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校閱張愛玲書信的感想 馮睎乾
我一輩子好像跟別人的信結下不解之緣。小時候常常不情不願幫不識字的外婆寫信回鄉,也要替她朗讀從鄉下寄來香港的家書。我自己則在一個早已不流行通信的年代長大,除了青春期受到荷爾蒙的刺激,以及得到岩井俊二電影的啟發,偶然寫過幾封情書(給當年的女友,即今天的妻子),通信這類費時失事的中古嗜好,在我的生命中可謂毫無位置。然而命運弄人,我近十年的工作都或多或少跟人家的書信有關,例如協助宋以朗先生校閱張愛玲和宋家的信。
我認識宋先生,跟張愛玲無關,只緣於我想拜讀宋淇好友吳興華的信。十三年前我終於得償所願。記得第一次翻開吳興華的信,幻想自己嗅到的舊信紙味,可能是六七十年前上海淪陷區的氣息時,不禁幽幽出神,宋先生見我神智有點失常的樣子,忍不住說:「看,你兩眼都發光了!」一不做二不休,看完吳興華的信後,我又陸續瀏覽了張愛玲、錢鍾書、宋淇等人的信,沒帶着窺私的心態,只有一種要憑弔什麼的情懷。畢竟人和時代都一去不返了,與現世毫無瓜葛,昔日的隱私已昇華為文學史的材料,再好奇八卦的人對此也不由得肅穆起來。現在回想,最觸動我的從不是字裏行間的話,而是我手摸到的信紙,在歲月流逝中獲得的歷史重量。這些碰得到、嗅得着的信有種舊時代的質感,甚至隱隱綻放着寫信者的靈氛。
漫無目的看信是享受,但真的動手編輯起來,就不太好受。可見人生還是漫無目的較好。二○一○年出版《張愛玲私語錄》前,我已幫忙校閱張愛玲和宋家的信。二○一二年前後,我們在香港影印了所有書信,寄到北京讓出版社做文字輸入,他們打好字後校了一遍,把文檔傳回來已是兩三年後的事。一看大約六十萬字,本來想添加註釋交代每封信的背景,未幾發現工程浩瀚沒完沒了,恐怕張愛玲二百週年誕辰也未能殺青,立即決定一切從簡,只看看有沒有錯字就算了。其間俗務纏身,斷斷續續,就是校閱也弄得曠日持久,終於拖到二○二○年,總算趕上在百年誕辰問世。
錯字有兩種。一種是出版社手民之誤,當然一見即改;另一種涉及作者的錯字,就要費神斟酌。首先,什麼叫「錯」呢?例如現在普遍寫「耽擱」,但張愛玲、宋淇皆寫「躭擱」,是比較少見,但不算錯。我自己的原則是:在不是明顯錯字的前提下,盡可能保留作者的用字原貌── 上面這句恰巧有現成例子,我們平常寫的「盡可能」,張愛玲寫「儘可能」。她對「儘」和「盡」的用法,作了今人多數忽略的嚴格區分:「儘」含有「力求以最大限度」的意思,所以她寫「儘早」、「儘先」、「儘量」、「儘可能」等等的時候,就用「儘」;「盡」則表示「達到極端、完結、全部用出」,所以她寫「感謝不盡」、「精疲力盡」、「盡心」等等的時候,就用「盡」。
有張愛玲特色的用字,我可多舉些例子說明:她寫「痊愈」,不寫「痊癒」;寫「老板」,不寫「老闆」;寫「糢糊」,不寫「模糊」;寫「牴觸」,不寫「抵觸」;寫「彫飾」,不寫「雕飾」;寫「弔胃口」,不寫「吊胃口」;寫「疎忽」,不寫「疏忽」。以上都是一般人不常用的寫法,至於我最深印象的「張愛玲體」,則非「仿彿」莫屬。這個詞有人寫「仿佛」,有人寫「彷彿」(如宋淇),但應該很少人像張愛玲般寫「仿彿」,堅持用人字部首的「仿」和彳字部首的「彿」。「仿彿」在書信中用了六十九次,橫跨五十至九十年代,無一例外,可見她很有意識一以貫之。到底什麼緣故令她這樣寫呢?難說。
