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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列宁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发展的实践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了指导引领世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发展的列宁主义思想体系。 列宁较为系统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实质和基本内容以及演进发展规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法治理论。列宁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留下宝贵经验,主要有:实行民主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基本民主权利;健全选举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自治制度和人民监督制度在内的民主制度体系;处理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党法关系问题;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通过民主立法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法治实施体系,监督制约国家权力。 列宁的民主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内容完整、逻辑严密、方法科学,不仅是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革命、民主政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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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列宁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发展的实践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了指导引领世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发展的列宁主义思想体系。 列宁较为系统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实质和基本内容以及演进发展规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法治理论。列宁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留下宝贵经验,主要有:实行民主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基本民主权利;健全选举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自治制度和人民监督制度在内的民主制度体系;处理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党法关系问题;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通过民主立法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法治实施体系,监督制约国家权力。 列宁的民主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内容完整、逻辑严密、方法科学,不仅是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革命、民主政权建设、法治发展的理论渊源,而且列宁民主法治理论在苏俄社会主义时期的实践对当代中国发展民主和推进法治具有重大现实启发意义。
王建国,郑州大学首批学科特聘教授(司法制度与司法政策方向),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法学院党委委员、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郑州大学法学院法理法史教研室主任、学术带头人,郑州大学中原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法理学法史学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列宁法学、法学理论、司法原理、监察制度,在《法学》《法律科学》《社会主义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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