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主要研究李家坡特色威权主义,李家坡作为人均GDP最发达的前30个经济体总仅存的威权国家,李家坡的威权靠着“李光耀”到底能走多远,我们不知道。它的宗主国想走这条道路,利用传统法家的“法制”工具在不进行民主化的前提下,把法律作为党棍统治工具使用,与李家坡不同,中央集权的老大帝国存在内生性的官僚腐化、贪污,极权与垄断权力,而李家坡至少遵循了英国遗留下来的(rule by law)无法复制李家坡的特殊威权统治。
在最近连读的几本关于新加坡的书里,这位身为法律人的新加坡作者的批评是最尖锐的。整本书其实写得不太好。文笔干瘪,结构散乱,但它的核心观点还是有分量的。作者认为新加坡继承了英国在殖民地施行的“法制”(rule by law)模式,而没能产生一种大规模的、基于“法治”(rule of law)的个人权利意识。新加坡利用一种脆弱国家的话语体系,强调它的亚洲价值观,以法律为工具将社会稳定和集体利益置于个体之上,并在这个过程里强势打压个人权利。与此同时,新加坡政府又成功地通过物质繁荣和基于法制实质的法治表象维持住了自己的正当性。如今我能更加确信,这种家长制的威权主义模式之所以能在新加坡获得更大程度的成功,最根本的因素还是它的规模。它难以被借鉴和复制。而它是否值得被借鉴和复制,也成了一个非常可疑的问题。
对于新加坡“法制”的福柯式分析,探讨新政府如何借助“作为话语的立法”(legislation as discourse)而获得一种“合法性”(legitimacy)。不由联想起申城,未来或也完全可能通过调整立法(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方式来回应此前被批评的违法防疫问题。而这种“合法律性”(legality)能否带来“合法性”(legitimacy),甚有可观察思索之处。相关讨论,可参看Taisu zhang & Yiqing Xu, Legality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 in Contemporary China.
234 有用 米子符 2019-09-16 08:52:46
这本书能出版,真是“漏网之鱼”的典范。
227 有用 惟文字间 2020-03-14 08:40:00
在一个人民容易被境外敌对势力蛊惑的国家,为了实现新加坡民族的伟大复兴,应该推行新加坡特色的法律体系,并且杜绝高举人权幌子的西方霸权主义的渗透。
117 有用 Swallow 2019-12-27 22:01:39
作者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分析仅限于法理学,而没有把视野扩展到“为什么新加坡社会会容忍李家政权如此长期的威权式治理存在”。换言之没有从经济学、政治学和历史学等方面剖析新加坡社会的深层问题,仅仅做法制框架和案例分析属实看不过瘾。 作者看来,新加坡的威权精英主义是新加坡“小国寡民强敌环伺”(?)的结果,人民惧怕李光耀胜过尊敬。李光耀死后新加坡李氏政权开始出现的内斗正是其长期威权式治理的后果:政治精英们不敢诉求于社会,只好进行政权内斗。然而有的多民族国家却试图复制只有在新加坡的才能被实践的成功模型,哪怕这个模型行将倒塌,不过是东施效颦耳。 难怪李光耀死前对他们的讽刺胜过维护。(笑)
46 有用 河喜碧 2019-08-14 00:43:18
管理寄来的新书 看似中立但字里行间都是讽刺政府的霸权 又让我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再认真看看封面 原来早已说了是威权式法治 作者不太满意的威权主题下的讨论 和最近每天看的新闻 可能并不能三言两语说清楚究竟合理还是不合理究竟是好还是更好究竟是差还是持续更差 政治一直都是高级游戏 希望每个人都不要用对与错是与否这么绝对的角度看每一个新闻就好 👺