以上用字都是正確的,希望繁體版可保留原汁原味。但張愛玲有兩個字,我覺得不妨改一改。一是「興致」她總寫成「興緻」,這寫法我無論如何也覺得是錯的。《說文》云:「緻,密也。」也指細繒或縫補過的敝衣。然而「興致」的「致」指意態風度,跟「緻」義不侔,不能互通,也缺乏古人先例可援,顯然是錯別字。因此,我建議把「興緻」修正為「興致」。另一怪字是「日歷」的「歷」。我們現在都寫「日曆」,但張愛玲三番四次寫「日歷」,決不從眾寫「日曆」,不是無心之失。查《康熙字典》「歷」字條,說它「與曆日之曆同」:「《前漢.律歷志》黃帝造歷。又《世本》曰容成造歷。《尸子》曰羲和造歷。或作曆。」可見「曆」與「歷」在古時相通。
假如張愛玲是章太炎那類國學大師,專門寫古色斑斕的文言,那也說得過去。但她寫的是現代白話文,用「歷」而非「曆」就太觸目了,好像刻意引導讀者想入非非,還是改為「曆」較妥當,決不是編輯之癢。當然,我們也不妨想想:為什麼張愛玲沒有與時並進,改寫「日曆」呢?我有個推測,一時也難以求證:無論是奇形怪狀的「仿彿」,抑或古色古香的「日歷」,甚至於張冠李戴的「興緻」,都是張愛玲人生中初遇這些詞語時所見的寫法,從此印入腦海,銘記不忘,成了生命的一部分。即使後來看到更通俗的字體,她也捨不得除舊佈新,因為捨棄了這些獨特的字,某程度上也意味着捨棄自己的過去。在她書寫「仿彿」、「日歷」和「興緻」的時候,也許每個不容於世的字都勾起了她內心某些深遠的回憶,誰知道呢?
以上喋喋不休的瑣碎,大概只有校閱者才份外在意,也會為此躊躇苦惱。但要是書信集的出版,能讓讀者更真切地了解張愛玲的性情,更全面地明白宋淇、鄺文美與她的友誼,那麼一切工夫都是值得的。
最赞回应
我不知你憑什麼說「張本人覺得《少帥》不宜出版」?本人就是這本書的中譯者,讀過張愛玲一切已公開的文字,沒見過記載顯示「張本人覺得《少帥》不宜出版」。《小團圓》,宋以朗在前言裏把出版緣由講得很清楚,他出版的是1976年完成的稿本,是張準備馬上開始在《皇冠》雜誌與《世界日報》同時連載的。只要你查一查公認的張學研究者如高全之(〈懺悔與虛實〉《張愛玲學續篇》)、馮睎乾(〈初評《小團圓》〉,網路就有文本)的文章,對小說的藝術成就便不會妄言。1976年《小團圓》不出,是宋淇夫婦的政治考量,不是張愛玲的藝術考量。她說「銷毀」,是1992年書信裏的一行字,這行字後面接的是「這些我沒細想,過天再說了。」此後再無「過天」——再無下文。怎麼辦?宋以朗2009年權衡之後,決定出版1976年完成的稿本,張小虹在媒體發出「拒買拒讀拒評」的聲明。現在事隔多年,她接受大陸版GQ雜誌訪問,透露自己早已讀了《小團圓》,改口稱宋以朗為「大好人」,全世界找不出第二個「這樣認真的文學遺產執行人」。
宋以朗的張愛玲網誌,積累了他多年心血:http://www.zonaeuropa.com/culture/
你有沒「口德」,我絲毫不在意,我根本不認識你,也根本不認同你對張愛玲的認知。我只擺事實,只問證據。最近有一些專欄作家如蔣芸、陶傑之流在報章亂寫亂罵,只能用張愛玲1976年寫下的話來看待:
「提起我也不一定與我有關。除了纏夾歪曲之外,往往反映作者自身的嘴臉與目的多於我。——〈關於《笑聲淚痕》〉」
我的話已講完,不會再回覆你了。
如果你對處理大作家、大藝術家文字遺產的傳統稍有了解,就會發現在他們身後將其私人書信結集出版,根本是國際慣例。魯迅沈從文如此,米開朗基羅、梵高、卡夫卡、斯坦貝克、吳爾芙,莫不如此。
