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米诺斯》中,苏格拉底提出:“律法意欲成为对存在的发现”(law wants to be the discovery of being)。苏格拉底不知名的对话者忽略了重要的限定语“意欲成为”,他反问,如果律法是对存在的发现,为什么不同的民族有如此不同的律法或习俗。一方面,律法遮蔽并禁止我们揭示它隐藏的东西;另一方面,律法试图对事物的自然揭示一二。后一方面是律法的潜在含义,伯纳德特解读柏拉图《法义》的义疏的副标题——“对存在的发现”(the discovery of being)——指示了这一点。》。“存在物生成的源头,根据必然性,也是其死亡的源头;因为它们二者必须遵循时间的裁断而相互惩罚,为其非正义性而互相审判。”古代诺斯替(灵知)传统认为,律法是一种恶,对严苛正义的诉求是一种人性的败坏。
0 有用 阿卡德拉 2019-11-14 00:28:29
《法义》与《斐德若》之间的关系是很模糊暧昧的。柏拉图还是有意愿给出俗世灵修的指导法则,于是偏离了古典之道。《法义》的释义很多,伯纳德特的立场是以人的行为为线索。
0 有用 阿提卡的陆沉 2025-03-02 16:00:04 广东
在《米诺斯》中,苏格拉底提出:“律法意欲成为对存在的发现”(law wants to be the discovery of being)。苏格拉底不知名的对话者忽略了重要的限定语“意欲成为”,他反问,如果律法是对存在的发现,为什么不同的民族有如此不同的律法或习俗。一方面,律法遮蔽并禁止我们揭示它隐藏的东西;另一方面,律法试图对事物的自然揭示一二。后一方面是律法的潜在含义,伯纳德特解读柏拉图《法义》的义疏的副标题——“对存在的发现”(the discovery of being)——指示了这一点。》。“存在物生成的源头,根据必然性,也是其死亡的源头;因为它们二者必须遵循时间的裁断而相互惩罚,为其非正义性而互相审判。”古代诺斯替(灵知)传统认为,律法是一种恶,对严苛正义的诉求是一种人性的败坏。
2 有用 鸿渐 2023-06-17 22:58:21 北京
4.5/5 本书的问题是明确的:柏拉图是否有意为俗世生活提供一种非《理想国》的指导。这是伯纳德特毕生致力于处理的问题,而他已然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伯纳德特呼唤自我知识与“净化”,开启的是通往新柏拉图主义之路,发自外向激情的政治关切必须被对“如神一样”的封闭自我所取代。 在文本世界中,伯纳德特暗示了,应当留下的文本是《法义》与《泰阿泰德》,用以中和外向的激情理想,为此要去除《理想国》式激情与欲念。 现代有两种僭主,一种是承袭自古代的强力为基础的政治僭主,另一种是启蒙以来的自命为哲人的知识僭主,两者常常相抗,后者的激情甚至超过前者,然而其潜在危险性却被忽视了。伯纳德特要否定的正是知识僭主。然而伯纳德特陷入了一种反讽的处境,当他试图做出指导时,不得不面临知识僭主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