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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汗啊。 KILL TIME 打发时间不是?
好基本的英语词组。。。
...
哪一页,我没看出来,看得不够仔细,囧 kill time,杀死时间,哈哈
我也看见了,就在前几章里。。。
这可算作对英语表达法的“拿来主义”吧。这个版本的译本是先在台湾出过的,两地的编辑都对这个表达法放行,说明他们都认为大家能接受这个表达法,至少应该不会认为是什么错误吧.难道大家不明白杀时间是什么意思吗?非得古板地译成打发时间才能理解?反正我觉得这个用法在这里挺贴切原作整体风格的,很鲜活。
我觉得“杀时间”可以接受 就像“brain storm”在很多地方被直接翻译为“头脑风暴”,大家都已经接受了
说实话,我真的觉得那个翻译没什么专业能力……而且脑子不是很灵活……翻译得死死的……就像机器翻译出来的一样
brain storm不就是头脑风暴么 杀时间在第0章第一页就出现了,不过杀时间就杀时间了,如果读第一句话就觉得翻译有问题就没办法继续读下去了
《围城》中好像就用过“杀时间”,我觉得很生动么。
哈~是蛮生动~再说反正大家看得懂 不就OK啦~
读这本书的人大多也更喜欢 杀时间 这个个性的翻译吧。
谁翻过台湾版的,哪个印刷排版纸张质量好些
这叫直译
对,还有“强生与强生”,这是幽默么?
放咱们这不就是磨洋工么。
现在有杀时间的说法,而且用得比较普遍。 不要学了英语而忽略了汉语的发展了哦,楼主。
看到杀时间也是愣了一下下~ 看到强生与强生愣了两下~~~ 翻译得还真一般~
消磨时光
强生与强生? 什么意思?
johnson&johnson 某著名品牌
其实johnson&johnson直接翻译成“强生”就可以了。为什么会是“强生与强生”呢?或许是想加强那种无聊至极的饶舌感吧,下面是完整的这句话—— 我把‘强生与强生’棉花球浸到‘强生与强生’外用酒精中然后用‘强生与强生’棉花球搓揉青春痘。 直感觉嘴叭叭叭叭的,读起来的口感与英语应该更仿佛吧。
說成殺時間,有甚麼關係麼? 我相信譯者有這個水平知道kill time是甚麼意思, 難道非要像課本上的翻譯說成:打發時間? 你要是覺得譯者英文不好,有本事再挑幾個問題出來? 這麼基本的短語,人家怎麼會不知道⋯⋯ PS:中國人講中文也會說:我走先。難道他是不曉得:我先走? 只不過覺得這麼說更有趨罷了
杀时间这个词很常用啊~
对阿,杀时间非常常用,不过大概有些地方的人不懂吧~~
杀时间可以理解。不过强生与强生真的很费解,连品牌都这么直译化么!
估计是译者故意的 安迪本来就离经叛道的
耗命
两个版本我都有,台湾的那个我花了100多买的! 其实翻译我觉得不需要太在乎,安迪说话就那样,我有一张他的记录片DVD,他说话就那样,哈哈,短,凌乱而不和逻辑。
杀时间很COOL啊,很随性. 打发时间太老土了. 只要自己知道"杀时间=打发时间=消磨时间"不就得了
杀时间和强生强生就算了 我比较纠结的是译者把“都灵”翻成“托里诺” 把“菲亚特”翻成“飞雅特”
再说读整本书的时候感觉就像听到andy在说话,所以翻译没问题!
我相当喜欢这个翻译 尤其是里面有些让人觉得非常生动的词语 比如沃霍尔说他被一个店员小伙子熊了几句 哈哈哈 你能想来么? 太有趣了
不喜欢这翻译。总感觉太装了,又没有装出水平。
我觉得还好吧,像“杀时间”跟“强生与强生”就是那种很生活化的东西嘛,通俗但又带着点绕口的古怪趣味,很符合安迪的逻辑啊 至于把“都灵”翻成“托里诺” 把“菲亚特”翻成“飞雅特” 我觉得音译这个东西也不必要计较太多,像港台不也把好莱坞译作荷里活吗?这是一个道理
这倒好理解~~理解万岁!!
