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 · · · · ·
《清实录(1-60)(套装全60册)》影印本,包括《满洲实录》、太祖至德宗十一朝实录,以及附印的《宣统政纪》,合计四千四百三十三卷。它是清朝历代皇帝统治时期的大事纪,用编年体详尽地记载了有清一代近三百年的用人行政和朝章国故。清朝十二个皇帝,有十一个编纂了实录。最后一个皇帝溥仪在位三年就被辛亥革命推翻了,仍由原修《德宗景皇帝实录》人员编纂了一部《宣统政纪》。此书虽不用实录名称,体例则与实录无异。
清朝沿袭自唐代以来的旧制,上一代皇帝死后,由新继位皇帝特命大臣开馆纂修实录。清代实录馆是一个临时机构,开馆后,从宫内调取上谕、朱批奏折,从内阁调取起居注及其它原始档案,由纂修官理清年月,按纂修凡例加以选编。因此,《清实录(1-60)(套装全60册)》是经过整理编纂而成的现存的清史原始史料,为研究清代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必须凭借的重要文献。但在清代,实录...
《清实录(1-60)(套装全60册)》影印本,包括《满洲实录》、太祖至德宗十一朝实录,以及附印的《宣统政纪》,合计四千四百三十三卷。它是清朝历代皇帝统治时期的大事纪,用编年体详尽地记载了有清一代近三百年的用人行政和朝章国故。清朝十二个皇帝,有十一个编纂了实录。最后一个皇帝溥仪在位三年就被辛亥革命推翻了,仍由原修《德宗景皇帝实录》人员编纂了一部《宣统政纪》。此书虽不用实录名称,体例则与实录无异。
清朝沿袭自唐代以来的旧制,上一代皇帝死后,由新继位皇帝特命大臣开馆纂修实录。清代实录馆是一个临时机构,开馆后,从宫内调取上谕、朱批奏折,从内阁调取起居注及其它原始档案,由纂修官理清年月,按纂修凡例加以选编。因此,《清实录(1-60)(套装全60册)》是经过整理编纂而成的现存的清史原始史料,为研究清代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必须凭借的重要文献。但在清代,实录从未刊布,只缮写若干部藏在京师(北京)、盛京(沈阳)两地的宫禁里,能够读到它的人极少。为了给清史研究者提供方便,使这部四千多卷的大书能够比较广泛地流传,现在把它影印出版,公诸于世。
目录 · · · · · ·
清实录 02 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至卷六十五
清实录 03 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一至卷一四四
清实录 04 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至卷九九
清实录 05 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至卷一九六
清实录 06 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九七至三○○
· · · · · · (更多)
清实录 02 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至卷六十五
清实录 03 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一至卷一四四
清实录 04 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至卷九九
清实录 05 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至卷一九六
清实录 06 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九七至三○○
清实录 07 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至卷七六
清实录 08 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七七至卷一五九
清实录 09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至卷五九
清实录 10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六○至卷一五七
清实录 11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五八至卷二三一
清实录 12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二三二至卷三○五
清实录 13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六至卷三七九
清实录 14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八○至卷四七九
清实录 15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四八○至卷五五三
清实录 16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五四至卷六二七
清实录 17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六二八至卷七二五
清实录 18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二六至卷八二五
清实录 19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八二六至卷八九九
清实录 20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至卷九七三
清实录 21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七四至卷一○四七
清实录 22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四八至卷一一二一
清实录 23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一二二至卷一一九五
清实录 24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一九六至卷一二七一
清实录 25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二七二至卷一三四五
清实录 26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三四六至卷一四一九
清实录 27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四二○至卷一五○○
清实录 28 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至卷七七
清实录 29 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七八至卷一五五
清实录 30 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五六至卷二二三
清实录 31 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二四至卷三○一
清实录 32 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二至卷三七四
清实录 33 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至卷六三
清实录 34 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四至卷一三一
清实录 35 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三二至卷二○三
清实录 36 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二○四至卷二六一
清实录 37 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二六二至卷三二九
清实录 38 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三三○至卷四○○
清实录 39 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一至卷四七六
清实录 40 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至卷八○
清实录 41 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八一至卷一一六
清实录 42 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一七至卷一八七
清实录 43 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八八至卷二七二
清实录 44 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七三至卷三五六
清实录 45 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至卷五三
清实录 46 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五四至卷八九
清实录 47 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九○至卷一二五
清实录 48 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二六至卷一六四
清实录 49 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六五至卷二二○
清实录 50 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二一至卷三○一
清实录 51 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二至卷三七四
清实录 52 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一至卷六四
清实录 53 德宗景皇帝实录卷六五至卷一四一
清实录 54 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一四二至卷二二二
清实录 55 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二二三至卷三○六
清实录 56 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三○七至卷三八二
清实录 57 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三八三至卷四五七
清实录 58 德宗景皇帝实录卷四五八至卷五二五
清实录 59 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五二六至卷五九七
清实录 60 附宣统政纪卷一至卷七十
· · · · · · (收起)
喜欢读"清实录(全60册)"的人也喜欢 · · · · · ·
清实录(全60册)的话题 · · · · · · ( 全部 条 )



清实录(全60册)的书评 · · · · · · ( 全部 0 条 )
-
《世祖實錄》卷53,順治八年二月丙戌條: 擢……大理寺右評事法若真為禮科給事中。(頁418) 按,此“法若真”當是“法若貞”之訛。康熙《膠州志》卷5科目“進士•順治丙戌科”條下云: 法若真。寰之子,由編修見任浙江提刑按察使。……法若貞。由給事中歷官參政。(康熙十二年刊本,頁46a-47b) 又,乾隆《膠州志》卷4“人物•國朝”有法若貞傳: 法若貞,字玉符,我朝開國進士,授禮科給事中。時草昧初造,禮制尚簡,公毅...
