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知创文斋
作者:知创文斋 来源:知乎 晚上正在思考明天推文素材时(公众号推文都是提前一天编辑好,第二天定时发表),一朋友突然问我对“人大李石教授低分书评“事件的看法,因为不了解,所以没看法。可能缘于半个圈内人的认知,还是忍不住去恶补了下。李石教授的《〈正义论〉讲义》自然是来不及去仔细研读,但是通读一篇书评,问题还不是很大。通读完“现实的乌托邦“之书评,不禁也想说点什么。当然,有些个问题还是需要提前交代:其一,虽说法师对哲学和哲学史(虽然哲学和哲学史实际上难以分家)有那么一点兴趣,但也仅限于此,而且学术传承上跟罗尔斯几无关系,所以内容本身不敢评论:其二,李石教授法师不认识,他也不认识法师,不过有可能看过他的书而不自知,至于书评人,只知道豆瓣昵称是“现实的乌托邦”,从书评中推断应为某高校教师。仅此而已。看完书评法师最直接的感受是——这人戾气太重。当然,戾气重好像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文雅一点也可以说是“真性情”,哪个搞学术的人没点真性情?往远了说法师骂过阿奎纳、骂过康德、骂过费希特,往近了说法师骂过霍姆斯、骂过霍菲尔德,还骂过柯华庆,不过都是私下骂骂,毕竟谁都不能剥夺我“说不过别人,但私下过过嘴瘾“的自由,反正也没人知道。而这种真性情,如果公开化很容易就使得事件本身的性质发生改变。法师无意于去揣测书评人的出发点和动机,直观地以为其只是在对《〈正义论〉讲义》行使言论自由。因此,这事也不是什么大事,无非就是很常见的学术争论,从这个角度来看该事件倒颇有利于学术研究。往远了有唯理论和经验论几百年的争吵,往近了还有富勒和哈特、邓晓芒和刘小枫,争来争去,可能双方都颇有不爽,但总体上学术研究还是向前走。所以说书评人问题不大。但,法师隐隐地觉得这事件似乎又不是那么单纯的学术事件,书评人的真性情很有可能因其的真性情使得学术争论变味。从其诸多诸如“扭曲”、“歪解”、“无知”、“想当然”、“反讽”之措辞,已经使得原本单纯的学术争论变成了“立言”、“争话语权”,同时也是对同行人的极大不尊重。自古文人都好面子,现代人同理,无论是专家还是砖家、教授还是叫兽,只要在学术圈里生存就应当有一种自觉——你可以说人家的成果意义不大,但不能用上述这些词汇去形容人家的成果,尤其是社科领域。一定程度上说,学术成果的尊严等同于研究者的尊严。所以说,书评人不厚道。当然,其实厚不厚道也无所谓,语言本身是中性的,因为使用者才有了褒贬。如果争论围绕的焦点,即实质性论点存有难以反驳的合理性,那么被骂也就只能忍着,比如说饶毅多次打假。但社会科学跟自然科学毕竟不一样,自然科学基于其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的特性,很多结论都可以经过经验的参与验证其是否有唯一解以及唯一解。但社会科学更多的是辩证逻辑的产物,很多结论都是推论的结果。我们可以用很多的证据来证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可以解决自然无法受孕的问题,但我们无法完全证明利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属于生育权的行使方式。书评人无法证明李石的观点不是罗尔斯的观点,无法证明桑德尔教授的观点不是罗尔斯的观点,也无法证明自己的观点就是罗尔斯的观点,甚至连罗尔斯可能也无法证明《正义论》中的观点都是他的观点。因为这在人类的实践理性中不可能。所以说,书评人不仅不厚道,还很傲慢且自以为是。当然,傲慢加自以为是也没什么,说白了也无非是个人的交际习惯和特点。但是就学术争论本身还是应该放在学术平台上讨论。学术争论本身是一种不同理性抗衡的表现,在学术争论中应该尽可能避免非理性因素的参与。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作为一名与李石教授同样深耕罗尔斯的学者不应当没有这种意识。要想学术争论有结果或者往良态方向发展,书评人完全可以以撰文的形式公开反驳李石教授的观点,可以去信以表明对李石教授观点的不认同,甚至也可以在课堂上公开阐述对李石教授观点的反对意见,这都是在学术领域里以理性的方式探讨问题。但书评人却以一篇看似严谨实则颇为急切的书评发在非学术性质的网络平台,这多少让人有点费解。如果书评人仅仅只是阐述自己对书中观点的见解,倒也无妨,但是,看完书评人的书评,最直观的感受并非是“我不认可《〈正义论〉讲义》中的观点”,而是“xxx,(这观点跟我不一样),这厮居然敢这么说,这不是废物(指书)是什么!”这就是赤裸裸的叫阵,可叫阵不在战场上,而在街坊中,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书评人有借非理性因素为自己站台的嫌疑。所以说,书评人不仅很傲慢自以为是,还不讲武德。当然,不讲武德也什么,毕竟学术争论还是可以继续,即使起点就偏了,但只要批判得合理,总归还有回归到战场的可能。但问题就在书评人的批判似乎不那么合理,至少不那么有理,说服不了法师。表面上书评人揪出李石教授十处致命之处,似乎算是实锤了。但,细细推之,其实站不住脚。在哲学等社会科学领域,视角不同,论证过程和结果必然会不同。书评人每一处都仅仅只是简单几句话论证,而且对罗尔斯《正义论》的很多引用,都是基于自身的视角、立场和路径出发去解释,但又不说清自己的立场、视角或是路径,一上来就用自己的结论否定他人的研究(甚至连自己的核心结论都不表述),这就多少有点急功近利和无赖了。这就像你说“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我说“不对,法律就是国家意志的外在表现形式“,有意义吗?反驳、批判不在于用自己的结论去否定他人的结论,而是用自己的结论去论证他人切入视角、论证路径、论证过程等的不合理性,否则就是不在一个频道上,注定不会有结果。所以说,书评人不仅不讲武德,还急功近利和无赖。当然,急功近利也好,无赖也罢好像仍旧没什么,毕竟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法师以为,作为一名搞学术研究,尤其是搞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知识分子总应当有点批判性思维和逻辑,一上来就以纠错者的姿态指点江山,多少有点不务专业,当然,从精致利己主义的角度出发,这也没有什么问题,毕竟谁都不能剥夺别人说话的自由,包括损人损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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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北京lp,又是刚刚注册的,又是只读过这本书。你说要我怎么说你好。
楼上的污言秽语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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