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 · · · · ·
学校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场所和主要途径,承载着传播主流价值观念、培养合格公民的任务。公民教育课程是学校公民教育的核心载体,为青少年学生提供连贯、系统的专业指导和帮助,是传播公民知识和培养公民技能的直接、有效渠道。美国中小学公民教育主要通过社会科课程实现,它依托公民学、历史、地理和经济四大核心学科,整合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知识,是一套跨学科的综合学习体系。其中,公民学课程在帮助公民认同美国宪政民主的基本价值观和原则,知性和负责任地参与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社会科中居于重要地位。 美国公民学课程标准是界定公民学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课程教学的指导性规定,描述了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在公民学领域应该获得成绩、行为和个人发展的规定,体现了美国主流社会对理想公民的期求与希翼,是研究美国学校公民教育基本特征和价值取向的重要依据。以公民学课程标准这一相对稳定、规范...
学校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场所和主要途径,承载着传播主流价值观念、培养合格公民的任务。公民教育课程是学校公民教育的核心载体,为青少年学生提供连贯、系统的专业指导和帮助,是传播公民知识和培养公民技能的直接、有效渠道。美国中小学公民教育主要通过社会科课程实现,它依托公民学、历史、地理和经济四大核心学科,整合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知识,是一套跨学科的综合学习体系。其中,公民学课程在帮助公民认同美国宪政民主的基本价值观和原则,知性和负责任地参与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社会科中居于重要地位。 美国公民学课程标准是界定公民学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课程教学的指导性规定,描述了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在公民学领域应该获得成绩、行为和个人发展的规定,体现了美国主流社会对理想公民的期求与希翼,是研究美国学校公民教育基本特征和价值取向的重要依据。以公民学课程标准这一相对稳定、规范的文本为观测视角,既能有效规避由于教育分权制度和多样化的课程教学实践等因素给研究带来的不确定性,加深对公民学这一美国中小学教育体系中核心课程的认识,还有助于从本质上把握课程所传播的主流意识形态,揭示公民教育目标的合法性根源,深化对公民教育实践活动规律的认识。 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采用历史分析法、语篇分析法、理论思辨法、诠释学方法、观察体验法和比较分析法,以公民学课程在美国公民教育课程历史中的嬗变为基础,以史为脉络,阐述公民学课程标准出现的历史必然性和存在的重要性,追溯公民学课程标准的法律依据和理论渊源;其次,对国家和联邦州两个层面公民学课程标准的内容体系进行解构对比,分析其统一性与差异性,试图归纳美国政治体系和政治权力所倡导的政治思想和政治价值,即主流社会对“理想公民”的期望;再次,通过对课程标准运用过程中各因素的分析,论证公民学课程标准对课程教学和教学质量评估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最后,批判地思考该研究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实践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基于这一思路,文章共分为七章,具体内容概括如下。
第一章为绪论部分。首先,阐述了美国公民学课程标准研究这一选题的缘由、选题目标和研究意义;其次,根据研究需要,对美国公民教育课程发展史、公民教育基础理论、公民教育课程结构、公民教育课程实践和公民教育课程标准五个方面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总结现有研究进展、特点与不足;再次,对社会科、公民学、课程标准、政治文化与政治社会化五个重要的概念进行界定;在此基础上,确定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第二章梳理了美国中小学公民学课程的历史沿革,经由公民学课程发展的历史与公民学课程地位的变化两条线索展开。第一条线索以时间为顺序,选取对公民学课程发展最具影响的四个时间节点,叙述了公民学课程从兴起、遭遇困境到蜕变发展的嬗变过程。在20世纪初中等教育改革以前,公民学很少以课程形态存在,大多以“公民科”、“公民政府”等学习模块呈现。1916年《中等教育中的社会科》报告打破这一局面,正式将公民学确定为中小学的正式课程。而后两次世界大战使公民学课程的发展屡遭波折,20世纪中叶新社会科运动的失败更使该课程及其价值备受质疑。20世纪80年代,《国家处于危险之中》这一报告对国家教育进行了全面反思,引发了教育基础化运动,美国政府强势干预学校教育,公民学课程开始了全新蜕变,公民学课程标准出现。21世纪初,《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为学校课程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奠定了现有公民学课程的立法基础。第二条线索立足于公民学课程的历史发展,分析了公民学课程从仅仅作为附属于历史课程的公民教育模块,发展为社会科体系中一门独立课程,再从社会科体系中一门非核心课程,发展为核心课程这一变化过程及其原因。不同历史背景下公民学课程核心内容和历史地位的变化,既凸显了公民学课程是政治文化传承的方式,又体现了该课程以主流政治意识需要为出发点培养公民的性质。