2012-05-24 22:35 4人喜欢
《世祖實錄》卷53,順治八年二月丙戌條:
擢……大理寺右評事法若真為禮科給事中。(頁418)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此“法若真”當是“法若貞”之訛。康熙《膠州志》卷5科目“進士•順治丙戌科”條下云:
法若真。寰之子,由編修見任浙江提刑按察使。……法若貞。由給事中歷官參政。(康熙十二年刊本,頁46a-47b) 引自 第3冊418頁 又,乾隆《膠州志》卷4“人物•國朝”有法若貞傳:
法若貞,字玉符,我朝開國進士,授禮科給事中。時草昧初造,禮制尚簡,公毅然首疏請定官民服色以辨等威,朝野仰望丰采。轉兵、吏二科,外補井陘道,轉漢羌道,所至有惠政,民立石頌之。雍正十二年,公曾孫重輝以事過井陘,……時距公歿已五十餘年矣。有《諫垣疏稿》一卷行事。(乾隆十七年刊本,頁49a) 引自 第3冊418頁 若真、若貞為胞兄弟,見錢泳《履園叢話》卷13。二人雖為同科,然履歷相去甚遠,細繹《世祖實錄》,竟混為一人,茲就有關史料稍加辨正如下。 《實錄》卷72,十年二月癸丑條:
上幸內院,召侍講法若貞、修撰呂宮、程芳朝,編修黃機,以次問籍貫品職。(頁572)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入翰林者當是法若真。又,呂星垣《太保呂公家傳》(見《碑傳集》卷4)云:“又於十年二月召公及侍講法若真、編修程芳朝、黃機……”(第1冊,頁90,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可證。 卷125,十六年閏三月丁卯條:
補原任禮科給事中法若真為吏科給事中。(頁966)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法若真未嘗任給事中,是時正為翰林院侍講,五月外轉福寧道(參《實錄》卷126,十六年五月壬午條,頁978),則此當是法若貞。 卷127,十六年七月丙寅條:
禮部議覆吏科給事中法若真、廣東道御史朱裴疏言,滇黔底定,率土同歡,所有祭告宣示典禮應如議舉行。(頁982)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是時法若真已外轉,此當是法若貞。 卷130,十六年十一月壬戌條:
補外轉戶科右給事中法若真為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冀寧道。(頁1005)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此當是法若貞,詳參上兩條。
回应 2012-05-24 22:35 -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23,十六年二月丁亥條: 轉工科右給事中蔣永修為吏科左給事中。(頁956) 按,“蔣永修”當作“蔣允修”。嘉慶《宜興縣志》卷8蔣永修傳云: 蔣永修,字紀友,順治四年進士,授湖廣應山縣知縣。……舉卓異,擢刑科給事中,言不避權貴,……轉戶科都給事中,疏數十上,皆關切治體。已而外補,以本籍錢糧詿誤,鐫級知貴州平越府,……擢湖廣提學副使,……陞陝西參政,未任卒。(《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22... (4回应)
2012-12-20 19:14 2人喜欢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23,十六年二月丁亥條:
轉工科右給事中蔣永修為吏科左給事中。(頁956) 引自 第3冊956頁 按,“蔣永修”當作“蔣允修”。嘉慶《宜興縣志》卷8蔣永修傳云:
蔣永修,字紀友,順治四年進士,授湖廣應山縣知縣。……舉卓異,擢刑科給事中,言不避權貴,……轉戶科都給事中,疏數十上,皆關切治體。已而外補,以本籍錢糧詿誤,鐫級知貴州平越府,……擢湖廣提學副使,……陞陝西參政,未任卒。(《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22號,頁294) 引自 第3冊956頁 又,《聖祖仁皇帝實錄》卷69,康熙十六年十月丙寅條云:
以原補江西提學副使、未任撤回蔣永修為湖廣按察使司副使,提調學政。(第4冊,頁892) 引自 第3冊956頁 允修、永修同為一人,而允修為後改之名,方志不載,實為失考。故《世祖實錄》中多用“蔣允修”,如卷104,十三年十月戊子條云:
諭吏部:朕親試行取之推知等官,任克溥、黏本盛、柯聳、金漢鼎、雷一龍、姚延啟、朱紹鳳、姜希轍、魚飛漢、尚九遷、蔣允修、陰應節俱堪補授科員。(頁809) 引自 第3冊956頁 同卷又云:“授……雷一龍、蔣允修為刑科給事中”(頁810,十三年十月壬辰條)、卷135云“陞吏科左給事中蔣允修為戶科都給事中”(頁1045,十七年五月丙子條),此類甚多,不能悉舉,而用“蔣永修”者則僅文首所引一處而已。 永修亦非其本名,其人本名蔣胤修。如順治四年進士題名碑即作“蔣胤修”,而上引《世祖實錄》卷104上諭,在康熙刻本《日懷堂奏疏》卷一即錄作“蔣胤修”(《四庫存目叢書》本,集部215冊,頁767)。史語所現藏內閣大庫檔案內有蔣氏題本,亦作“胤修”(005704號,收在《明清檔案》A30-002)。蔣氏順治十八年外放九江道,康熙《江西通志》卷48題名仍作“胤”字,並可證。 蔣氏改“胤”為“永”,初觀似與避世宗諱有關,而實恐不然。其具體改名時間無考,不過大致可估計在康熙二十二年前。《續修四庫全書》影印康熙二十二年霞舉堂刻《今世說》卷3<文學>:“蔣慎齋至性過人”條下自注:
蔣名永修,一字日懷,江南宜興人,丁亥進士,官學使。(第1175冊,頁507) 引自 第3冊956頁 國圖藏殘本康熙《江南通志》卷32《選舉·進士》順治四年條下:
蔣永修,宜興人,仕至副使。(康熙二十三年刻本,頁119a) 引自 第3冊956頁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影印康熙天藜阁刻本《日懷堂奏疏》卷1,蔣氏康熙丁巳(十六年)跋內有云“永修每念此疏”。按,此本未詳刻於何時,觀卷首徐《敘》作於“康熙歲在壬寅冬十一月”,聖祖恰好於該月甲午(十三日)駕崩,故該書刊刻時世宗恐已即位,乃避諱改字,並不足以證明蔣氏康熙十六年已改名永修。至於前引此書內所載世祖上諭仍作“胤修”,或因係諭旨,不便擅改而已。 綜上,故推定其在康熙二十二年前已改名,是時聖祖諸子雖已開始用“胤”字排行,但亦無如此提早避諱之必要。
4回应 2012-12-20 19:14 -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28,順治十六年九月丁丑條: 陞兵科右給事中姜希轍為禮科都給事中。 按,此“右”當為“左”之訛。 考同書卷120,十五年八月辛巳條(頁930): 轉禮科右給事中姜希轍為兵科左給事中。 其後未見有姜氏職務變遷之記載。十六年三月至十月,兵科右給事中為孫際昌,見《實錄》卷124十三年三月丁未條(頁961)、卷129十六年十月辛卯條(頁998),則姜氏此時固當為左給事中。《碑傳集》卷54引毛奇齡撰《順天府府...
2012-05-13 17:47 3人喜欢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28,順治十六年九月丁丑條:
陞兵科右給事中姜希轍為禮科都給事中。 引自 第3冊995頁 按,此“右”當為“左”之訛。 考同書卷120,十五年八月辛巳條(頁930):
轉禮科右給事中姜希轍為兵科左給事中。 引自 第3冊995頁 其後未見有姜氏職務變遷之記載。十六年三月至十月,兵科右給事中為孫際昌,見《實錄》卷124十三年三月丁未條(頁961)、卷129十六年十月辛卯條(頁998),則姜氏此時固當為左給事中。《碑傳集》卷54引毛奇齡撰《順天府府丞前禮科都給事中姜君希轍行狀》:
既,轉兵科右給事中,旋轉左,無何,轉禮科。(中華書局標點本,頁1553) 引自 第3冊995頁 亦言左,可證。又考雍正朝《大清會典》卷8:
舊制,都給事中由左給事中轉,左給事中由右給事中轉(《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762冊,頁313)。 引自 第3冊995頁 則就制度而言,右給事中無法徑陞都給事中,可為旁證。
回应 2012-05-13 17:47 -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七一,順治十年正月癸巳條: 更定多羅貝勒以下及品官歲支俸祿。異姓一等公,七百兩;二等公,六百八十五兩;三等公,六百六十兩。一等侯兼一拖沙喇哈番,六百三十五兩;一等侯,六百一十兩;二等侯,五百八十五兩;三等侯、五百六十兩。一等伯兼一拖沙喇哈番,五百三十五兩;一等伯,五百一十兩;二等伯,四百八十五兩;三等伯,四百六十兩。一等精奇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四百三十五兩;一等精奇尼哈番,...
2014-03-19 20:13 1人喜欢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七一,順治十年正月癸巳條:
更定多羅貝勒以下及品官歲支俸祿。異姓一等公,七百兩;二等公,六百八十五兩;三等公,六百六十兩。一等侯兼一拖沙喇哈番,六百三十五兩;一等侯,六百一十兩;二等侯,五百八十五兩;三等侯、五百六十兩。一等伯兼一拖沙喇哈番,五百三十五兩;一等伯,五百一十兩;二等伯,四百八十五兩;三等伯,四百六十兩。一等精奇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四百三十五兩;一等精奇尼哈番,四百一十兩;二等精奇尼哈番,三百八十五兩;三等精奇尼哈番,三百六十兩。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三百三十五兩;一等阿思哈尼哈番,三百一十兩;二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百八十五兩;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百六十兩。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二百三十五兩;一等阿達哈哈番,二百一十兩;二等阿達哈哈番,一百八十五兩;三等阿達哈哈番,一百六十兩。拜他喇布勒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一百三十五兩;拜他喇布勒哈番,一百一十兩。拖沙喇哈番,八十五兩。固山額真、尚書,一百八十兩。梅勒章京、侍郎,一百五十五兩。甲喇章京、理事官、一等侍衛,一百三十兩。牛彔章京、副理事官、二等侍衛,一百五兩。拖沙喇哈番品級官、三等侍衛,八十兩。護軍校、驍騎校、他赤哈哈番,六十兩。七品等官,四十五兩。八品等官,四十兩。其祿米照俸銀,一兩支給一斛。(頁566-567) 引自 第3冊566頁 按此是順治朝旗員俸祿的最後一次改定。在此之前,順治三年、七年曾分別對俸銀、俸米作出規定,俱見《實錄》;又康熙《會典》卷三六記順治八年事云:
