类行为基于生物性,这是无根据的。但是,它表明,人类行为不能完全从文化和社会角度予以解释。人类是漫长的生物进化史的结果。自然选择对人类象征性思考和传播的能力改变颇多。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这些行为不仅仅建立在普通意义的智力之上,而且建立在长期独立发展的各种特定的认知能力之上。此外,人类有复杂的基于生物性的需求、热望和情绪。相对主义者认为,这些倾向可以以多种方式在文化意义上予以掌控,但是这一论断看起来与人类行为引以为特征的全面跨文化统一性相牴牾。为了阐释统一性,有必要考虑生物性、心理性以及社会性和文化性因素。 (查看原文 )
文化相对主义发展到极致时就会产生激进的主观主义,按照这种理论,对一条信息的每一次解构过程本身就是结构过程,即使是近亲的头脑之中的想法,我们也不能完全理解,更何况是不同文化的其他人。思维与信仰,而不是生存的物质条件,才关键性地决定了行为。
众多文化相对主义者将文化传承性行为的决定力量或制约力量视为普遍的、未经批判性思索的对所习得内容的接受,不论其是有意识的信仰还是无意识的习惯。现实考量或普遍存在的自我利益都被认为不足以改变人们的信仰和习惯,信仰和习惯控制了人们感知、相信和坚持所认为恰当的事物。简而言之,人类所适应的不是世界本身,而是他们所认知到的世界。信仰按照特定的文化轨迹指导行为,因此即使在基本相似的环境之中,来自不同文化的人会有截然不同的行为表现。这就是萨林斯的“文化理性”的本质(Sahlins 1976)。 (查看原文 )
如今,提出所谓的科学阐释都是主观的,因而也不可避免地证据不足的论调似乎颇为流行。在社会科学中,绝大多数阐释都是暂时的,也常常是内容含混的,而高阶理论常常被认为超越了直接证据所能企及的范畴。唯物主义的以行为为导向的方法与唯心主义以文化为导向的方法相比,并没有任何证明其更客观的决定性证据。然而有限度的证据总胜于没有证据,不那么完善的理论总是迈向更好的理解的基石。文化决定论和生态决定论都是有害的。文化决定论预先排除了对跨文化规律的考量,而生态决定论则无视文化特质性。 (查看原文 )
我不会按照人类学家传统的“民族志表现”的方式将资料表现为仅存在于特定文明的特定时段的生活方式。相反,我认同社会人类学家伊文斯一普里查德(EvasPritchard)的说法,即判断一个文化的不同组成部分是如何功能性地相互关联的最好办法是观察它们如何在长时段内相互影响产生变化的(Pritchard 1962)。对官僚结构如何随着上层社会相互竞争的不同派系寻求改变现状以适应自身利益而发生变化的观察,在理解政治组织上尤其有效。我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为了研究变化本身,而是为了更好地理解每一个早期文明。 (查看原文 )
文明的一般模式没有跨地区传播。如果经济、社会和政治组织上的主要相似性是由传播造成的话,则地理分布上最为接近的文明,最容易相互接触的文明应该表现出最大的相似性。但是,毗邻的古代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结构性差异甚至大于埃及文明与印加,或者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与中美高地文明或约鲁巴文明之间的差异。结构性近似并不对应地理或时代的近似,与环境的近似也无关。尽管古典玛雅和阿兹特克文明之间存在历史关联,共享众多文化特征,结构性差异使它们都被纳入到研究样本之中。因此,我们无须断然否认早期文明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历史交往,但仍然可以将它们看成独立发展的样本,因而也是比较研究中同等重要的单位。 (查看原文 )
在早期文明中,超自然力量被认为是蕴涵于自然之中的,在公元前最后一个千年纪中,在希腊、中东的一部分、印度和中国,自然世界变得越来越世俗化。超自然能量曾经被认为赋予树木、岩石和星辰以理性、情绪和愿望,以及能量;但此时自然世界已不再受到超自然能量的驱动,物质世界毫无生气,植物和动物都缺乏人类所拥有的理性和内在洞察能力。世界及世间万物成为人类必须通过观察才能理解的对象,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更有效地控制世界及万物。
