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记载御史大夫晁错控告楚王戊“往年为薄太后服,私奸服舍,请诛之”。
在这本书里变成写楚王戊怎么荒淫怎么样,末了直接来一句为太后换衣服之机,私奸太后。呃。。。。。。
这个是人肉翻译机?!
很多历史剧也是犯了这种错误。。囧。
好吧~百度一下发现有人解释了这一段……搬。。。
汉王朝“以孝治天下”,如果子女在为亲生父母服丧期间有性行为,就是犯了“不孝”罪,汉律规定:“不孝者弃市”,晁错告楚王戊“私奸服舍”,是说他在薄太后死而未葬的服丧期内、穿着丧服就在孝棚里与人发生性行为,是想借“不孝”的罪名将他处死。
但汉律规定处罚奸罪必须是当场“按之校上”,就是今日民间说的“捉奸捉双”,薄太后已经死了一年多,当时也没有人曾经现场捉住楚王戊,所以晁错说他“私奸”的意思是私下与人发生了性行为却未被抓获。按《汉律》来说,这项控罪并不能成立,第一、薄太后不是楚王戊的生母,只是他的伯祖母。第二、不是当场抓获,也没有任何证据。景帝觉得此案真要以 “不孝”罪处罚难以服众,所以含含糊糊地下了道赦令,只削了楚王戊的东海郡。后来吴王的中大夫应高对胶西王说景帝“任用邪臣,侵削诸侯,诛罚良重”,指的就是这类事。
我还是觉得这个万一……&……*的情形还是很难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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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字句实在经不起推敲。。看看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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