滿洲、蒙古、漢軍都統、尚書歲給銀一百四十兩,副都統、侍郎一百三十兩,參領等官一百二十兩,佐領等官一百兩,護軍校、驍騎校、六品官六十兩,七品官四十兩,八品官二十兩。 引自 第3冊566頁 關於清初俸祿制度在旗員中的確立,已有論著涉及,但總體較為粗疏。上引官書所記,亦有缺漏與錯訛之處,檔案文獻恰可還原其中的某些細節。 其一,順治八年前,俸祿制度在旗員中實際只涵括一品至六品官,七品以下無俸銀,“每月止照披甲兵丁給銀貳兩”;部院衙門行走之他赤哈哈方、筆帖式哈方,亦無公費。順治八年六月十五日,吏科愛惜喇庫哈方花上等十五員連銜題請劃一俸祿制度,“以重官守”,此即《會典》記順治八年定議事之背景。見一史館藏《內閣全宗·北大移交題本》02-01-02-2165-008號(縮微號:029-2137)。 其二,順治八年改制並不徹底,造成部份漢軍官缺(如監察御史)兩不依屬,仍照每月貳兩例支銀,且無俸米,“較之漢官,既不如其原祿;比之滿例,又復靳於新恩”。此遺留問題在順治十年二月後方得以解決。見《北大移交題本》02-01-02-2035-001號(縮微號:021-1308),戶部尚書噶達洪等題本。 其三,藩下世爵世職另有俸祿標準。平西、平南、靖南三藩的材料目前尚不完全,定南藩有較為詳細的記錄,詳見《北大移交題本》02-01-02-2165-009號(縮微號:029-2144),順治八年七月初一日廣西巡撫王一品題本。其中定南王歲俸6000兩,略高於多羅郡王;而其他世爵世職俸祿則遠低於上引順治十年的標準。靖南王歲俸同,見《明清檔案》A24-124(原檔號005948),順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五日戶部尚書覺羅郎丘題本,但藩下官員具體俸祿不詳。 其四,順治初漢官俸祿以季支給,而旗員則以年支給,旗員對此頗為不平,工科愛惜喇庫哈方祁通格曾具題要求照漢官例支給,奉旨“戶部議奏”,見《北大移交題本》02-01-02-2165-013號(縮微號:029-2201)順治十年八月廿五日祁通格題本。
回应 2014-03-19 20:13
-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七一,順治十年正月癸巳條: 更定多羅貝勒以下及品官歲支俸祿。異姓一等公,七百兩;二等公,六百八十五兩;三等公,六百六十兩。一等侯兼一拖沙喇哈番,六百三十五兩;一等侯,六百一十兩;二等侯,五百八十五兩;三等侯、五百六十兩。一等伯兼一拖沙喇哈番,五百三十五兩;一等伯,五百一十兩;二等伯,四百八十五兩;三等伯,四百六十兩。一等精奇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四百三十五兩;一等精奇尼哈番,...
2014-03-19 20:13 1人喜欢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七一,順治十年正月癸巳條:
更定多羅貝勒以下及品官歲支俸祿。異姓一等公,七百兩;二等公,六百八十五兩;三等公,六百六十兩。一等侯兼一拖沙喇哈番,六百三十五兩;一等侯,六百一十兩;二等侯,五百八十五兩;三等侯、五百六十兩。一等伯兼一拖沙喇哈番,五百三十五兩;一等伯,五百一十兩;二等伯,四百八十五兩;三等伯,四百六十兩。一等精奇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四百三十五兩;一等精奇尼哈番,四百一十兩;二等精奇尼哈番,三百八十五兩;三等精奇尼哈番,三百六十兩。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三百三十五兩;一等阿思哈尼哈番,三百一十兩;二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百八十五兩;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百六十兩。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二百三十五兩;一等阿達哈哈番,二百一十兩;二等阿達哈哈番,一百八十五兩;三等阿達哈哈番,一百六十兩。拜他喇布勒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一百三十五兩;拜他喇布勒哈番,一百一十兩。拖沙喇哈番,八十五兩。固山額真、尚書,一百八十兩。梅勒章京、侍郎,一百五十五兩。甲喇章京、理事官、一等侍衛,一百三十兩。牛彔章京、副理事官、二等侍衛,一百五兩。拖沙喇哈番品級官、三等侍衛,八十兩。護軍校、驍騎校、他赤哈哈番,六十兩。七品等官,四十五兩。八品等官,四十兩。其祿米照俸銀,一兩支給一斛。(頁566-567) 引自 第3冊566頁 按此是順治朝旗員俸祿的最後一次改定。在此之前,順治三年、七年曾分別對俸銀、俸米作出規定,俱見《實錄》;又康熙《會典》卷三六記順治八年事云:
滿洲、蒙古、漢軍都統、尚書歲給銀一百四十兩,副都統、侍郎一百三十兩,參領等官一百二十兩,佐領等官一百兩,護軍校、驍騎校、六品官六十兩,七品官四十兩,八品官二十兩。 引自 第3冊566頁 關於清初俸祿制度在旗員中的確立,已有論著涉及,但總體較為粗疏。上引官書所記,亦有缺漏與錯訛之處,檔案文獻恰可還原其中的某些細節。 其一,順治八年前,俸祿制度在旗員中實際只涵括一品至六品官,七品以下無俸銀,“每月止照披甲兵丁給銀貳兩”;部院衙門行走之他赤哈哈方、筆帖式哈方,亦無公費。順治八年六月十五日,吏科愛惜喇庫哈方花上等十五員連銜題請劃一俸祿制度,“以重官守”,此即《會典》記順治八年定議事之背景。見一史館藏《內閣全宗·北大移交題本》02-01-02-2165-008號(縮微號:029-2137)。 其二,順治八年改制並不徹底,造成部份漢軍官缺(如監察御史)兩不依屬,仍照每月貳兩例支銀,且無俸米,“較之漢官,既不如其原祿;比之滿例,又復靳於新恩”。此遺留問題在順治十年二月後方得以解決。見《北大移交題本》02-01-02-2035-001號(縮微號:021-1308),戶部尚書噶達洪等題本。 