以普通法的傳統而言,隱私權是用來保護在生者,不是保護中文稱為「古人」的逝者的。這是法理。戴文采在張愛玲有生之年撿她的垃圾來「報導」,給張愛玲帶來了騷擾,那當然是偷窺。現在,我們要繼續了解她、談說她,是偷窺嗎?我倒很認同宋以朗先生在《小團圓》前言寫的一段話:
「事實上她早已去世,什麼批評都不再可能給她切膚之痛。她留給世人的文章江河萬古,也斷不會因這類聲音而減其光焰。」
順便說一句,我並不同意你關於《小團圓》「瑣碎而不成熟」的評語。在我心目中,《小團圓》是她數一數二的長篇小說,也是二十世紀文學中一部傑出的自傳性小說,筆法極細,絲絲入扣,展現出剖析自己與他人的極大勇氣。這小說我讀過四次,每次都為其藝術魅力所折服。蘿蔔青菜,各有所愛,這一點不必勉強。
張愛玲已經去世四分之一世紀了,有關她生平的胡說八道從來沒有消停過。現在出版她與兩位生平摯友的親筆通信,正本清源,讀者從此可藉以參考,區分事實與謬論,不是一件大好事嗎?學者做張愛玲生平與創作的研究,首先就需要她的書信為憑據。
張愛玲在她《短篇小說集》1954年版的自序裏引用《論語》的話:
「如得其情,哀矜而勿喜。」
她建議讀者這樣面對她的文字:「我們明白了一件事的內情,與一個人內心的曲折,我們也都『哀矜而勿喜』吧。」
你說「期待閱讀」《張愛玲往來書信集》,我相信,你懷有一個健康的閱讀態度。有些讀者,自以為居高臨下地批評張愛玲,或者洋洋自得、不盡不實地流傳她的八卦,當然不足為訓。然而,每位讀者個人的態度,是作者、出版者都無法控制的。在消費社會裏,名人無法避免成為大眾的談資、流言蜚語的對象。出版者所能控制的,是以認真的、對歷史負責的態度把書出好,也斷不能因為一部分讀者尚未端正態度,而瞻前顧後。專看窺私八卦的讀者永遠存在,倘若顧忌他們的觀感,別說什麼《小團圓》《往來書信集》,張愛玲第一本散文集《流言》中坦率談自己的文章也永遠別出版好了。
張愛玲說過不要出版她的書信嗎?從來沒有。她給莊信正信中寫過:「我的信出版沒關係。」在1977年10月31日致鄺文美、宋淇的信中她寫道:
「將來有一天出小說集,序裏要把Stephen 〔宋淇〕 有關《色戒》的信都列入,我的信也要影印一份給我,可見這麼個短篇,兩個人work at it二十多年。」
又如1985年10月29日張愛玲致鄺文美、宋淇書信:
「我想寫篇叫〈不捫虱而談〉,講fleas的事,目前沒工夫也只好先讓它去了。」
可見她對自己的病患(虱蚤問題)也願意寫文章談論。可惜生命沒有給她更多時間。
这些用字习惯是一代人的习惯吧。胡兰成的书中也往往都是如此
只是今日台湾繁体字习惯较以前大不同罢了
「仿彿」(前亻後彳)和「興緻」在我看來無論如何很特別。
那一代没被改造过(无论台湾还是大陆,香港也不例外)的老人可能都这样写的,胡张都客居海外,与“祖国”隔离,保留着原原本本的书写。汉字的书写一百多年来不停地在变
「澈底」「躭擱」等等,我在胡蘭成文章裏也有看見。但「仿彿」(前亻後彳)和「興緻」對我來說是奇特的寫法,第一次得知,也許是我孤陋寡聞吧。連張愛玲,編輯都會代她改動「仿彿」(前亻後彳)和「興緻」方才發表。
查全國報刊索引,「仿彿」(前亻後彳)果然不少。
「興緻」也輕易查到了,正是在張愛玲喜讀的影藝刊物上,但同一刊物也有「興致」。看來馮的推測是合理的。在張的年代,「興致」「興緻」兩種寫法通行,她採取了自己偏好的寫法,而沒有細究它是否契合字的本義。
在1949年以前的民国大家都按自己的偏好写的,因为不同的人经历的教育各不相同,编辑一般也不会硬改。后来台湾大陆都多了文字规则。所以旧刊物上往往同样的字不同作者写法不同。
