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客”和现代国家政治之间
杜小真
雅克•德里达是法国当代思想家中非常独特而又极具代表性的一位。说他独特,是因为他以另外一种角度、另外一种切入点进入哲学问题,面对哲学传统,分析人及其相关事物。这种“别样”始于他的理论追求起点,即对德国现象学的研究和阐发。而由此起步的“解构”理论的发展成为了这种“别样”的最好说明。他从上世纪90年代以后对诸如友谊、空间、激情、宽恕,乃至本书主题“好客”等概念的阐述,都是在进行一种解构实践,都是在向人们呼吁对人生诸多不可能性予以关注,提醒人们要清醒、明确地面对不可能性,追寻本源而又不放弃对不可能的趋向,不放弃实践“不可能”的“可能”。说德里达极具代表性,则因为他的解构实践和本源追求特别典型地反映或不如说集中了20世纪法国几代学人在纯粹学术追求与现实社会政治介入之间的激烈碰撞和深刻反思,即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法国当代思想的深层旨趣和独特趋向。这部发表在1997年的《论好客》也可以说非常具体地反映了德里达的这两个方面。
“好客”( hospitalié)是现代社会政治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德里达从“好客”概念出发,实际上是对西方近当代——特别是对现实世界——的社会、政治理论进行反思,找到一个分析、提问的切入点。按照荷兰哲学家E.波尔纳的看法,德里达关注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问题: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前—起源的“好客”和现代国家政治之间的中介模式?这个问题的背后则是对历史、现实中的各种民族冲突的发生以及现代国家中成千上万“无身份”、“无固定居所”的“外人”问题的关注。
德里达指出,作为绝对他者的“外人”的内涵是极其丰富复杂的。在他看来,勒维纳斯所言的“对于‘外人’的无条件的‘好客’基于比自然状态更加始源的状态”,也就是把“外人”作为绝对的“他者”、作为“绝对的客人”对待的立场。而我和他人的关系是不对称的,他甚至说:“主体,就是一个客人”。所以这种绝对的、我对之谦恭而服从的“他者”,就决定了勒维纳斯的伦理基础,也是实现人间友好和平的先决条件,亦为绝对好客的根源。德里达对这种“绝对好客”提出问题,他以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的申辩与古希腊悲剧人物俄狄浦斯的遭遇为例,说明外人和客人既同义又异义,因为绝对作为他者的外人和法律上保证的外人是非常不同的,作为外人的“客人”(hostis)这个词本身就有两种解释意义,客人和敌人。无条件的好客因此是有条件的:就像被视作雅典外人的雅典人苏格拉底,他利用抽象的外人身份要求外人的权利,要求雅典人对他“好客”,这样的外人并非单纯的绝对他者,被驱逐者,他需要别人接纳他的一切,对他好客;而科罗诺斯的俄狄浦斯,在人们不知道他真实身份时,是不会把他作为“外人”而对他好客的,这就是权利上的“好客”和法律上的“好客”之间的差异。“绝对的他人无名无姓,我要提供给他的绝对、无条件的好客设定了通常意义上的好客和有条件好客、好客的法规或协议之间的断裂……绝对的好客要求我打开我的家门,不仅仅向外人,而且也向绝对他人、陌生和无名之人提供好客”。德里达由此指出绝对好客的规则与法律保证的好客迥然不同,主人和客人的身份发生了颠倒,好客者反而成为“人质”。
让我们进一步看看德里达对康德“永久和平论”和勒维纳斯“绝对好客”理论的比较。实际上德里达是要通过对二者的在“好客”问题上的异同的分析,从结构角度来解构政治哲学。他要指出,在政治中,一切都是可能的,包括最坏的可能。从根本上讲,康德和勒维纳斯的相通点是建立在他们对道德的无上尊重之上。他们的努力都是要把道德从“知识”和“教育”的等级上解救出来。康德的“永久和平”是以“理性”为根据的,不过这个理性不能理解为“纯粹理性”和“启蒙理性”,而是哲学家护卫的强大理性,即“奠定在人类义务中的人类理性”,所以这种和平的起点是摆脱自然状态的公民社会。指引人类走向“终极和平”之路的正是这种顺应天意的“理性”。在康德看来,普遍的“好客”和“和平”一样都是被构建的,都应该结束自然的对立状态,而二者在勒维纳斯看来就是康德所谓的“国际权利”,即是政治的、司法的。德里达认为,这正是康德与勒维纳斯在“好客”问题上的一个重要差异,勒维纳斯指出,“永久和平”或“好客”不属于,或至少不单纯属于政治范畴:“和平”是一个超越纯粹政治思想的概念……和平,只能在末世获得!德里达因此认为,康德的永久和平论,只是对永久和平的模糊的许诺。德里达认为,勒维纳斯对康德批评建立在他的“绝对好客”原则上的,也就是接待“面孔”,这种接待就是好客,就是对绝对在先的他人的接待,无条件的、诚心诚意地接待“面孔”,是勒维纳斯的“正义”的根本含义。可以看出,康德的好客是一种权利,就是一个外人(陌生人)不会因为自己来到陌生地而受到歧视的权利,既然是权利,就必须符合其条件才能实施。显而易见,康德的“好客”是有条件的,前提是不敌对,是和平。相反,勒维纳斯的“好客”是责任,是无条件的,也就是主体对他人的绝对责任。显而易见,在勒维纳斯那里,绝对好客是永久和平的前提。