其三,藩下世爵世職另有俸祿標準。平西、平南、靖南三藩的材料目前尚不完全,定南藩有較為詳細的記錄,詳見《北大移交題本》02-01-02-2165-009號(縮微號:029-2144),順治八年七月初一日廣西巡撫王一品題本。其中定南王歲俸6000兩,略高於多羅郡王;而其他世爵世職俸祿則遠低於上引順治十年的標準。靖南王歲俸同,見《明清檔案》A24-124(原檔號005948),順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五日戶部尚書覺羅郎丘題本,但藩下官員具體俸祿不詳。 其四,順治初漢官俸祿以季支給,而旗員則以年支給,旗員對此頗為不平,工科愛惜喇庫哈方祁通格曾具題要求照漢官例支給,奉旨“戶部議奏”,見《北大移交題本》02-01-02-2165-013號(縮微號:029-2201)順治十年八月廿五日祁通格題本。
回应 2014-03-19 20:13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67,乾隆三年四月甲辰條: 禮部議准,陝西道御史八時疏言:繙譯鄉試內簾,止將擬取之硃卷進呈,毋庸取閱墨卷,至發榜時始將墨卷公同拆名,從之。 按此人名應作八時泰,《實錄》脫一字。一檔館藏錄副奏摺03-1163-033號即其原摺抄件,乾隆三年三月十五日上,奉硃批“該部議奏”。
2013-07-07 21:03
-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23,十六年二月丁亥條: 轉工科右給事中蔣永修為吏科左給事中。(頁956) 按,“蔣永修”當作“蔣允修”。嘉慶《宜興縣志》卷8蔣永修傳云: 蔣永修,字紀友,順治四年進士,授湖廣應山縣知縣。……舉卓異,擢刑科給事中,言不避權貴,……轉戶科都給事中,疏數十上,皆關切治體。已而外補,以本籍錢糧詿誤,鐫級知貴州平越府,……擢湖廣提學副使,……陞陝西參政,未任卒。(《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22... (4回应)
2012-12-20 19:14 2人喜欢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23,十六年二月丁亥條:
轉工科右給事中蔣永修為吏科左給事中。(頁956) 引自 第3冊956頁 按,“蔣永修”當作“蔣允修”。嘉慶《宜興縣志》卷8蔣永修傳云:
蔣永修,字紀友,順治四年進士,授湖廣應山縣知縣。……舉卓異,擢刑科給事中,言不避權貴,……轉戶科都給事中,疏數十上,皆關切治體。已而外補,以本籍錢糧詿誤,鐫級知貴州平越府,……擢湖廣提學副使,……陞陝西參政,未任卒。(《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22號,頁294) 引自 第3冊956頁 又,《聖祖仁皇帝實錄》卷69,康熙十六年十月丙寅條云:
以原補江西提學副使、未任撤回蔣永修為湖廣按察使司副使,提調學政。(第4冊,頁892) 引自 第3冊956頁 允修、永修同為一人,而允修為後改之名,方志不載,實為失考。故《世祖實錄》中多用“蔣允修”,如卷104,十三年十月戊子條云:
諭吏部:朕親試行取之推知等官,任克溥、黏本盛、柯聳、金漢鼎、雷一龍、姚延啟、朱紹鳳、姜希轍、魚飛漢、尚九遷、蔣允修、陰應節俱堪補授科員。(頁809) 引自 第3冊956頁 同卷又云:“授……雷一龍、蔣允修為刑科給事中”(頁810,十三年十月壬辰條)、卷135云“陞吏科左給事中蔣允修為戶科都給事中”(頁1045,十七年五月丙子條),此類甚多,不能悉舉,而用“蔣永修”者則僅文首所引一處而已。 永修亦非其本名,其人本名蔣胤修。如順治四年進士題名碑即作“蔣胤修”,而上引《世祖實錄》卷104上諭,在康熙刻本《日懷堂奏疏》卷一即錄作“蔣胤修”(《四庫存目叢書》本,集部215冊,頁767)。史語所現藏內閣大庫檔案內有蔣氏題本,亦作“胤修”(005704號,收在《明清檔案》A30-002)。蔣氏順治十八年外放九江道,康熙《江西通志》卷48題名仍作“胤”字,並可證。 蔣氏改“胤”為“永”,初觀似與避世宗諱有關,而實恐不然。其具體改名時間無考,不過大致可估計在康熙二十二年前。《續修四庫全書》影印康熙二十二年霞舉堂刻《今世說》卷3<文學>:“蔣慎齋至性過人”條下自注:
蔣名永修,一字日懷,江南宜興人,丁亥進士,官學使。(第1175冊,頁507) 引自 第3冊956頁 國圖藏殘本康熙《江南通志》卷32《選舉·進士》順治四年條下:
蔣永修,宜興人,仕至副使。(康熙二十三年刻本,頁119a) 引自 第3冊956頁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影印康熙天藜阁刻本《日懷堂奏疏》卷1,蔣氏康熙丁巳(十六年)跋內有云“永修每念此疏”。按,此本未詳刻於何時,觀卷首徐《敘》作於“康熙歲在壬寅冬十一月”,聖祖恰好於該月甲午(十三日)駕崩,故該書刊刻時世宗恐已即位,乃避諱改字,並不足以證明蔣氏康熙十六年已改名永修。至於前引此書內所載世祖上諭仍作“胤修”,或因係諭旨,不便擅改而已。 綜上,故推定其在康熙二十二年前已改名,是時聖祖諸子雖已開始用“胤”字排行,但亦無如此提早避諱之必要。
4回应 2012-12-20 19:14 -
《世祖實錄》卷53,順治八年二月丙戌條: 擢……大理寺右評事法若真為禮科給事中。(頁418) 按,此“法若真”當是“法若貞”之訛。康熙《膠州志》卷5科目“進士•順治丙戌科”條下云: 法若真。寰之子,由編修見任浙江提刑按察使。……法若貞。由給事中歷官參政。(康熙十二年刊本,頁46a-47b) 又,乾隆《膠州志》卷4“人物•國朝”有法若貞傳: 法若貞,字玉符,我朝開國進士,授禮科給事中。時草昧初造,禮制尚簡,公毅...