话说我还看过把强生翻译成 约翰逊和约翰逊的~
可能她想用安迪沃霍的方式说这个词吧
不啊,我經常聽到一些台灣地區的廣播節目里,故意說成“殺時間”的。比如來某某奶茶店一起殺時間吧~
注意到了,也许翻译觉得这样很波普。
我觉得“强生与强生”可能是考虑保留原文比较绕的语境 “托里诺” 和“飞雅特” 这类问题,唉,国内的翻译界真的很可怕,译者的知识面可能有局限,但可见编辑也是把关不严。
有没有翻译好点的。。。。 都没勇气看了
杀时间挺好的呀。 我觉得 翻译的蛮好的.... 毕竟 翻译版本的 便宜了近10倍呢- -
前几天看关于陈冲的介绍时,直接来了句某年某月成为某大学的新鲜人(原句记不大清了)。。。
杀时间挺好的啊 我看不惯“三温暖”,在我的感觉里这个词只在韩剧里见过
我觉得挺形象的 向来是时间杀人 人怎么不能反起念头杀时间
请教楼上那些说“强生和强生”的同学,看的是哪个版本? 我手头在看2011年5月第4次印刷的版本(硬封面),关于‘强生与强生’的翻译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 我把强生棉花球浸到强生外用酒精中然后用强生棉花球搓揉青春痘。 看来译者对自己的翻译也不太坚定。
“杀时间”的翻译更能体现此书的波普味道吧。
没什么不妥啊,钱钟书也经常用这个词啊。记得《围城》中就出现过两三次。
杀时间是个固定说法了呀,没什么问题,很多人都会这么说的
...震惊,杀时间和头脑风暴现在确实算是一个词了。
> 去安迪·沃霍尔的哲学的论坛
关于英文原版书的一鞋问题(Gavin)
一句话:翻译太差(September)
丫的书名起大了(芥末小馒头)
翻译很烂!(Sol)
Andy Warhol(周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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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基本的英语词组。。。
...
哪一页,我没看出来,看得不够仔细,囧
kill time,杀死时间,哈哈
我也看见了,就在前几章里。。。
这可算作对英语表达法的“拿来主义”吧。这个版本的译本是先在台湾出过的,两地的编辑都对这个表达法放行,说明他们都认为大家能接受这个表达法,至少应该不会认为是什么错误吧.难道大家不明白杀时间是什么意思吗?非得古板地译成打发时间才能理解?反正我觉得这个用法在这里挺贴切原作整体风格的,很鲜活。
我觉得“杀时间”可以接受
就像“brain storm”在很多地方被直接翻译为“头脑风暴”,大家都已经接受了
说实话,我真的觉得那个翻译没什么专业能力……而且脑子不是很灵活……翻译得死死的……就像机器翻译出来的一样
brain storm不就是头脑风暴么
杀时间在第0章第一页就出现了,不过杀时间就杀时间了,如果读第一句话就觉得翻译有问题就没办法继续读下去了
《围城》中好像就用过“杀时间”,我觉得很生动么。
哈~是蛮生动~再说反正大家看得懂 不就OK啦~
读这本书的人大多也更喜欢 杀时间 这个个性的翻译吧。
谁翻过台湾版的,哪个印刷排版纸张质量好些
这叫直译
对,还有“强生与强生”,这是幽默么?
放咱们这不就是磨洋工么。
现在有杀时间的说法,而且用得比较普遍。
不要学了英语而忽略了汉语的发展了哦,楼主。
看到杀时间也是愣了一下下~
看到强生与强生愣了两下~~~
翻译得还真一般~
消磨时光
强生与强生? 什么意思?
johnson&johnson
某著名品牌
其实johnson&johnson直接翻译成“强生”就可以了。为什么会是“强生与强生”呢?或许是想加强那种无聊至极的饶舌感吧,下面是完整的这句话——
我把‘强生与强生’棉花球浸到‘强生与强生’外用酒精中然后用‘强生与强生’棉花球搓揉青春痘。
直感觉嘴叭叭叭叭的,读起来的口感与英语应该更仿佛吧。
說成殺時間,有甚麼關係麼?
