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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关于晚清州县诉讼中的审断问题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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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有用 Holder Joe 2014-07-15 17:24:20
问题意识非常鲜明的研究。不像有的书挖到一整个县的史料恨不得面面俱到写个遍,实际8成都是废话,你不说别人也能猜出来
0 有用 伸伸如也 2011-10-27 21:25:00
作者有米,书都是送的!法学院院长啊,罗大师高足啊,最好再解释下时段的划分~
1 有用 拉鸟 2014-01-03 00:41:04
俺老师滴书,读来感觉基本上是为了骂某在课堂上被他称作龟儿子的汉学家而写的,不过从这书中了解传统中国法律实践的面貌着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0 有用 笠响斋的人 2022-11-02 10:19:37 四川
2022063。
0 有用 飞飞凌太清 2021-11-03 17:53:00
本书主要以南部档案为主要资料,对清代州县的审断依据与特点问题进行研究。作者从州县官临民而治的“父母官”角色出发,认为清代州县官的职能与身份,与西方的法官有根本不同,州县的审断是一种政务而非司法。在这种身份与职责下,州县官更关注的是如何化解纠纷,而不是审判的程序是否“正义”。因而,在南部档案中,州县官的审判依据与审判形式是多样化和充满灵活性的,情与理都是州县审断的重要依据,严格依律审断例子反而很少。... 本书主要以南部档案为主要资料,对清代州县的审断依据与特点问题进行研究。作者从州县官临民而治的“父母官”角色出发,认为清代州县官的职能与身份,与西方的法官有根本不同,州县的审断是一种政务而非司法。在这种身份与职责下,州县官更关注的是如何化解纠纷,而不是审判的程序是否“正义”。因而,在南部档案中,州县官的审判依据与审判形式是多样化和充满灵活性的,情与理都是州县审断的重要依据,严格依律审断例子反而很少。但审断程序的灵活性与审断依据的律例和情理之间并非是割裂的,它们共同服务于儒家的社会治理理念。州县审断可以视作儒家文化与法律实践的连接。作者关注到了南部档案依律审断较少的现象,以此对黄宗智的观点进行批驳,并想要从州县官的身份出发进行一种新的理念构建,但似乎缺乏太多新意,并未超越滋贺秀三和瞿同祖理念。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