2012-05-24 22:35 4人喜欢
《世祖實錄》卷53,順治八年二月丙戌條:
擢……大理寺右評事法若真為禮科給事中。(頁418)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此“法若真”當是“法若貞”之訛。康熙《膠州志》卷5科目“進士•順治丙戌科”條下云:
法若真。寰之子,由編修見任浙江提刑按察使。……法若貞。由給事中歷官參政。(康熙十二年刊本,頁46a-47b) 引自 第3冊418頁 又,乾隆《膠州志》卷4“人物•國朝”有法若貞傳:
法若貞,字玉符,我朝開國進士,授禮科給事中。時草昧初造,禮制尚簡,公毅然首疏請定官民服色以辨等威,朝野仰望丰采。轉兵、吏二科,外補井陘道,轉漢羌道,所至有惠政,民立石頌之。雍正十二年,公曾孫重輝以事過井陘,……時距公歿已五十餘年矣。有《諫垣疏稿》一卷行事。(乾隆十七年刊本,頁49a) 引自 第3冊418頁 若真、若貞為胞兄弟,見錢泳《履園叢話》卷13。二人雖為同科,然履歷相去甚遠,細繹《世祖實錄》,竟混為一人,茲就有關史料稍加辨正如下。 《實錄》卷72,十年二月癸丑條:
上幸內院,召侍講法若貞、修撰呂宮、程芳朝,編修黃機,以次問籍貫品職。(頁572)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入翰林者當是法若真。又,呂星垣《太保呂公家傳》(見《碑傳集》卷4)云:“又於十年二月召公及侍講法若真、編修程芳朝、黃機……”(第1冊,頁90,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可證。 卷125,十六年閏三月丁卯條:
補原任禮科給事中法若真為吏科給事中。(頁966)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法若真未嘗任給事中,是時正為翰林院侍講,五月外轉福寧道(參《實錄》卷126,十六年五月壬午條,頁978),則此當是法若貞。 卷127,十六年七月丙寅條:
禮部議覆吏科給事中法若真、廣東道御史朱裴疏言,滇黔底定,率土同歡,所有祭告宣示典禮應如議舉行。(頁982)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是時法若真已外轉,此當是法若貞。 卷130,十六年十一月壬戌條:
補外轉戶科右給事中法若真為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冀寧道。(頁1005)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此當是法若貞,詳參上兩條。
回应 2012-05-24 22:35
-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七一,順治十年正月癸巳條: 更定多羅貝勒以下及品官歲支俸祿。異姓一等公,七百兩;二等公,六百八十五兩;三等公,六百六十兩。一等侯兼一拖沙喇哈番,六百三十五兩;一等侯,六百一十兩;二等侯,五百八十五兩;三等侯、五百六十兩。一等伯兼一拖沙喇哈番,五百三十五兩;一等伯,五百一十兩;二等伯,四百八十五兩;三等伯,四百六十兩。一等精奇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四百三十五兩;一等精奇尼哈番,...
2014-03-19 20:13 1人喜欢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七一,順治十年正月癸巳條:
更定多羅貝勒以下及品官歲支俸祿。異姓一等公,七百兩;二等公,六百八十五兩;三等公,六百六十兩。一等侯兼一拖沙喇哈番,六百三十五兩;一等侯,六百一十兩;二等侯,五百八十五兩;三等侯、五百六十兩。一等伯兼一拖沙喇哈番,五百三十五兩;一等伯,五百一十兩;二等伯,四百八十五兩;三等伯,四百六十兩。一等精奇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四百三十五兩;一等精奇尼哈番,四百一十兩;二等精奇尼哈番,三百八十五兩;三等精奇尼哈番,三百六十兩。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三百三十五兩;一等阿思哈尼哈番,三百一十兩;二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百八十五兩;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百六十兩。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二百三十五兩;一等阿達哈哈番,二百一十兩;二等阿達哈哈番,一百八十五兩;三等阿達哈哈番,一百六十兩。拜他喇布勒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一百三十五兩;拜他喇布勒哈番,一百一十兩。拖沙喇哈番,八十五兩。固山額真、尚書,一百八十兩。梅勒章京、侍郎,一百五十五兩。甲喇章京、理事官、一等侍衛,一百三十兩。牛彔章京、副理事官、二等侍衛,一百五兩。拖沙喇哈番品級官、三等侍衛,八十兩。護軍校、驍騎校、他赤哈哈番,六十兩。七品等官,四十五兩。八品等官,四十兩。其祿米照俸銀,一兩支給一斛。(頁566-567) 引自 第3冊566頁 按此是順治朝旗員俸祿的最後一次改定。在此之前,順治三年、七年曾分別對俸銀、俸米作出規定,俱見《實錄》;又康熙《會典》卷三六記順治八年事云:
