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证明责任理论的演变 / 001
一、从“原告未证明则开释被告”到“谁主张,谁举证”001
二、现代证明责任理论的探索009
(一)待证事实分类说009
(二)法律要件分类说的相关学说012
三、作为通说的规范说015
(一)规范说的基本内容015
(二)针对规范说的质疑和批评017
(三)普维庭对规范说的修正020
(四)规范说的意义和局限022
四、规范说的历史地位评述026
第二章规范说之后的证明责任学说 / 029
一、需要澄清的学说029
(一)表见证明030
(二)证明责任倒置和证明责任减轻035
二、对规范说构成挑战的证明责任分配学说046
(一)危险领域说046
(二)概然性说050
(三)利益衡量说054
(四)损害归属说056
(五)武器平等原则059
(六)进攻者角色060
三、证明责任问题的本质061
第三章普通法的证明责任 / 064
一、普通法形成时期的证明责任064
二、现代证明责任理论对普通法的影响068
三、现代普通法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074
(一)“主张者必须证明”在普通法的适用情况074
(二)普通法证明责任分配过程中的政策考量079
(三)普通法系制定法中的证明责任条款087
四、普通法证明责任制度的特征087
第四章我国的证明责任立法和司法实践 / 093
一、我国的证明责任立法093
(一)因袭“谁主张,谁举证”的起步阶段093
(二)初步接受法律要件分类说的觉醒期094
(三)正式接受规范说后的发展期096
二、证明责任案例研究的样本范围和总体情况097
(一)案例平台的选择098
(二)案例样本的确定098
(三)重点样本的地域、审级、时间分布情况104
三、重点样本中的事实真伪不明现象108
(一)事实真伪不明的类型109
(二)不同类型事实真伪不明的发生概率114
(三)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裁判特点116
四、重点样本中的证明责任裁判规则117
(一)各类证明责任裁判规则在重点样本中的分布情况118
(二)依“谁主张,谁举证”分配证明责任119
(三)按规范说分配证明责任123
(四)按特定规则分配证明责任129
(五)按法定规则分配证明责任140
五、我国证明责任制度的特点146
第五章司法实践对证明责任理论发展的启示 / 148
一、“谁主张,谁举证”的困境与变通148
(一)“谁主张,谁举证”在现代司法环境中的困境149
(二)规范说与“谁主张,谁举证”的共处153
二、规范说在审判实务中的适用问题155
(一)规范说与立法的衔接问题156
(二)规范说与实务的碰撞159
(三)对规范说适用情况的评价162
三、特定规则中的司法裁量164
(一)特定规则和一般规则的关系164
(二)特定规则与两大法系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的比较166
(三)特定规则之间的价值冲突168
(四)特定规则中的逻辑缺陷171
四、法定规则与其他规则的关系172
五、证明责任裁判的类型化分析177
六、我国证明责任司法实践的启示190
第六章现代证明责任理论的漏洞与出路 / 193
一、规范说的理论漏洞193
(一)规范说无法顾及事实真伪不明的原因194
(二)规范说难以解决不承担证明责任当事人的举证责任问题196
(三)规范说难以回应立法者对证明责任分配缺乏考虑的质疑200
(四)规范说无法解决特殊情况下的公平裁判问题201
二、证明责任中的过错要素202
(一)证据义务的法理基础与证明过错204
(二)证明过错对规范说的矫正和互补213
(三)证明过错与证明妨碍的竞合218
三、证明责任中的价值评价222
四、证明责任裁判的方法224
参考文献 / 229
案例索引 / 237
后记 /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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