第三章梳理了美国《公民学与政府国家标准》的产生及法律与理论基础。在实施教育分权的美国,州政府拥有中小学教育管辖权,国家层面公民学课程标准的出现源于国家对教育的干预,它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与基础教育领域课程改革的必然结果,得到了国家政策和社会性教育机构的大力支持。由于不同时期对美国宪法的不同理解,美国中小学课程的管理权经历了州政府全权管理到国家干预的过渡。法律依据部分从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教育法令法规和判例法二个方面解析了现有公民学课程国家标准形成的法律依据。美国拥有丰富的公民教育思想理论,为了理解课程标准的教育目标和核心内容,理论基础部分分析了对现有公民学课程内容产生较大影响的欧洲占典哲学思想、公民资格理论和政治社会化理论,这些思想理论根植于特定的政治土壤中。在建国初期,美国公民教育基本上延续欧洲传统,之后逐步与美国教育实际相结合,教育理论借鉴与本土化发展并重。对课程标准颁布背景、法律和理论基础的梳理,有利于了解公民学课程标准和公民学教育目标的合法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根源。
第四章解析了美国公民学课程国家标准的核心内容。在介绍课程标准的主体架构和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公民品性三大基本构成内容的基础上,本章以antconc语料库软件为工具,采用类别检索、上下文关键词分类和批判性话语分析三种方法,对课程标准文本进行解析。解析范围涉及表达公民知识要求的名词、与公民技能相关的动词和与标准制定者意图相关的情态动词。通过数据处理和话语分析,公民学课程国家标准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四部分:与政府和国家相关的知识,与宪法和宪政相关的知识,与公民相关的知识,与价值观、原则、信仰和品性相关的知识。最后,文章从体系设计、结构布局、内容框架和意识形态四个方面总结了课程标准的特色。通过对课程标准核心内容的梳理,能更清晰地认识美国政治体系和政治权力对青少年公民教育的要求,有助于辨析核心内容的内在要求和话语中隐藏的意识形态倾向。
第五章分析了美国各州公民学课程标准。公民学课程国家标准不仅对课程学习内容提出了指导性框架,也为联邦各州课程标准的制定提供了依据。本章在宏观上介绍了联邦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呈现形式和特征等基本状况;微观上选取了纽约州“社会科学习标准”之公民学、公民资格与公民政府,加利福尼亚州“历史——社会科学框架”之公民学两份课程标准为案例,具体剖析了州课程标准的核心内容,概括了公民学课程标准在内容上的差异性与一致性。通过国家和联邦州之间课程标准的对比,不同州之间课程标准的对比,发现公民学课程标准是以《国家标准》的内容框架为指导,以州课程标准的具体规定为依据,兼顾地方特色而形成的。虽然课程标准的形式多样、数量庞大,但其实质上具有内在统一性,统一于美国主流社会所倡导的政治思想和政治价值。
第六章分析了公民学课程标准的应用,涉及《国家标准》、联邦州标准、教科书、学科测评框架、学校教师和公民教育机构。公民学课程标准是教育部门研发、制定、采纳或认可,用于指导一定范围内公民学课程教学的公开发行文件,它明确了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框架,为学生学习成绩比较和课程评估提供依据。课程标准功能的发挥需要依靠教科书、学业测评框架等载体的辅助作用,通过学校教师、公民教育机构等主体的努力来实现。教科书是具体化和鲜活的课程标准,将课程框架解构为易懂的学习单元;课程评价体系可以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是课程教学的反馈指标;教师是课程标准的“代言人”,是课程标准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桥梁;公民教育机构作为社会性资源,在课程标准的研发与修改、教师培训、学生互动等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第七章美国公民学课程标准对我国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本章基于我国基础教育阶段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标准的基本情况,思考美国公民学课程标准研究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作用,认为只有立足于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实际,遵循客观发展规律和国家需求,构建小学-初中-高中连贯的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公民品性三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加强社会性公民教育资源培育,完善思想政治课程的评价体系,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才能实现公民教育课程功能的最优化,这也是我国中小学公民教育课程改革应该努力的方向。
