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光政策”这一说法,最早出自1941年9月10日《解放日报》,系中方对日军在华北所推行的扫荡政策的一种概括,在日军的作战命令与作战术语中,并没有“三光政策”一词。但在日军的作战命令和战报中,不断出现“烬灭作战”、“彻底毁灭”等词语。所谓“烬灭作战”,即是烧尽灭绝,一个人不剩的杀光,一间房不留的烧光,一点东西也不留的抢光。此始作俑者,是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多田骏,其次,是变本加厉的继任者冈村宁次。
1940年1月2日至11月30日,日军在扫荡中共晋冀鲁豫边区时,曾下过一道命令:“这次作战的目的,与过去完全相异,乃是在于求得完全歼灭八路军及根据地,凡是敌人地域内的人,不问男女老幼,应全部杀死;所有房屋,应一律烧毁;所有粮秣,不能搬运的,亦一律烧毁;饭碗一律打碎,井要一律埋死或下毒。”(李恩涵编著,《战时日本贩毒与“三光作战”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1940年9月,日本第1军独立混成第4旅团在《讨伐队注意事项》中规定:部队归还时,“应明了敌性显著之敌根据地之村落,予以烧弃为止,彻底实行烧尽灭绝作战”。同时,该旅团在《第一期晋中作战行动实施纲要》中还对“烧尽灭绝的目标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一、“敌及装扮为当地居民之敌”,“认为具有敌对性质之居民中的15岁以上至60岁的男子”,一律杀戮;二、“敌所隐匿之武器弹药工具炸药等”,“认为系敌聚集之粮秣”,要“没收带走,不得已时烧毁”;三、“敌使用之文件”,“敌对性质之村落”,应烧毁、破坏。(江口圭一:《日本帝国主义史研究》,东京1998,第342-343页。)据该旅团《昭和15年10月19日-11月4日第二期晋中作战战斗详报》所记:“10月25口,彻底烧毁寺子岩-姚门日之间东西约6公里间之村落”、“11月5日烧毁村落背庄-大有镇沿途村落、大有镇附近及其附近16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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