滿洲、蒙古、漢軍都統、尚書歲給銀一百四十兩,副都統、侍郎一百三十兩,參領等官一百二十兩,佐領等官一百兩,護軍校、驍騎校、六品官六十兩,七品官四十兩,八品官二十兩。 引自 第3冊566頁 關於清初俸祿制度在旗員中的確立,已有論著涉及,但總體較為粗疏。上引官書所記,亦有缺漏與錯訛之處,檔案文獻恰可還原其中的某些細節。 其一,順治八年前,俸祿制度在旗員中實際只涵括一品至六品官,七品以下無俸銀,“每月止照披甲兵丁給銀貳兩”;部院衙門行走之他赤哈哈方、筆帖式哈方,亦無公費。順治八年六月十五日,吏科愛惜喇庫哈方花上等十五員連銜題請劃一俸祿制度,“以重官守”,此即《會典》記順治八年定議事之背景。見一史館藏《內閣全宗·北大移交題本》02-01-02-2165-008號(縮微號:029-2137)。 其二,順治八年改制並不徹底,造成部份漢軍官缺(如監察御史)兩不依屬,仍照每月貳兩例支銀,且無俸米,“較之漢官,既不如其原祿;比之滿例,又復靳於新恩”。此遺留問題在順治十年二月後方得以解決。見《北大移交題本》02-01-02-2035-001號(縮微號:021-1308),戶部尚書噶達洪等題本。 其三,藩下世爵世職另有俸祿標準。平西、平南、靖南三藩的材料目前尚不完全,定南藩有較為詳細的記錄,詳見《北大移交題本》02-01-02-2165-009號(縮微號:029-2144),順治八年七月初一日廣西巡撫王一品題本。其中定南王歲俸6000兩,略高於多羅郡王;而其他世爵世職俸祿則遠低於上引順治十年的標準。靖南王歲俸同,見《明清檔案》A24-124(原檔號005948),順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五日戶部尚書覺羅郎丘題本,但藩下官員具體俸祿不詳。 其四,順治初漢官俸祿以季支給,而旗員則以年支給,旗員對此頗為不平,工科愛惜喇庫哈方祁通格曾具題要求照漢官例支給,奉旨“戶部議奏”,見《北大移交題本》02-01-02-2165-013號(縮微號:029-2201)順治十年八月廿五日祁通格題本。
回应 2014-03-19 20:13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67,乾隆三年四月甲辰條: 禮部議准,陝西道御史八時疏言:繙譯鄉試內簾,止將擬取之硃卷進呈,毋庸取閱墨卷,至發榜時始將墨卷公同拆名,從之。 按此人名應作八時泰,《實錄》脫一字。一檔館藏錄副奏摺03-1163-033號即其原摺抄件,乾隆三年三月十五日上,奉硃批“該部議奏”。
2013-07-07 21:03
-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23,十六年二月丁亥條: 轉工科右給事中蔣永修為吏科左給事中。(頁956) 按,“蔣永修”當作“蔣允修”。嘉慶《宜興縣志》卷8蔣永修傳云: 蔣永修,字紀友,順治四年進士,授湖廣應山縣知縣。……舉卓異,擢刑科給事中,言不避權貴,……轉戶科都給事中,疏數十上,皆關切治體。已而外補,以本籍錢糧詿誤,鐫級知貴州平越府,……擢湖廣提學副使,……陞陝西參政,未任卒。(《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22... (4回应)
2012-12-20 19:14 2人喜欢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23,十六年二月丁亥條:
轉工科右給事中蔣永修為吏科左給事中。(頁956) 引自 第3冊956頁 按,“蔣永修”當作“蔣允修”。嘉慶《宜興縣志》卷8蔣永修傳云:
蔣永修,字紀友,順治四年進士,授湖廣應山縣知縣。……舉卓異,擢刑科給事中,言不避權貴,……轉戶科都給事中,疏數十上,皆關切治體。已而外補,以本籍錢糧詿誤,鐫級知貴州平越府,……擢湖廣提學副使,……陞陝西參政,未任卒。(《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22號,頁294) 引自 第3冊956頁 又,《聖祖仁皇帝實錄》卷69,康熙十六年十月丙寅條云:
以原補江西提學副使、未任撤回蔣永修為湖廣按察使司副使,提調學政。(第4冊,頁892) 引自 第3冊956頁 允修、永修同為一人,而允修為後改之名,方志不載,實為失考。故《世祖實錄》中多用“蔣允修”,如卷104,十三年十月戊子條云:
諭吏部:朕親試行取之推知等官,任克溥、黏本盛、柯聳、金漢鼎、雷一龍、姚延啟、朱紹鳳、姜希轍、魚飛漢、尚九遷、蔣允修、陰應節俱堪補授科員。(頁809) 引自 第3冊956頁 同卷又云:“授……雷一龍、蔣允修為刑科給事中”(頁810,十三年十月壬辰條)、卷135云“陞吏科左給事中蔣允修為戶科都給事中”(頁1045,十七年五月丙子條),此類甚多,不能悉舉,而用“蔣永修”者則僅文首所引一處而已。 永修亦非其本名,其人本名蔣胤修。如順治四年進士題名碑即作“蔣胤修”,而上引《世祖實錄》卷104上諭,在康熙刻本《日懷堂奏疏》卷一即錄作“蔣胤修”(《四庫存目叢書》本,集部215冊,頁767)。史語所現藏內閣大庫檔案內有蔣氏題本,亦作“胤修”(005704號,收在《明清檔案》A30-002)。蔣氏順治十八年外放九江道,康熙《江西通志》卷48題名仍作“胤”字,並可證。 蔣氏改“胤”為“永”,初觀似與避世宗諱有關,而實恐不然。其具體改名時間無考,不過大致可估計在康熙二十二年前。《續修四庫全書》影印康熙二十二年霞舉堂刻《今世說》卷3<文學>:“蔣慎齋至性過人”條下自注:
