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的基础:从个人主义走向合作主义 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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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当幸福来敲门 2022-08-26 01:22:29 湖北

    从中国,新兴国家乃至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发展论证价值不可知论,政府不得干预的个人主义脱离实践;从国富论,进化论的经典文献中,证明个人主义的选择性阅读,忽视了个人主义同样需要干预的事实。人类要想取得更大发展,离不开个人主义,离不开自由主义,离不开自发选择,但同样需要合作,大规模的合作。即使没有市场失灵,人类在无干预的理性人自发选择下,仍然存在系统性合作困难。因此,适度的法律干预,秉持合作主义的干预有其必要。需注意,个人主义在价值层面仍然有重要意义,但在工具层面,不能将个人主义方法论绝对化,反对线性的,非左即右的,本质主义的思维,反对需求绝对的普世的唯一答案,合作主义与个人主义应当是相容的。

  • 0 Wimpern 2024-03-22 23:03:41 北京

    对个人主义的批评基本都成立,但关键的一环断在对本质主义和绝对知识观的批评,这相当于挑战从古希腊至今两千多年的形而上学传统,论证过弱而变成庸俗辩证法。

  • 0 溯能高格極势力 2023-03-24 10:24:36 四川

    写得不太好。

  • 1 蔡养军 2020-03-20 15:55:03

    这是近年来国内不多见的关于民法基础理论研究的力作。民法向来以个人主义为基础,而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价值观念毫无疑问是整体主体的。整体主义固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姑且不论其他方面),个人主义也有一定的局限。以个人主义为基石的合作主义在实用主义的层面于是有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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