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奈如棋世事 旧录聊作新知 冯培漳
不久前阅某专栏作家之文章,述及美国著名会计学者布列诺夫(Abraham J.Briloff)的逸事。笔者回家搜出珍藏的此君一本大作:《无计之会计》Unaccountable Accounting)重阅,联想到年来发生的行内行外各事,真有历久常新之感。 此君在书中极其尖刻地剖析一堆出问题的美国上市公司的出事因由,其中包括于70年代中有名的“宾州中央地产公司”(Penn Central),并同时严厉抨击这些公司的核数师,直把当时高踞庙堂之上的“八大”都骂遍了。甚至美国会计师公会及证监会等亦无一幸免。对当事人来说此君固是得罪人多,但对受害无告的广大投资者而言,其直言无惧的英雄本色却确实使人佩服。 笔者当年阅此书时录下的几句警句,今日读来仍觉真理长存,能不令人浩叹!这说明了什么?是有关行业十多年来仍无改善?香港比美国确有十多年的距离?还是当中的道理真能永恒不变? 警句之一曰:“艳处露之 要处掩之”(what it reveals is attractive,what it conceals is vital)。此语指上市公司的年报包括财务报表,尽是词藻华丽善颂善祷之句语,有如美女们在泳滩穿着比基尼泳衣的美态。展现出来者皆艳丽可人,然而遮掩不露之处才是要害。现在美国公司采取的一些常规做法例如:公司盈利有下降迹象或盈亏逆转之时需事先向投资者作警告等,可能就是后来采取的改善之策。然而扬长避短趋吉避凶古有明训,如何把捉其中庸之处以收利己利人之效,确需有大智慧者方克为之。 警句之二曰:“最低即是最高”(the minimum is the maximum)。此语指公司普遍只愿按法定或是监管机构定下的最低要求作指标,且以此为其做事的最高标准。多一点也不愿为之。以年报或应向投资者披露的资料为例,依足公司法和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后,大部分公司都不再愿意向投资者透露多一句。当然十步之内亦有芳草,香港公司中如旭日集团及伟易达等,皆在年报内列出一些十分有用但非法定要求的统计数据如每月生产力、厂房面积、工人总数、流动比率、存货比率及回报率等,方便报表使用者作进一步的理解。最难能可贵的是伟易达早在十年八年前便已经这样做了。即使是蓝筹股亦不是人人皆有此风范也。足见提供资料实非公司大小人手多寡之辨,为与不为端看掌事者是否愿意“与人方便”而已。 如是认同透明度和及时呈报是十分重要的,公司更可考虑提出中期报告时把此报告先作审计以增加其可信性。或者定出每季都作报告好使股东及市场人士能根据资料早为谋划。行动是思想的反映,公司只愿依最低标准行事,其思想意识之中有否把股东的利益置于最重要位置之上已是无需多言了吧。 (作者系: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会员)
《无计之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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