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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欧洲、日本比较的基础上,本书以清代的诉讼和审判为中心,对法制度与审判的实践形态、作为与国家权力对应的民间组织秩序、含儒家经义与民间习惯要素的法源与处理纠纷的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发掘与深度的理论探讨。在“司法是行政一环”的分析框架下,作者从中国固有的表达与解决纠纷的实践逻辑中提炼出情、理、法三个关键性概念,视基于情、理、法平衡感觉的民事诉讼处理为一种教谕式调停。全书致力于揭示纷繁复杂现象背后的中国社会秩序原理,系统而且立体地勾勒出清代诉讼审判的制度体系与民事诉讼处理结构。
作者:
滋贺秀三(1921—2008),东京大学法学部毕业,法学博士,曾任东京大学法学部教授,日本学士院院士。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制史,学术成就主要有三个方面:传统中国家族法的体系性复原、历代法典的考证性研究、传统中国审判形态的实证性与原理性研究。代表作有《中国家族法原理》(创文社1967年,1969年获日本学士院奖)、《清代中国的法与审判》(创文社1984年)、《中国法制史论集——法典与刑罚》(创文社2003年)、《清代中国的法与审判续集》(创文社2009年)等。
译者:
熊远报,生于湖北仙桃,198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2001年获东京大学博士(文学)学位,现任早稻田大学教授,2015—2017年曾为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社会经济史与城市史,著有《清代徽州地域社会史研究》(汲古书院2003年)、《中世后期东亚的国际关系》(合著,山川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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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远报,生于湖北仙桃,198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2001年获东京大学博士(文学)学位,现任早稻田大学教授,2015—2017年曾为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社会经济史与城市史,著有《清代徽州地域社会史研究》(汲古书院2003年)、《中世后期东亚的国际关系》(合著,山川出版社1997年)、《传统都市》4(合著,东京大学出版会2010年)、《18世纪北京的城市景观与居民的生活世界》(东京大学《东文研纪要》第164册,2013年)、《在互酬与储蓄之间——传统钱会的社会经济学解释》(《中国经济史研究》2017年第6期)等。
“在与欧洲、日本比较的基础上,本书以清代的诉讼和审判为中心,对法制度与审判的实践形态、作为与国家权力对应的民间组织秩序、含儒家经义与民间习惯要素的法源与处理纠纷的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发掘与深度的理论探讨。在“司法是行政一环”的分析框架下,作者从中国固有的表达与解决纠纷的实践逻辑中提炼出情、理、法三个关键性概念,视基于情、理、法平衡感觉的民事诉讼处理为一种教谕式调停。全书致力于揭示纷繁复杂现象背... “在与欧洲、日本比较的基础上,本书以清代的诉讼和审判为中心,对法制度与审判的实践形态、作为与国家权力对应的民间组织秩序、含儒家经义与民间习惯要素的法源与处理纠纷的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发掘与深度的理论探讨。在“司法是行政一环”的分析框架下,作者从中国固有的表达与解决纠纷的实践逻辑中提炼出情、理、法三个关键性概念,视基于情、理、法平衡感觉的民事诉讼处理为一种教谕式调停。全书致力于揭示纷繁复杂现象背后的中国社会秩序原理,系统而且立体地勾勒出清代诉讼审判的制度体系与民事诉讼处理结构。” (展开)
字字珠玑,单做法律史做成这样,简直超凡入圣了(
做一流的学术,天分、眼界和肯下苦功都很重要,滋贺先生是难得的三者兼备者
滋贺的学术成就主要在三个方面:对传统中国家族法的体系性复原、对历代法典进行文献学的研究、对审判的形态进行实证性愿理性的研究。他提出来了传统中国审判中缺乏“具有确定力判决”:从语义学上讲,与“确定”相比,“生效”更为恰当;在实际的制度逻辑上看,将其理解为“发生执行力”的意思更为恰当。受东京大学法学部野田良之教授“竞技性诉讼”的启发,滋贺先生提出了以“判定”契机的有无为核心的审判的文明类型论。(王亚新... 滋贺的学术成就主要在三个方面:对传统中国家族法的体系性复原、对历代法典进行文献学的研究、对审判的形态进行实证性愿理性的研究。他提出来了传统中国审判中缺乏“具有确定力判决”:从语义学上讲,与“确定”相比,“生效”更为恰当;在实际的制度逻辑上看,将其理解为“发生执行力”的意思更为恰当。受东京大学法学部野田良之教授“竞技性诉讼”的启发,滋贺先生提出了以“判定”契机的有无为核心的审判的文明类型论。(王亚新老师早年的著作《对抗与判定》不知是否受此启发呢?) 该书第四章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被译入国内。译者坦言,该书第五章第二节,经王亚新老师同意,将其之前的译文纳入到本书中来。滋贺教授在“清代の民事裁判に ついて”一文中介绍了王老师的观点。稍嫌遗憾的是,内页用纸是轻型纸,使得该书的“档次”跌落一阶。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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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有用 这么近,那么远 2023-04-09 18:20:07 上海
