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林语堂, Y. (1982). Kaiming English Grammar开明英语文法. 中国北京Beijing, China: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这是近期的重印本,但是英语语法不是汉语语法。这一结论显而易见,不需要寻找什么‘大理论’来证明的。于是,英语的语法术语也不应该是汉语的语法术语,比如article是英语,不管是definite article还是indefinite article乃至zero article都是英语(或者用英语来描述某些其他字母语言)本身的,决不是汉语本身所有的概念,那么,‘冠词’算个什么东西?说它是汉语,汉语里又没有它,说它是英语,而英语又叫article而不叫‘冠词’。有些观点反对说,这是为了让懂汉语的人士学会英语而用汉语‘创造’出来的不是汉语的‘汉语’。当然可以创造,没问题。但是,‘冠词’也是个词,学会了‘冠词’也得浪费脑细胞学,是不是不如直接学会article好些?好歹也算学了个English的词,而不是学了个除了用汉语来白话English时候用,连用汉语白话Chinese都根本没有用的东西好些?讲解English的时候也非常容易,a, an, the这三个words在English里就叫做article,这是一个word class,这难道又有什么难的?一个人本来姓Smith非把这个姓翻译成‘死没死’到底是有道理还是没道理?中文的姓有个‘苟’,非要用‘狗’来取代行不行?英文考试的IELTS本来读出来很象‘爱死’或者‘爱尔死’却非要翻译出‘哑死’来,难怪英语口语不好,被‘哑死’了的英语口语又能好到哪里去?
因此,原文既然是英文,为了学好英文,不把英文学成汉字,就不要翻译成汉字。这叫做典型的“费二遍事”!
英文犹可,翻译成中文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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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英文版,不是汉译版。别乱贴评论。
文中提到的这个版本还删除了很多有意思的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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