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12頁下注1,“《就說武則天扼嬰、殺子失實之補證》,《晉陽學刊》1987年,第四期”,“就”字誤,當爲“舊”,即此文名《舊說武則天扼嬰、殺子失實之補證》。
p214,言許敬宗把女兒嫁給嶺南首領馮盎的兒子,有違禮法,被彈劾,“嫁給遠方的少數民族...嫁給少數民族,遠離故鄉父母,會被大家看作是違背人情的行爲”。按這裏把馮盎說成少數民族是錯誤的。冯盎,祖籍遼寧朝陽,隋唐時皆爲漢族朝廷的大臣。馮盎父馮僕,祖父馮寶,自馮寶曾祖父馮業浮海归宋,歷代皆朝廷命官。馮氏是北燕第二代皇帝馮跋後裔,馮跋是漢族。馮盎父子是漢人無疑,許敬宗把女兒嫁給馮盎的兒子,有有違禮法之處,但雙方都是漢人,不屬於異族通婚。
p290第2段第3行,“從和田以西到波斯以東,都接受唐朝的冊封”,“田”字誤,當爲“闐”。和田是1959年後才有的僞名,此處自當爲和闐(其實更準確的說,當時名于闐)。
p290倒數第7行,“唐高宗正式把碎葉城歸屬爲安西四鎮之一(另外三鎮爲和田、疏勒、龜茲)”,“和田”誤,當爲“于闐”。
p298第3行,“天下太平,華夷安,遠近揖穆”,“安”前脫“乂”字,另“揖”當爲“輯”,即此句當爲“天下太平,華夷乂安,遠近輯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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