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的另外一个译文转过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9f51a20100aofy.html
一个人会向看来是错误的东西投降,而我所见到的是多数人似乎都是错误的。即使一个人相信当权者是错误的,他就应当向当权者投降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知道我将永远是错误的,因为我永远无法那么做。那么,一个人如何生活在一个理智和知觉毫无意义、权威和传统却意味着一切的世界里呢?
——Richard Wright
《我们法律的问题》
--卡夫卡
我们拥有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即便是法学家也不敢声称对于这个体系的每一个细节都了若指掌。但是他们却要我们完全相信,这个庞大的机器正在毫无偏差并且永远会毫无偏差的运行着。然而被那些我们完全不知道和我们并不清楚的法律所统治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我想到的并不是法律在解释时可能出现的偏差,也不是少数派掌握解释权所产生的损害。这些损害也许并不是特别重要,因为法律本身是非常古老的,解释法律的工作也已长达许多个世纪,这种解释本身也毫无疑问地缺的了法律的地位,尽管对法律作出自由解释依然是一种可能,但是法律解释现在已经是十分严格的了。尤其是,立法者在解释法律时虽然没有理由受与我们利益相对立的个人利益的影响和左右,尽管法律从一开始就是为了立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他们高居于法律之上,这似乎就是为什么法律全部掌握在他们手中。当然,谁都不会怀疑古老法律本身就有其独特的智慧,但对我们来说依然存在困苦,也许是不可避免的困苦。
然而,法律的存在本身至多是一种推定。传统认为,它们存在并且是属于统治阶级的秘密,但却不能,也不可能超出世代相传的传统,因为一个秘密法典的实质就在于它必须保持一种神秘性。我们一些人很早以前就开始专心致志地审视统治阶级的所作所为,保留着我们父辈留下的我们诚心实意延续的记录,而且还声称在无数的事实中确认了一些主要倾向,这些倾向可以有这样或那样的历史表达方式;但是,一旦我们依照这些精心验证、合乎逻辑的结论寻求适应现在和未来,一切都变得不确定了。我们的工作似乎仅仅是一种智力游戏,因为也学我们正努力解释的那些法律根本不存在。只有极少数派的确坚持这样的观点并且努力说明,如果真有法律存在,那它只能是这样:法就是统治阶级的所作所为。在这批人的眼里,到处都是统治阶级的专横与擅断,它们拒斥公众传统。依他们的见解,传统仅具有一些琐碎而偶然的优点,不足以弥补其重大的缺陷,每每临机独断时,它总是给人一种错误的、迷惑的和过于自信的安全感。这一点无可否定,但是,我们绝大多数人都用这样一个事实来作出解释:传统远远不是完善的,必须进行要用几个世纪才能使它变得充足。就现在而言,这一观点是令人不快的,但却因为这样一个信念而变得轻松:终于有一天,传统及我们对传统的研究会一起达成结论,可以说,得到一个考虑的时间。那是,一切都会变得明确,法律将属于人民,统治阶级将消逝。这不是在维持任何的反统治阶级的仇恨情绪,根本不是。我们更应该痛恨自己,因为我们还没有显示出自己有能力被委任以法律。尽管法律明确地认可了统治阶级的存在及其自身存在的权利,但是法律原理在某种程度上是极具吸引力的,这也正是及少数派相信法律不会如此渺小的真正原因。
事实上,可以只用一种悖论来表达这个问题;任何团体,如果它不仅要抛弃所有对法的信仰,还要抛弃统治阶级,就应当有全体人民作为后盾;然而这样的团体是不可能诞生的,因为没有人胆敢抛弃统治阶级。我们生活在这一刀锋之上。强加在我们身上的,唯一可见而又明确的法律,就是统治阶级本身。难道我们一定要剥夺自己的这一法律吗?
卡夫卡的小文“我们的法律”
|
我想 卡夫卡 只是提出了问题,但没有给出答案。
不知冯象会怎么评价 十诫,犹太教不是一种政治吗?
说结果 好或坏,就有了价值判断。
en...只描绘过程、表象...
> 我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