“在与欧洲、日本比较的基础上,本书以清代的诉讼和审判为中心,对法制度与审判的实践形态、作为与国家权力对应的民间组织秩序、含儒家经义与民间习惯要素的法源与处理纠纷的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发掘与深度的理论探讨。在“司法是行政一环”的分析框架下,作者从中国固有的表达与解决纠纷的实践逻辑中提炼出情、理、法三个关键性概念,视基于情、理、法平衡感觉的民事诉讼处理为一种教谕式调停。全书致力于揭示纷繁复杂现象背... “在与欧洲、日本比较的基础上,本书以清代的诉讼和审判为中心,对法制度与审判的实践形态、作为与国家权力对应的民间组织秩序、含儒家经义与民间习惯要素的法源与处理纠纷的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发掘与深度的理论探讨。在“司法是行政一环”的分析框架下,作者从中国固有的表达与解决纠纷的实践逻辑中提炼出情、理、法三个关键性概念,视基于情、理、法平衡感觉的民事诉讼处理为一种教谕式调停。全书致力于揭示纷繁复杂现象背后的中国社会秩序原理,系统而且立体地勾勒出清代诉讼审判的制度体系与民事诉讼处理结构。” (展开)
0 有用 齐谐 2023-05-29 18:16:40 北京
字字珠玑,单做法律史做成这样,简直超凡入圣了(
0 有用 何假南面百城 2023-05-18 13:58:05 北京
做一流的学术,天分、眼界和肯下苦功都很重要,滋贺先生是难得的三者兼备者
5 有用 无名 2023-02-18 18:26:39 湖北
滋贺的学术成就主要在三个方面:对传统中国家族法的体系性复原、对历代法典进行文献学的研究、对审判的形态进行实证性愿理性的研究。他提出来了传统中国审判中缺乏“具有确定力判决”:从语义学上讲,与“确定”相比,“生效”更为恰当;在实际的制度逻辑上看,将其理解为“发生执行力”的意思更为恰当。受东京大学法学部野田良之教授“竞技性诉讼”的启发,滋贺先生提出了以“判定”契机的有无为核心的审判的文明类型论。(王亚新... 滋贺的学术成就主要在三个方面:对传统中国家族法的体系性复原、对历代法典进行文献学的研究、对审判的形态进行实证性愿理性的研究。他提出来了传统中国审判中缺乏“具有确定力判决”:从语义学上讲,与“确定”相比,“生效”更为恰当;在实际的制度逻辑上看,将其理解为“发生执行力”的意思更为恰当。受东京大学法学部野田良之教授“竞技性诉讼”的启发,滋贺先生提出了以“判定”契机的有无为核心的审判的文明类型论。(王亚新老师早年的著作《对抗与判定》不知是否受此启发呢?) 该书第四章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被译入国内。译者坦言,该书第五章第二节,经王亚新老师同意,将其之前的译文纳入到本书中来。滋贺教授在“清代の民事裁判に ついて”一文中介绍了王老师的观点。稍嫌遗憾的是,内页用纸是轻型纸,使得该书的“档次”跌落一阶。 (展开)
0 有用 齐谐 2023-05-29 18:16:40 北京
字字珠玑,单做法律史做成这样,简直超凡入圣了(
0 有用 何假南面百城 2023-05-18 13:58:05 北京
做一流的学术,天分、眼界和肯下苦功都很重要,滋贺先生是难得的三者兼备者
0 有用 这么近,那么远 2023-04-09 18:20:07 上海
“在与欧洲、日本比较的基础上,本书以清代的诉讼和审判为中心,对法制度与审判的实践形态、作为与国家权力对应的民间组织秩序、含儒家经义与民间习惯要素的法源与处理纠纷的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发掘与深度的理论探讨。在“司法是行政一环”的分析框架下,作者从中国固有的表达与解决纠纷的实践逻辑中提炼出情、理、法三个关键性概念,视基于情、理、法平衡感觉的民事诉讼处理为一种教谕式调停。全书致力于揭示纷繁复杂现象背... “在与欧洲、日本比较的基础上,本书以清代的诉讼和审判为中心,对法制度与审判的实践形态、作为与国家权力对应的民间组织秩序、含儒家经义与民间习惯要素的法源与处理纠纷的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发掘与深度的理论探讨。在“司法是行政一环”的分析框架下,作者从中国固有的表达与解决纠纷的实践逻辑中提炼出情、理、法三个关键性概念,视基于情、理、法平衡感觉的民事诉讼处理为一种教谕式调停。全书致力于揭示纷繁复杂现象背后的中国社会秩序原理,系统而且立体地勾勒出清代诉讼审判的制度体系与民事诉讼处理结构。” (展开)
5 有用 无名 2023-02-18 18:26:39 湖北
滋贺的学术成就主要在三个方面:对传统中国家族法的体系性复原、对历代法典进行文献学的研究、对审判的形态进行实证性愿理性的研究。他提出来了传统中国审判中缺乏“具有确定力判决”:从语义学上讲,与“确定”相比,“生效”更为恰当;在实际的制度逻辑上看,将其理解为“发生执行力”的意思更为恰当。受东京大学法学部野田良之教授“竞技性诉讼”的启发,滋贺先生提出了以“判定”契机的有无为核心的审判的文明类型论。(王亚新... 滋贺的学术成就主要在三个方面:对传统中国家族法的体系性复原、对历代法典进行文献学的研究、对审判的形态进行实证性愿理性的研究。他提出来了传统中国审判中缺乏“具有确定力判决”:从语义学上讲,与“确定”相比,“生效”更为恰当;在实际的制度逻辑上看,将其理解为“发生执行力”的意思更为恰当。受东京大学法学部野田良之教授“竞技性诉讼”的启发,滋贺先生提出了以“判定”契机的有无为核心的审判的文明类型论。(王亚新老师早年的著作《对抗与判定》不知是否受此启发呢?) 该书第四章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被译入国内。译者坦言,该书第五章第二节,经王亚新老师同意,将其之前的译文纳入到本书中来。滋贺教授在“清代の民事裁判に ついて”一文中介绍了王老师的观点。稍嫌遗憾的是,内页用纸是轻型纸,使得该书的“档次”跌落一阶。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