26 有用 wos 老虎 2020-03-08 10:43:07
这本书主要研究李家坡特色威权主义,李家坡作为人均GDP最发达的前30个经济体总仅存的威权国家,李家坡的威权靠着“李光耀”到底能走多远,我们不知道。它的宗主国想走这条道路,利用传统法家的“法制”工具在不进行民主化的前提下,把法律作为党棍统治工具使用,与李家坡不同,中央集权的老大帝国存在内生性的官僚腐化、贪污,极权与垄断权力,而李家坡至少遵循了英国遗留下来的(rule by law)无法复制李家坡的特殊威权统治。
43 有用 思想的苇草 2020-02-01 21:10:18
将“法治”替换成“法制”,通过《破坏性行为法》规训肉体与组织打压反对派与“不正常”的个人,通过《报业与印刷新闻法》驯服独立的报纸发行人与记者,只有有喉舌,《法律职业法》让律师跪伏权力,公民忘记身份的含义《维持宗教和谐法》思想被钳制自由一个声音……果然是优良的东亚一家亲,果然是师傅(逆练福柯的经典)
21 有用 笑望江湖 2020-06-26 12:05:24
新加坡版《独裁者手册》+论文版《一九八四》,纯学术专著式风格,严谨而深邃,作者通过外科手术式的精确和冷静,彻底剖析了一个虚伪政权的“法制社会”真相,大大方方探讨圆滑诡秘的东方式治理术,字字惊心动魄,句句似曾相识,李家坡的治国诈术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国家例外论、境外势力论、法律双重标准、经济归功论、亚洲价值观。。。。细思恐极!
18 有用 发条饺子 2021-02-09 10:17:58
啰里啰嗦的把一个意思说了五遍,新加坡的首脑不停地强调自己是个脆弱的国家,因此需要国家暴力与强悍法律,需要以行政权力紧急介入司法的例外主义来实现“直线救国”,然后用经济繁荣与社会秩序消解限制个人自由的法治批评,以获得正当性。结论很精彩,但是这个论证真是不敢恭维,直接从案件资料跳到结论,视角狭小且分析流于表面,我这样的小白开了眼界,只是不知资料是否有取舍,也难以了解深层原因。不过对比《新金融帝国》,倒也更能体会这个经济自由与政治压制共存的二元主义国家,反正集权国家管得好就叫威权,管得不好就叫专制,但民主国家管的好不好都叫民主。
12 有用 熬夜看稿五百斤 2020-03-14 16:23:45
一个人在欧美大学自由派环境混一圈回来,能写一百本这种书。然而新加坡要是只有法治话术和两面三刀的前律师李光耀,新加坡还不配入自由派的眼。
14 有用 安云 2019-12-27 23:03:11
李氏政权是如何合理化专制的? 1 将新加坡描述成“脆弱”的小国,以此为由,合理化法律的修改。 2 将经济成果归因于现有政权。 3 美化殖民,以此为由,合理化华人(外来者)政权。 4 将“示威”等行为标签为“西方弊病”。
11 有用 蟾宫 2020-06-26 03:58:09
拉贾对新加坡威权主义的描述有失偏颇。1)西方对东方社会价值观的粗暴干预;2)对案例分析的福柯式解读流于表面简单粗暴;3)控诉的一切威权在西方政治中一样有明确的内在化体现,只是更隐蔽而已;4)对政治这一复杂过程只做白左自由主义的解读。当然拉贾抓住了李光耀的一些行为上的弊病,比如在1988年和律师公会的冲突中过度膨胀,而且在李光耀自身行为的矛盾性也是值得诟病的地方。整体来说,东方政治更父权主义,如果西方不能承认这一非普适性的价值观,他们就违背了自身对多样性和个体的尊重。对东方政治来说,自由主义已经是上个世纪的西方世界的失败,而持身中正、保持正义、不懒政、虚怀若谷的施政,才是真正需要自省自戒的。新加坡的确没有做到尽善尽美,政治本身就是不断无限靠近完善的事业。
9 有用 菊花怪 2019-11-11 15:27:38
这本书在国内寿命怕不长
8 有用 RainyRid 2022-04-14 01:10:57
这本书太好了,一个强调自身“脆弱”的家长式政府,通过不断建构假想的威胁,成功的用法制让“孩提式”子民乐于建设富强的李家坡。李家坡特色民主法治为来摆脱司法对行政的限制,好家伙两国一制啊!东亚人啊东亚人,爹味就是你们命运的归宿,无法摆脱的幽灵啊。