这种新的理解意味着自然世界和超自然领域第一次被清晰地区分开来。对于自然和社会领域需要按照不同方式予以理解的认识鼓励了新的、更激进的探索自然方式的发展。一些哲学家否认所有的超自然事物的存在;另一些哲学家则将超自然领域视为遥远的、基本上和人类日常生活毫不相干的存在。 (查看原文 )
第三章已经指出“阶级”是理解早期文明的关键概念,但是,并不存在一个类别词汇与每个早期文明中的“阶级”相对应。它的缺失可能无关紧要,因为在早期文明的语言中,类别词汇本不常见。一般性词汇“宗教”不见于埃及,也不存在于古典希腊时期,但这无法否定宗教在这两个社会中发挥了主要作。类似的情况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没有“法律”一词,但不意味着这种文明缺乏法律系统。巴比伦语言中不见“法庭”一词,也不表明这里没有任何正式的诉讼。“宗教”一词的缺失可能意味着在古代埃及,宗教已经和日常生活密切地融为一体,无需单独说明。同样,不能区分“阶级”可能反映了社会组织的概念并不显著,而是存在于包含了宗教和其他因素的更广泛的情境之中。 (查看原文 )
历史学家和政治科学学者将两种截然不同的统治方式,即联合(直接的)和霸权(非直接的)都冠以“帝国”之名,结果造成混乱。前工业时代晚期政权往往为了更粗暴地掠夺被征服国家,采取了直接统治。最野心勃勃、政治上最成功的帝国最终转变成为长治久安的区域性国家,而其他国家则根据占优势的国家的实力扩张和收缩。霸权帝国采取非直接方式管理,以软硬兼施的方式迫使其他独立国家屈从和纳贡。为了避免混淆截然不同的政治结构,引起时代错置,我将霸权“帝国”称为朝贡系统。 (查看原文 )
韦伯主义社会学家温柔地将国家定义为在特定地区内垄断武力合法使用权的政府。而克思主义者则更讥诮地将国家看成保护统治阶级的财产和特权的暴力机器。尽管这些定义表明了国家的概念,但是,即便从纯粹的政治观念出发,它们也不足以描述国家是如何运作的。暴力从来都不足以维持社会秩序。社会秩序取决于大多数人接受的行事方式。社会控制暗藏在社区、经济机构和家庭之中,领袖们通过经济、社会、意识形态压力和操纵公共意见,施加独特的控制形式。在统一的政权中,公共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那些控制社会其他部分的人与国家及相互之间的合作意愿。
国家也可以被看作从社会提取资源,必要时动用武力,以维系自身,防御他国侵袭,维护领土完整的管理机制。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它必须维持社会和经济秩序,使普通居民确信,虽然国家对他们发号施令,但可以使他们比在国家不复存在的情况下生活得更富裕、更安全。因此,一个稳定的国家拥有双重任务,既要保护上层阶级的特权,又要保证下层阶级不至于被盘剥、压榨和排斥到揭竿而起,动摇社会秩序。
为了实现这些任务,国家必须能够征收赋税,管理所属产业,并为军队、警察和公共事务提供经费,以及抑制官员和豪强的欺榨。这样的管理体制毫无疑问花费巨大,并且常常面临沦落为食利自肥,因而破坏而不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危险。早期文明中,只有君主或者少数议事会首领明确关注官僚机制的整体性功能平衡。大多数官吏在能逃脱惩罚的情况下都会通过挪用或转嫁等手段,以国家利益为代价,谋求自身、家庭及亲友的利益。 (查看原文 )
商王可娶多妻,这样能够建立和巩固王室和王国之内的主要家族之间的联系。子族王室实行内婚制度也有据可查,武丁和妇好就都属于子族P。Chang1986:130)。王妃以及其他生活于王宫中的宫廷女性除了生育儿女之外,都会帮助王室男性成员管理国家。她们宣布圣旨、发布诰命、参与祭祖和其他宗教仪式、组织农亚生严、监督收税、征兵以及在少数情况下领兵作战。最重要的,她们处理与父母家庭以及出生地区相关的王室事务。她们可能是君主和各地显贵家庭之间的最有效的联系。因此她们可能承担了众多在后世由宦官承担的官廷职责,至少在西周之前郑设有亩官的记录(Ceel1937:293)。在周代,两位首辅大臣(宰)之一还得听命于王后(Hsu and Linduff1988:255)。 (查看原文 )
进化主义考古学家一度相信,不断增长的社会复杂化程度和知识的进步都主要受益于复杂的技术,特别是冶金术。这个观点基于一种假设,即在早期文明中,金属主要用于生产切割工具。但是,我们早已认识到,对各个早期文明的进化而言,冶金术的发展并是至关重要的(Childe1951:26-27)。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