是的,英語也有這個現象。文字規範總是後起的。又,「仿彿」(前亻後彳)在全國報刊索引共九筆(當然它搜到的僅限於標題一級的文字),但逐一查看,九筆當中只有大約兩筆真是「仿彿」(前亻後彳),其餘「彷彿」居多。
雖然沒有看過書,且期待閱讀,但這的確就是偷窺文化(八卦雜誌開先鋒),關鍵在於張愛玲生前有「同意」可以出版嗎?作為「文學研究」,當作作家的profile我覺得很好,但當作「文學作品」來閱讀,我真不希望本書如同「小團圓」一般瑣碎不成熟。
對不起在此留言,不是來踢版,而是豆封鎖到9號才能標記,我實在忍不住了
如果你對處理大作家、大藝術家文字遺產的傳統稍有了解,就會發現在他們身後將其私人書信結集出版,根本是國際慣例。魯迅沈從文如此,米開朗基羅、梵高、卡夫卡、斯坦貝克、吳爾芙,莫不如此。
以普通法的傳統而言,隱私權是用來保護在生者,不是保護中文稱為「古人」的逝者的。這是法理。戴文采在張愛玲有生之年撿她的垃圾來「報導」,給張愛玲帶來了騷擾,那當然是偷窺。現在,我們要繼續了解她、談說她,是偷窺嗎?我倒很認同宋以朗先生在《小團圓》前言寫的一段話:
「事實上她早已去世,什麼批評都不再可能給她切膚之痛。她留給世人的文章江河萬古,也斷不會因這類聲音而減其光焰。」
順便說一句,我並不同意你關於《小團圓》「瑣碎而不成熟」的評語。在我心目中,《小團圓》是她數一數二的長篇小說,也是二十世紀文學中一部傑出的自傳性小說,筆法極細,絲絲入扣,展現出剖析自己與他人的極大勇氣。這小說我讀過四次,每次都為其藝術魅力所折服。蘿蔔青菜,各有所愛,這一點不必勉強。
張愛玲已經去世四分之一世紀了,有關她生平的胡說八道從來沒有消停過。現在出版她與兩位生平摯友的親筆通信,正本清源,讀者從此可藉以參考,區分事實與謬論,不是一件大好事嗎?學者做張愛玲生平與創作的研究,首先就需要她的書信為憑據。
張愛玲在她《短篇小說集》1954年版的自序裏引用《論語》的話:
「如得其情,哀矜而勿喜。」
她建議讀者這樣面對她的文字:「我們明白了一件事的內情,與一個人內心的曲折,我們也都『哀矜而勿喜』吧。」
你說「期待閱讀」《張愛玲往來書信集》,我相信,你懷有一個健康的閱讀態度。有些讀者,自以為居高臨下地批評張愛玲,或者洋洋自得、不盡不實地流傳她的八卦,當然不足為訓。然而,每位讀者個人的態度,是作者、出版者都無法控制的。在消費社會裏,名人無法避免成為大眾的談資、流言蜚語的對象。出版者所能控制的,是以認真的、對歷史負責的態度把書出好,也斷不能因為一部分讀者尚未端正態度,而瞻前顧後。專看窺私八卦的讀者永遠存在,倘若顧忌他們的觀感,別說什麼《小團圓》《往來書信集》,張愛玲第一本散文集《流言》中坦率談自己的文章也永遠別出版好了。
張愛玲說過不要出版她的書信嗎?從來沒有。她給莊信正信中寫過:「我的信出版沒關係。」在1977年10月31日致鄺文美、宋淇的信中她寫道:
「將來有一天出小說集,序裏要把Stephen 〔宋淇〕 有關《色戒》的信都列入,我的信也要影印一份給我,可見這麼個短篇,兩個人work at it二十多年。」
又如1985年10月29日張愛玲致鄺文美、宋淇書信:
「我想寫篇叫〈不捫虱而談〉,講fleas的事,目前沒工夫也只好先讓它去了。」
可見她對自己的病患(虱蚤問題)也願意寫文章談論。可惜生命沒有給她更多時間。