我相信譯者有這個水平知道kill time是甚麼意思,
難道非要像課本上的翻譯說成:打發時間?
你要是覺得譯者英文不好,有本事再挑幾個問題出來?
這麼基本的短語,人家怎麼會不知道⋯⋯
PS:中國人講中文也會說:我走先。難道他是不曉得:我先走?
只不過覺得這麼說更有趨罷了
杀时间这个词很常用啊~
对阿,杀时间非常常用,不过大概有些地方的人不懂吧~~
杀时间可以理解。不过强生与强生真的很费解,连品牌都这么直译化么!
估计是译者故意的 安迪本来就离经叛道的
耗命
两个版本我都有,台湾的那个我花了100多买的!
其实翻译我觉得不需要太在乎,安迪说话就那样,我有一张他的记录片DVD,他说话就那样,哈哈,短,凌乱而不和逻辑。
杀时间很COOL啊,很随性.
打发时间太老土了.
只要自己知道"杀时间=打发时间=消磨时间"不就得了
杀时间和强生强生就算了
我比较纠结的是译者把“都灵”翻成“托里诺”
把“菲亚特”翻成“飞雅特”
再说读整本书的时候感觉就像听到andy在说话,所以翻译没问题!
我相当喜欢这个翻译
尤其是里面有些让人觉得非常生动的词语
比如沃霍尔说他被一个店员小伙子熊了几句
哈哈哈
你能想来么?
太有趣了
不喜欢这翻译。总感觉太装了,又没有装出水平。
我觉得还好吧,像“杀时间”跟“强生与强生”就是那种很生活化的东西嘛,通俗但又带着点绕口的古怪趣味,很符合安迪的逻辑啊
至于把“都灵”翻成“托里诺”
把“菲亚特”翻成“飞雅特”
我觉得音译这个东西也不必要计较太多,像港台不也把好莱坞译作荷里活吗?这是一个道理
这倒好理解~~理解万岁!!
话说我还看过把强生翻译成
约翰逊和约翰逊的~
可能她想用安迪沃霍的方式说这个词吧
不啊,我經常聽到一些台灣地區的廣播節目里,故意說成“殺時間”的。比如來某某奶茶店一起殺時間吧~
注意到了,也许翻译觉得这样很波普。
我觉得“强生与强生”可能是考虑保留原文比较绕的语境
“托里诺” 和“飞雅特” 这类问题,唉,国内的翻译界真的很可怕,译者的知识面可能有局限,但可见编辑也是把关不严。
有没有翻译好点的。。。。
都没勇气看了
杀时间挺好的呀。
我觉得 翻译的蛮好的.... 毕竟 翻译版本的 便宜了近10倍呢- -
前几天看关于陈冲的介绍时,直接来了句某年某月成为某大学的新鲜人(原句记不大清了)。。。
杀时间挺好的啊
我看不惯“三温暖”,在我的感觉里这个词只在韩剧里见过
我觉得挺形象的 向来是时间杀人 人怎么不能反起念头杀时间
请教楼上那些说“强生和强生”的同学,看的是哪个版本?
我手头在看2011年5月第4次印刷的版本(硬封面),关于‘强生与强生’的翻译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
我把强生棉花球浸到强生外用酒精中然后用强生棉花球搓揉青春痘。
看来译者对自己的翻译也不太坚定。
“杀时间”的翻译更能体现此书的波普味道吧。
没什么不妥啊,钱钟书也经常用这个词啊。记得《围城》中就出现过两三次。
杀时间是个固定说法了呀,没什么问题,很多人都会这么说的
...震惊,杀时间和头脑风暴现在确实算是一个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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