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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係以民法繼承編為論述對象,呈現最新之內容,兼顧理論與實務,為有系統之論述,既適合採為教科書,復可供辦案研究之參考。最近,司法院公布釋字第七七一號解釋,關乎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行使;「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已明定同性二人經辦理結婚登記者,亦互為法定繼承人,本書並對此為必要之解說及評論。
本書乃著者三人協力合作之成果,筆法力求統一,見解亦力求一致,偶有不同見解,亦特予註明,實不失為一本內容充實、體系完整之著作。
陳棋炎,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美國芝加哥大學研究生。曾任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名譽教授,輔仁大學教授,日本東京大學客座研究員。
黃宗樂,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日本國立大阪大學法學博士。曾任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法律學研究所所長,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現為自由法學研究者。
郭振恭,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现为中原大學名譽教授、兼任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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