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读过林达的《总统是靠不住的》一书,与正在读的《民主四讲》一书中,都提到了美国建国一事。
可是两本书的表述截然不同,《总统是靠不住的》一书,将美国建国之时1787年的制宪会议,描述为“国父”们为了寻求民主,坐在一起,求同存异,大家共同商讨,制定出一个严密的制度,来限制政府的权力,从而保证人民民主、自由的会议。
而《民主四讲》却说,此次会议完全是“汉密尔顿、麦迪逊、莫里斯、梅森、格里、伦道夫等所谓美国国富对民主的声讨会”,“这部宪法体现的也根本不是什么民主制,而是赤裸裸的罗马式共和制”。(P26-27)
两本书的观点是如此相反的两个观点,不知道究竟谁对谁错?
十分疑惑,求解答,不胜感激。
关于美国建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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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看一下王希的《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作者是美国史专家,我觉得他写的很好
王绍光的说法恐怕不足取,不过林达的也未免天真,我推荐哈茨(Hartz)那本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楼主不妨看看
从<联邦党人文集>中感觉林达的意见恐怕不足取
当时的要求应该是扩张政府权力,建立强有力的国家,而不是林达说的限制政府权力,或是民主的要求等等
而且在王书中的"民主"一词的定义极窄,当时制宪会议的贵族色彩,少部分人的投票权,在王的定义中肯定就不会算"民主"了
达尔的《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和《民主理论的前言》也对你这个问题作出了解答。
麦迪逊早年对“人民”就是怀有极深的恐惧,别说君主制的爱好者汉密尔顿了。所以美国宪法里才有大量反民主的制度设计:参议院的不平等代表权、选举人团制度等等。
在这个问题上,我倾向于赞同王绍光的观点。
看《联邦党人文集》
美国宪法里面有“民主”这个字眼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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