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考论(一函三册)当代中国学者代表作文库,冯天瑜》的原文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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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的概括应当是:泛化封建观是在苏俄及共产国际影响下、中国初学唯物史观的学者形成的一种史学判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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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战国以来的儒者不断“修饰”古代封建,将之整齐划一,加以理想化。《孟子·万章下》等战国时期典籍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记载。成书西汉的《礼记》,其《王制》篇称:“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此种以周王为顶点的严格的班爵禄秩列,并非殷周时的实态,已发现的殷墟甲骨文、西周金文均未见有五等爵序列的记载。侯外庐说:“三代‘封建’的‘秘密的形态’,是从战国至秦、汉时代的学者所裁制的一件神秘的外衣。”侯氏所言若指殷周不存在封建形态,恐言之过甚;若指整齐的“五等爵”序列系后世裁制,则自有道理。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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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期“文字狱”迭兴,“吕留良、曾静案”为著名一例。吕留良、曾静师徒谴责君主专制,借用的武器便是“封建”。而雍正皇帝斥责曰:“太凡反逆之人,如吕留良、曾静、陆生枬之流,皆以宜复封建为言”。可见,在中国传统政论中,“封建”不仅与“郡县”相对应,更与“郡县”背后的“君主专制”相抗衡。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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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明治初中期日本已普遍用“封建”一词对译feudalism,“封建”由原指西周分封的旧名,引申为表述一种普世性历史时代的新名,而此一新名的内涵融通古汉语义与西义,包蕴“封爵建藩”、“封土封臣”、“领主采邑”诸义。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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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严复的翻译与诠释,“封建”从原指一种政制举措(封爵建藩)的旧名词,演变为指一种社会制度、历史时段的新名词。严复发现,中西历史虽有差异,但也有共通之处,所以在一九〇五年所撰《政治讲义第二会》中指出:“国家为物,所足异者,人类不谋而合。譬如我们古有封建,有五等,欧洲亦有封建、五等。吾古有车战,西人亦然。”故严译“封建”在向新名转化的过程中,并未与旧名本义(封土建国、封爵建藩)脱钩,而是沿着旧名本义指示的方向作合理引申,并与对译词feudalism的含义(领主制、采邑制)彼此契合,从而达成古义与今义的因革互见、中义与西义的交融涵化。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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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这一表述周朝制度的旧名,借作欧洲中世纪制度(feudalism)的译名,因与日本中世及近世历史实际“相似”,故在日本没有出现错置,至于在“封建”一词故乡的中国,史学术语“封建”在清末民初还保持着概念的一贯性(以严译“封建”为代表),但到二十世纪初期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封建”的含义在某些重要论者那里发生变化:从一古史概念,演变为“前近代”的同义语,成为与近代文明相对立的陈腐、落后、反动的制度及思想的代名词。此为“封建”概念“产生混乱”之始,应予拈出,加以考究。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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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弗·列宁的“泛封建说”却因其特殊的历史地位(世纪革命领袖)具有传播优势。同时,把东西方各种形态的前近代社会全都纳人“封建社会”,并与资本主义社会前后衔接,从而便利于历史“单线”进化图景的勾勒,进而可以为当时及以后展开的包括亚洲民族民主革命在内的“世界革命”提供统一的历史述事方式。在作为“革命时代”的二十世纪上半叶,这种论说有着播散的广阔空间,它尤其易于被正从前近代社会走出、处于民主革命高潮的俄国、中国等准亚细亚及亚细亚国家的革命者所接受。
《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奠定了泛化封建观的基础,以后苏联领导人约·斯大林的封建论,以及《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五种生产方式说关于封建社会的诠释,均脱胎于列宁之议。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发表)有关“古代的封建社会”的名论,也能见到弗·列宁此议的影子。故弗·列宁这一论述,可以视作泛化封建观的“祖义”。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