梳理德里达对勒维纳斯“绝对好客”和康德“永久和平论”的阐释与评论,可以让我们对《论好客》一书的深层意旨有更加清楚的理解。他在两次讲座中阐述的勒维纳斯的“绝对好客”,是在批评或在解构这个概念。特别是在《不好客》的讲座中和康德的“和平论”对照,德里达强调说,“绝对好客”的困难在于,“一方面,无条件的好客超越了权利和义务、甚至政治;而另一方面,好客又被权利和义务所限定”,实际上,人们是不可能不问来者是谁、姓什么、从何而来就对之一律“好客”并“无条件接待的”。德里达认为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矛盾:一边是所谓的无条件的、夸张的绝对好客规则,另一边则是有条件的、司法—政治的好客法规,其实是根据人们是在尊重和绝对赠与上面还是在交换、比例和标准等上面安排对客人的接待形式,伦理实际是处于二者的夹缝中……
因此,在德里达看来,勒维纳斯的“绝对好客”保证“永久和平”的论题值得质疑:第一,绝对的好客的欲望和限制好客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存在着难以解决的差异,但又互相不可分离,也就是说,如何给绝对(无条件)好客提供可以制定可限定法规的机会,又如何为具体政治和伦理(包括历史、变革、有效革命、进步,总之是不完美、不完善的事物)提供机会。这实际上是质疑勒维纳斯的绝对他者的思想。第二,德里达指出,勒维纳斯以“绝对好客”为前提的“和平”包含着“好客”权力的暴力。这是因为好客的各种法规历来是由显示家庭独裁者父亲、丈夫、房主、老板等男子中心主义模式而制定的,而勒维纳斯的“绝对好客”则是倾向超越伦理道德的母性形象。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德里达把勒维纳斯的“好客”推向极致,指出这种权力暴力,实际蕴藏在语言(母语) 之中,即安娜•杜弗勒芒特尔在她的评论中所说的“母亲的疯狂”,也就是说,一方面,通过母亲,实现亲近充满渴望和富有爱的世界。但另一方面,她可能变得恐怖,可能走向疯狂。比如母语中“宾至如家”的隐喻,其实是向好客开放没有场所的场所,这种纯粹的好客,是要求超越家庭的好客,而拒绝了家庭(亦即它在其中延续的整个解构,公民社会、国家和民族),其实就是肯定了绝对好客的不可能性。以正义为名的绝对好客法规就有可能被败坏,通向极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从好客到敌对的转变(比如人质战争或犯公民法的恐怖主义行动,都让人感觉到了这种内在暴力)。“绝对好客”的极端就有导致道德沦丧的危险。
德里达告诉我们“绝对好客”和“永久和平”的不可能,并不意味着放弃对二者的向往和追求,而是要努力去实现“不可能之可能”,“以无条件的名义真正介入到好客的条件中去”。这看不见、摸不着的“不可能”,就是勒维纳斯的“面孔”,也就是“无限”,它犹如无处不在而又无处存在的“幽灵”缠绕着我们。幽灵似的“好客”和“和平”总在彼处望着我们,召唤我们向它们靠近,不要绝望和沦丧,同时又像让我们服用的一剂猛药,提醒我们不要对到达绝对的它们抱有过于美丽的幻想。
德里达,安娜•杜弗勒芒特尔:《论好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出版
《论好客》导读(节选)——杜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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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达虽解构却不革命(狗还带着枪)
外人:既是客人,又是敌人(QBY)
亲,感谢你的解读,能看明白一部分了。但是仍旧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比如文章里谈到母亲的疯狂”以正义为名的绝对好客法规就有可能被败坏,通向极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从好客到敌对的转变(比如人质战争或犯公民法的恐怖主义行动,都让人感觉到了这种内在暴力”这是怎么理解呢?好客转向敌对的原因能否具体解释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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