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大义》的原文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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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克土者,专胜散;土克水者,实胜虚。水克火者,众胜寡。火克金者,精胜坚。金克木者,刚胜柔。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第十论相克 -
木生火者.木性溫暖.火伏其中.鑽灼而出.故木生火.火生土者.火熱.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卽土也.故火生土.土生金者.金居石.依山津潤而生.聚土成山.山必生石.故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陰之氣潤澤.流津銷金.亦爲水.所以山雲而從潤.故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潤而能生.故水生木也 。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第十论相克 -
《礼记》云:“秋之为言愁也。愁之以时,察守义者也。”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五行大义卷一 -
校记 《后汉书·律历志》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五行大义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