5 有用 ichbinluz 2020-01-13 20:15:25
应该是对于亚洲人、国人,都具有参考性的启发。当然,作者的情感色彩掩饰不住。读到新加坡1966年的“社阵”(左翼)所经历的事情时,还是立马联系到那一年亚洲其他区域发生的事情,当然也包括全球对左翼的态度。 是以,福柯提出的、与新经济自由主义相结合的治理术——“一种教师式的支配地位、一种对领导权的主张……让公民面对现实和市场纪律,教导他们有关经济事务的职分”。
8 有用 智术师 2021-10-29 19:20:16
新加坡政治体制研究必读书目。我一直有个看法,所谓“中国模式”其实就是“新加坡模式”,八十年代中国改革设计的蓝图和模板就是新加坡。“新加坡模式”,简单说就是“威权政体加市场经济”,领导人和执政党想尽办法垄断政权,并企图利用发展成果消弥一切民主化的可能性。
6 有用 BrozenKEY🌈 2023-02-26 23:36:28 广西
这本书让我对于把人降格为孩童的做法非常敏锐
5 有用 Chopin J.F.YU 2020-04-08 13:41:29
頁48,譯者非常調皮並隱晦地翻譯了:「……將新加坡與另外一個一檔制國家進行了比較……」,讀的時候本能地反應這裡影射的大約是我朝,但仔細翻了翻註腳和參考文獻,這裡似乎可能指的是越南XD。。。第一章的論述就十分精彩,相較之下接下去幾章的案例分析,稍微顯得平淡了一些。從法理或「法律史」的角度來論述,解釋了「頂層設計」的治理思路,但似乎讓人無法理解新加坡人為何就顯得如此「甘願」?李光耀作為「逆練福柯」的高手,確實一顆賽艇。。。
5 有用 猪头妖怪 2022-04-14 04:04:05
在最近连读的几本关于新加坡的书里,这位身为法律人的新加坡作者的批评是最尖锐的。整本书其实写得不太好。文笔干瘪,结构散乱,但它的核心观点还是有分量的。作者认为新加坡继承了英国在殖民地施行的“法制”(rule by law)模式,而没能产生一种大规模的、基于“法治”(rule of law)的个人权利意识。新加坡利用一种脆弱国家的话语体系,强调它的亚洲价值观,以法律为工具将社会稳定和集体利益置于个体之上,并在这个过程里强势打压个人权利。与此同时,新加坡政府又成功地通过物质繁荣和基于法制实质的法治表象维持住了自己的正当性。如今我能更加确信,这种家长制的威权主义模式之所以能在新加坡获得更大程度的成功,最根本的因素还是它的规模。它难以被借鉴和复制。而它是否值得被借鉴和复制,也成了一个非常可疑的问题。
4 有用 阅湖 2022-05-15 11:28:10
对于新加坡“法制”的福柯式分析,探讨新政府如何借助“作为话语的立法”(legislation as discourse)而获得一种“合法性”(legitimacy)。不由联想起申城,未来或也完全可能通过调整立法(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方式来回应此前被批评的违法防疫问题。而这种“合法律性”(legality)能否带来“合法性”(legitimacy),甚有可观察思索之处。相关讨论,可参看Taisu zhang & Yiqing Xu, Legality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 in Contemporary China.
2 有用 发条banana 2024-02-14 22:56:22 辽宁
尽管它有着威斯敏斯特式的政府结构,它也通过《宪法》确定了基本法律自由,但在新加坡,人们的权利意识并不强;而公共领域几乎全是由政府主导的。此外,政府话语在建构公民身份时,是以公民义务和公民服从于无所不知的威权式政府为基础的,而不是以公民向政府提出要求的权利和能力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