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導論
一、選題背景與意義
(一)選題背景與研究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意義
二、研究範圍界定
(一)私人借貸活動
(二)研究對象所處的時空範圍
三、文獻綜述
(一)漢文民間借貸契約研究
(二)吐蕃文私人借貸契約的國內外研究
(三)小結
四、研究思路與創新
(一)研究思路
(二)創新與展望
第二章 私人借貸活動研究相關理論
一、馬克思信用理論
二、制度經濟學
(一)制度的定義
(二)制度的實施機制
(三)自我實施機制中信任關係的建立
三、鄉土社會的自我實施基礎
(一)差序格局
(二)禮治秩序
第三章 敦煌和吐魯番地區的私人借貸活動概述
一、敦煌和吐魯番地區的歷史沿革
(一)敦煌地區
(二)吐魯番地區
(三)小結
二、唐以前敦煌和吐魯番地區的民間契約活動
(一)敦煌地區的漢代民間契約活動
(二)吐魯番地區兩晉至高昌國時期的民間契約活動
三、唐代敦煌和吐魯番地區民間私人借貸活動存在的必然性
(一)需求
(二)供給
第四章 唐以前的國家法律對私人借貸活動民間秩序確立的影響
一、先秦時期的借貸活動
二、秦漢時期國家對民間借貸活動的干預
第五章 唐代律令對敦煌和吐魯番地區的私人借貸活動的影響
一、土地與戶籍制度為契約的可執行性提供基礎條件
(一)土地制度對契約當事人活動範圍的限制
(二)戶籍管理制度對契約當事人活動範圍的限制
二、律令對敦煌和吐魯番地區私人借貸活動的間接影響
(一)敦煌和吐魯番出土唐代私人借貸契約概述
(二)契約參與人
三、律令對唐代敦煌和吐魯番地區私人借貸活動的直接干預
(一)唐代律令對私人借貸活動各階段的干預
(二)律令對民間私人借貸活動的干預效果
四、私人借貸活動中非正式制度存在的必然性與民間秩序的形成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力量對比失衡
(二)官方對私人借貸活動的干預違背了參與人的利益
(三)地方和基層司法機構擁有較大的自由量裁空間且缺乏有效的監管
五、小結
第六章 唐代敦煌和吐魯番地區私人借貸活動的民間秩序
一、社會風俗對債務人的影響
(一)傳統社會秩序中的信任
(二)儒家文化中的誠信思想
(三)宗教信仰對履約的影響
(四)小結
二、民間秩序在唐代敦煌和吐魯番地區的私人借貸活動中的一般作用
(一)信任是私人借貸活動的基礎
(二)唐代敦煌和吐魯番地區的民間秩序與信任的產生
(三)小結
三、民間秩序下唐代敦煌和吐魯番地區的私人借貸活動
(一)私人借貸契約當事人的行為選擇
(二)履約的兩種形式
(三)小結
四、社會風俗對債權人的影響
(一)儒家思想的影響
(二)宗教信仰的影響
(三)調解、律令的傾向性與債權人的讓步
第七章 唐以後民間私人借貸活動的變化
一、唐以後民間私人借貸契約的變化
(一)敦煌和吐魯番地區的私人借貸契約
(二)其他地區的私人借貸契約
二、西夏、元、明、清關於借貸活動的法律的變化
三、馬克思主義契約理論視角下的唐至清代的私人借貸契約的發展與變化
第八章 結語
參考文獻
· · · · · · (
收起)
还没人写过短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