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哥伦布 短评

热门
  • 5 AL288-1 2021-08-27 13:50:15

    五十多载岁月,三十多部作品,罗斯塑造了一个个精神痛苦的主人公:尼尔·克鲁格曼、祖克曼、凯普什、罗斯……他们渴求美式成功但又无法摆脱犹太传统限制——活在旧血缘身份与新文化抗争的矛盾里。罗斯的每一个主角都在建构身份:他们在迷茫中妥协;在现实与理想的冲突中寻找平衡;在困惑中重新定位自我。 《再见,哥伦布》正是这一切的发端。菲利普·罗斯真实交织虚构的文学旅途于此展开。

  • 4 Sebastian 2021-08-22 18:47:22

    犹太人的阶层跃迁一直是罗斯作品中重要的主题,他们踩着五月花号后裔们的脚印,不止于财富意义上逼近,也在地理层面上以街区为单位紧紧跟随,这种追赶表现在年轻人身上,则是于常春藤名校就读以及杰出的运动员身份,《美国牧歌》中的瑞典佬是其终极形态。尼尔的乖戾,正是因为在女友家庭面前全方位的不自信,进而表现出一种“霍尔顿式”的愤怒和焦虑。在他眼中新兴的中产阶级犹太家庭是消费主义和相对保守的传统习俗奇怪的混合体,姨母的冰箱和布伦达家的储藏室就是明证,因物质无意义的堆积引发的人性异化,他相对应的反抗方式是事业上的无所作为和放纵的性生活(以麦卡锡的《她们》为指导)。除了同名中篇,其余的几个短篇更能反映罗斯“反犹太”的一贯姿态,宗教信仰敌不过生死时刻,特殊身份也常被用来谋私利,污名化并非全是捕风捉影,而是确有其事

  • 5 喜喜 2021-08-10 12:55:40

    有点名不副实。里面的故事从情节设置到叙述语言都平平无奇,对话冗长啰嗦,像是在看一篇篇枯燥乏味的流水账。罗斯在文本里聚焦于犹太人在美国的境遇,但是写得又不够深刻。《再见,哥伦布》这篇很青春懵懂,但读完也没觉得多出彩...至于其他的,看得很头疼。

  • 0 思郁 2022-06-04 17:28:38

    最后一篇《狂热者艾利》是一个惊喜。

  • 0 汐和 2022-04-01 05:14:14

    很犹太的一本(坚持看完最后一篇有点煎熬……),但这评分让我怀疑自己。

  • 0 沈青言 2022-01-19 12:54:08

    布兰达和尼尔,其实算是某种稚嫩的恋爱小说,关于犹太的整体氛围。

  • 0 爽男孩 2022-06-02 10:28:17

    比预想要好,狂热者艾利很精彩

  • 0 CA iRA 2022-04-16 08:10:58

    同名中篇瞄准了犹太人的身份认知,是在写青春的爱恋,也是在写犹太人的阶层跨越、习俗延续、文化冲突,主角被强烈的不安裹挟,最终外化成淡漠与疏离。不过没太看懂关于ZG帽的那段,主角为什么那么在意女方戴不戴呢?自己穿小雨衣不可以么?也许是有一些深层的隐喻我没Get到吧

  • 0 2024-03-10 18:42:46 吉林

    同名篇

  • 0 树上的男爵 2024-03-01 13:31:00 上海

    这本真地是质量有点低啊,太无趣了。一共六个故事,其中除了第四和第五两个故事在外,都和犹太人有关。实在看不出这个集子有什么理由拿到国家图书奖,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政治正确吧。这里对犹太人的描写,倒是加深了我对《魔桶》中《最后的莫西干人》那篇的理解。犹太人喜欢报团取暖,认为自己是特殊的群体,凡事都想拥有特权,觉得所有的犹太人都是一个阵营的,必须互帮互助。同时,被这样要求的犹太人,内心也无法忘记自己的身份,从而陷入“帮助则有损自身利益,不帮则心存愧疚”的困境。

  • 0 全息图焦糖 2024-03-07 18:08:24 内蒙古

    2.20读完。多写男的小心眼和尴尬处境。尤其中年男和青少年男,写他们的脆弱自尊心和算计,中年男的滑稽和自取其辱。也擅写刻画犹太教和世俗社会的碰撞乃至对抗。很爱最后一篇,艾利冲向森林,神性的突然开启是动人又funny的。

  • 0 双宝饭 2023-09-24 19:51:08 上海

    不算我的菜,最后一篇有惊喜,对他者的伤害,人们竟会如此心安理得#2350

  • 0 今局 2022-08-11 20:47:22

    真是二十几岁的天才啊。在罗斯笔下,勇气是正当的,是必须的,是所向披靡的。会读完所有罗斯。

  • 0 正经人 2022-08-17 17:41:57

    第一篇《再见,哥伦布》读完标记。美洲大陆寻求身份认同的犹太人与那位喜欢高更的黑人男孩相衬。正如罗斯所言“黑人事实上正沿着犹太人的足迹进行同样的迁移。”传统戒律使爱情无疾而终也同样在此意义上只能选择在此漂泊。看来“你永远回不了家”或许可以成为美国人独特的身份特质。

  • 0 总有刁民想害朕 2022-09-09 20:50:40 山东

    这是我读的罗斯的第一本,短篇小说合集,不太能接受他的风格,感觉他的故事平平无奇,而且第一个故事让我回想起看《正常人》的心情,这对儿小情侣太能吵吵了,而且男的明显是个渣男,真想一巴掌给他拍在地上。

  • 0 K宝 2022-07-13 15:11:21

    因阶级差异而无疾而终的青春恋情,写得很一般

  • 0 2022-06-11 22:09:01

    完美的承继了简奥斯丁,莎士比亚,了不起的盖茨比,健康的中产阶级叙事,依然体现出真挚与优雅。

  • 0 轻食慢行 2022-10-11 15:43:55 上海

    《再见哥伦布》的稚嫩青涩,在我看来只是迷恋而非爱。导致分手的绝不是悬殊背景,而是遇到实际问题-避孕,就推给布兰达并指责。两人除了躺着的时候,从来没有并行过。

  • 0 肥呱呱 2022-06-13 00:28:40

    弃了。第一个中篇感觉好啰嗦,不知道在干嘛,翻译腔也很明显,没耐心看下去了。很失望。

  • 1 电话听听 2022-06-21 11:11:30

    色情狂,叛教者菲利普·罗斯之初啼。他在26岁时就凭借此书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就像略萨27岁就出版了《城市与狗》一样,如此这般少年老成的才华,仿佛是为写作而生,着实令人艳羡。写作这本书时的罗斯,简直就是一个清纯的男孩,完全不见以后那些大尺度的性描写。但是多少能够预见未来罗斯的发展倾向,第一篇《再见哥伦布》中的性压抑可与罗斯后期的大开大放做对比。而在其他几篇故事中,也表现出罗斯对所谓的犹太性不该成为搞特殊化的借口,对犹太传统的背弃,对犹太思想的矛盾态度。他真的是恨死保守主义了。

<< 首页 < 前页 后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