謝謝你的長篇回覆,當然你是專業研究張的研究學者,會覺得此書有出版價值,如我所言我還沒有讀,但從表面看私人信件只能當文學「研究」,而非「作品」給一般大眾,包括我,除非如重大歷史人物如蔣某日記有歷史價值,後代子孫託付第三方保存,歷史學家對照當時時事再加以研究出版,而非出版原本日記。
2. 皇冠出版在張過世後多年,如少帥和小團圓等作品,這些都是張本人覺得不宜出版,我讀來也覺得和張生前出版水準有段距離,我認為張自己很清楚小團圓等有待修改。但宋家和皇冠有點不愛惜張的羽毛,這是我所不滿的。
吳冠中燒畫故事我就不多說了,作家和畫家會愛惜自己的作品,把最好的給viewers 看,但我的經驗告訴我皇冠和宋家非思維邏輯,而是一網打盡不可有漏網。故我認為這有違背張的意願,如果讀後讓我失望,只會更確認我的想法。
3. 偷窺字眼太重,我修正。改為違背張的個人意願,我不覺得她晚年孤獨不和人來往個性,會樂見她所信任的老友和出版社這樣,難聽的話我就不說,留點口德。
大陆GQ杂志采访张小虹:
「随着张爱玲的遗作的陆续出版,关于张爱玲的晚期风格的研究一点点儿增多,当初发动“拒买”“拒评”的张小虹,3年前终于买了一本《小团圆》回家,开始做文本研究。她尤其着迷于张爱玲晚年的改写动作。
有时在张爱玲研讨会上遇到宋以朗,她讪讪地想,好像一直没有机会开口说句话,“他是一个大好人,我觉得我也是一个大好人,不晓得两个大好人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和解。”她眼见着宋以朗为自己所做的决定承担的一切——“大概全世界找不出第二个像他这样认真的文学遗产执行人”。」
我不知你憑什麼說「張本人覺得《少帥》不宜出版」?本人就是這本書的中譯者,讀過張愛玲一切已公開的文字,沒見過記載顯示「張本人覺得《少帥》不宜出版」。《小團圓》,宋以朗在前言裏把出版緣由講得很清楚,他出版的是1976年完成的稿本,是張準備馬上開始在《皇冠》雜誌與《世界日報》同時連載的。只要你查一查公認的張學研究者如高全之(〈懺悔與虛實〉《張愛玲學續篇》)、馮睎乾(〈初評《小團圓》〉,網路就有文本)的文章,對小說的藝術成就便不會妄言。1976年《小團圓》不出,是宋淇夫婦的政治考量,不是張愛玲的藝術考量。她說「銷毀」,是1992年書信裏的一行字,這行字後面接的是「這些我沒細想,過天再說了。」此後再無「過天」——再無下文。怎麼辦?宋以朗2009年權衡之後,決定出版1976年完成的稿本,張小虹在媒體發出「拒買拒讀拒評」的聲明。現在事隔多年,她接受大陸版GQ雜誌訪問,透露自己早已讀了《小團圓》,改口稱宋以朗為「大好人」,全世界找不出第二個「這樣認真的文學遺產執行人」。
宋以朗的張愛玲網誌,積累了他多年心血:http://www.zonaeuropa.com/culture/
你有沒「口德」,我絲毫不在意,我根本不認識你,也根本不認同你對張愛玲的認知。我只擺事實,只問證據。最近有一些專欄作家如蔣芸、陶傑之流在報章亂寫亂罵,只能用張愛玲1976年寫下的話來看待:
「提起我也不一定與我有關。除了纏夾歪曲之外,往往反映作者自身的嘴臉與目的多於我。——〈關於《笑聲淚痕》〉」
我的話已講完,不會再回覆你了。
………………
You do the best and damn the 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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