蔣名永修,一字日懷,江南宜興人,丁亥進士,官學使。(第1175冊,頁507) 引自 第3冊956頁 國圖藏殘本康熙《江南通志》卷32《選舉·進士》順治四年條下:
蔣永修,宜興人,仕至副使。(康熙二十三年刻本,頁119a) 引自 第3冊956頁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影印康熙天藜阁刻本《日懷堂奏疏》卷1,蔣氏康熙丁巳(十六年)跋內有云“永修每念此疏”。按,此本未詳刻於何時,觀卷首徐《敘》作於“康熙歲在壬寅冬十一月”,聖祖恰好於該月甲午(十三日)駕崩,故該書刊刻時世宗恐已即位,乃避諱改字,並不足以證明蔣氏康熙十六年已改名永修。至於前引此書內所載世祖上諭仍作“胤修”,或因係諭旨,不便擅改而已。 綜上,故推定其在康熙二十二年前已改名,是時聖祖諸子雖已開始用“胤”字排行,但亦無如此提早避諱之必要。
4回应 2012-12-20 19:14 -
《世祖實錄》卷53,順治八年二月丙戌條: 擢……大理寺右評事法若真為禮科給事中。(頁418) 按,此“法若真”當是“法若貞”之訛。康熙《膠州志》卷5科目“進士•順治丙戌科”條下云: 法若真。寰之子,由編修見任浙江提刑按察使。……法若貞。由給事中歷官參政。(康熙十二年刊本,頁46a-47b) 又,乾隆《膠州志》卷4“人物•國朝”有法若貞傳: 法若貞,字玉符,我朝開國進士,授禮科給事中。時草昧初造,禮制尚簡,公毅...
2012-05-24 22:35 4人喜欢
《世祖實錄》卷53,順治八年二月丙戌條:
擢……大理寺右評事法若真為禮科給事中。(頁418)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此“法若真”當是“法若貞”之訛。康熙《膠州志》卷5科目“進士•順治丙戌科”條下云:
法若真。寰之子,由編修見任浙江提刑按察使。……法若貞。由給事中歷官參政。(康熙十二年刊本,頁46a-47b) 引自 第3冊418頁 又,乾隆《膠州志》卷4“人物•國朝”有法若貞傳:
法若貞,字玉符,我朝開國進士,授禮科給事中。時草昧初造,禮制尚簡,公毅然首疏請定官民服色以辨等威,朝野仰望丰采。轉兵、吏二科,外補井陘道,轉漢羌道,所至有惠政,民立石頌之。雍正十二年,公曾孫重輝以事過井陘,……時距公歿已五十餘年矣。有《諫垣疏稿》一卷行事。(乾隆十七年刊本,頁49a) 引自 第3冊418頁 若真、若貞為胞兄弟,見錢泳《履園叢話》卷13。二人雖為同科,然履歷相去甚遠,細繹《世祖實錄》,竟混為一人,茲就有關史料稍加辨正如下。 《實錄》卷72,十年二月癸丑條:
上幸內院,召侍講法若貞、修撰呂宮、程芳朝,編修黃機,以次問籍貫品職。(頁572)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入翰林者當是法若真。又,呂星垣《太保呂公家傳》(見《碑傳集》卷4)云:“又於十年二月召公及侍講法若真、編修程芳朝、黃機……”(第1冊,頁90,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可證。 卷125,十六年閏三月丁卯條:
補原任禮科給事中法若真為吏科給事中。(頁966)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法若真未嘗任給事中,是時正為翰林院侍講,五月外轉福寧道(參《實錄》卷126,十六年五月壬午條,頁978),則此當是法若貞。 卷127,十六年七月丙寅條:
禮部議覆吏科給事中法若真、廣東道御史朱裴疏言,滇黔底定,率土同歡,所有祭告宣示典禮應如議舉行。(頁982)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是時法若真已外轉,此當是法若貞。 卷130,十六年十一月壬戌條:
補外轉戶科右給事中法若真為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冀寧道。(頁1005) 引自 第3冊418頁 按,此當是法若貞,詳參上兩條。
回应 2012-05-24 22:35
0 有用 省略号 2011-08-25
查阅所用
2 有用 jakdan 2009-08-24
读过部分,都读的话太恐怖啦~
0 有用 Yu 2009-04-18
掃一眼
0 有用 已注销 2016-12-28
一颗巨石压在胸口哦
0 有用 viviminio 2012-02-19
混迹各种书店地摊和图书馆,正版盗版挑着看了不少,实在是………
0 有用 贫贱忙奴 2020-12-06
打发失眠
0 有用 清狂不轻狂 2020-11-12
作为研究清史的人,必须把它读完。 读完之后顿彻顿悟,大概花了一年时间。
0 有用 汤姆吃蛋糕了吗 2020-10-28
就这一套东西占了我网盘7.13个G。要用的时候才去看一看,不用的时候就积灰。笑笑不说话。(😁)工具书本书
0 有用 拖尔斯泰🧸 2020-04-30
不错,看得我老眼昏花
0 有用 无妄 2019-11-27
查过02-08,04、05、06稍熟悉。应该是比较重要的史源出处之一,在四库各《御制文集》,蒋、王《东华录》中看到过不少一模一样的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