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9, 引用《说文解字》:“疏,通也。从从㐬匹。”此“从从㐬匹”如同亂碼,自是無法看懂。查說文原文是“从㐬,从疋”。只是查到了正確的,一時還不知何以錯成“从从㐬匹”,豈真是亂碼乎?再一琢磨,方才恍然。原來,該本的編輯或錄入者按照垬所謂“规范汉字”的規定,擅自把“疋”改成“匹”,又把“...㐬从...”二字誤倒,遂成了形同亂碼的“效果”。下文引朱駿聲文,“匹者,破包足动也”,“匹”字當然也是錯的,應作“疋者,破包足动也”。此編者或錄入者根本不思或不知道“疏”左邊偏旁爲“疋”的形變,是決不能妄改爲“匹”的。
書中此種誤例還有不少,多是由正體字轉化爲簡化字導致的,上舉不過是特嚴重有代表性的一例耳。本來此種書是絕不宜用垬簡化字印的,書前導讀說“改豎排繁體爲橫排簡體本,以便閱讀”,此種亂碼便是“以便閱讀”嗎?把原文印成亂碼“會受到讀者歡迎”(導讀語)嗎?
再舉一例。p11第2行,「证 《說文》:“证,告也。从言登聲”」,“证”能“登聲”嗎?此套書曰“語文教師小叢書”,如此用垬簡化字亂印,是要誤語文教師嗎。誤了語文教師,再讓教師誤人子弟乎?一言以蔽之,此種書要印好,如果用簡化字印,治標之法,必須認真校對,注意不能正簡轉換的地方一定要保留原正體字,而治本之法,是用正體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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