作者简介 · · · · · ·
聂迎娉,女,1988年生,湖南邵阳人,副教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与政治学院教师。中国地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毕业。曾于2012年9月-2013年3月,留学于美国Alfred University大学,研究方向为比较公民教育研究。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课题“政治文化变迁中的美国公民教育课程 研究及启示”(15YJC710044),浙江省教育厅课题“美国教育智库的影响力研究及启示”等课题。
目录 · · · · · ·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与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目标
三、研究意义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综述
一、美国公民教育课程发展史研究
二、美国公民教育基础理论研究
三、美国公民教育课程结构研究
四、美国公民教育课程实践研究
五、美国公民教育课程标准研究
第三节 研究方案与创新
一、研究方案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创新点
第四节 概念梳理与界定
一、社会科
二、公民学
三、课程标准
四、政治文化与政治社会化
第二章 美国中小学公民教育课程的历史嬗变
第一节 公民学课程的确立与困境
一、中等教育课程改革
二、新社会科运动
第二节 公民学课程的蜕变与发展
一、教育标准化运动
二、《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对社会科的冲击
第三节 公民学课程历史地位的变化
一、附属于历史课程中的公民教育
二、附属于社会科体系中的单独课程
三、从非核心课程到核心课程
第三章 美国公民教育课程标准的产生及法律与理论基础
第一节 《国家标准》的颁布背景
一、《国家标准》的社会经济成因
二、基础教育领域课程改革
三、《国家标准》的政策支持
四、公民教育社会机构的努力
第二节 公民教育课程标准的法律依据
一、美国联邦宪法依据
二、美国教育法令法规依据
三、判例法依据
第三节 公民教育课程国家标准的理论基础
一、欧洲古典哲学思想
二、公民资格理论
三、政治社会化理论
第四章 美国公民教育课程国家标准核心内容解析
第一节 公民教育课程国家标准的构成
一、《国家标准》的主体架构
二、《国家标准》内容的基本组成
第二节 公民教育课程国家标准的文本解析
一、解析软件与方法
二、实验解析结果
第三节 公民教育课程国家标准的核心内容
一、政府与国家
二、宪法与宪政
三、公民
四、价值观与原则
第四节 公民教育课程国家标准的特征
一、体系设计上的主题性
二、结构布局上的层递性
三、内容框架上的开放性
四、意识形态上的价值取向性
第五章 美国各州公民教育课程标准分析
第一节 各州公民教育课程标准概况与特征
一、各州公民教育课程标准颁布时间与主要内容一览表
二、各州公民教育课程标准的呈现形式
三、各州公民教育课程标准的文本特征
第二节 纽约州“社会科学习标准”之公民学、公民资格与公民政府
一、纽约州之“公民学、公民资格与公民政府”学习标准简介
二、政府参与课程
第三节 加利福尼亚州“历史——社会科学内容标准”中的公民学
一、加州“历史——社会科学内容标准”简介
二、美国民主的原则课程
第六章 美国公民教育课程标准的运用
第一节 公民教育课程标准的功能
一、《国家标准》的性质
二、《国家标准》与联邦州课程标准的关系
三、课程标准的功能
第二节 公民教育课程标准的实施载体
一、教科书
二、学业测评框架
第三节 公民教育课程标准的实施主体
一、学校教师
二、公民教育机构
第七章 美国公民教育课程标准对我国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第一节 美国公民教育课程标准研究的启示
一、课程标准体现了国家意志,与政治文化协同发展
二、课程标准确立了知识一技能一品性三位一体的目标体系
三、课程标准注重基础教育阶段的连贯性
四、课程标准兼顾国家指导性和地方多样性
第二节 借鉴美国公民教育课程标准的思考
一、构建以公民意识为中心的连贯、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
二、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资源培育
三、修订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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