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遵循“基础理论—主体制度—行为规范”的脉络,构建了一个条理清晰、逐步深入的知识架构。
全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行政法基础理论”专注于行政法的基本范畴与核心价值,系统性地阐释了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学以及法律关系的核心概念,并重点剖析了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理论根源与现代实践,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坚实的法理基础;
第二部分“行政法主体”围绕行政权运作的主体框架,阐释了行政主体的内涵、分类及其职权配置,结合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探讨了公务员的选拔、管理以及权利救济机制,突显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组织法的制度逻辑;
第三部分“行政主体的行为”以行政行为的类型化为线索,从抽象行政行为到具体行政行为,从行政程序规范到行政事实行为,全面涵盖了行政活动的法律形态并结合对行政程序、行政协议等新兴领域的创新性探讨,回应了新时代行政法治的实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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