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的精神(中文修订版)》的原文摘录

  • 他们坚信,最高社会的利益就是保护每一个人的自然权利。因公众的首要利益真是维护这一相同权利。故他们不可避免地认为保护被告自出生时就享有的诉讼权利比防止违法行为更为重要。 (查看原文)
    下山坪 1赞 2020-05-15 23:41:59
    —— 引自章节:第四章 英国人的权利和人类的权利
  • 正如在17世纪将公共利益以看作统治者利益的不当坚持,扼杀了个人道德和社会生活。以及《权利法案》和《权利宣言》中宣誓的个人利益。今天若不适当地强调社会利益一是同样危险的,而且政府中心主义将可能成为目的,而不是手段,同时会有损法律秩序的真正目的。 (查看原文)
    下山坪 1赞 2020-05-15 23:41:59
    —— 引自章节:第四章 英国人的权利和人类的权利
  • 这正好可使法律工作者审视其所依赖的法律传统,确定它的构成因素,学习它的精神,透彻了解它何以发展形成,最后,我们才能懂得在当今法律发展的时代里,我们可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利用它。 (查看原文)
    碧小游 2014-01-13 17:06:07
    —— 引自第7页
  • 全部理论就是除了维持和平的最低限度的必要之外,不应当对个人权利有任何限制。一切都留给自由人自由地订立契约。 很难否认,清教的理想国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世界,因为个人既听命于大量的规则而又不收强制,个人的自由活动只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和良知。 (查看原文)
    下山坪 2020-05-15 23:34:37
    —— 引自章节:第二章 清教主义与法律
  • 如果立法机关和法院都被法即意志的观念所支配,并进而制定似乎什么都是最善的东西,那是最不幸的。而且仅因这一点理由,立法机关和法院将必须根据在预决的前提下或以众所周知的技巧且沿着固定路线发展法律,而不受任何约束。 作为法律的一种形式,普通法之尊照先例原则之所以取得成功,主要在于它将确定性与发展全融合在一起。而没有其他原理能够做到这一点。 (查看原文)
    下山坪 2020-05-16 00:00:11
    —— 引自章节:第七章 司法经验主义
  • 最后,作为社会功利主义的一个结果,今天的法律理念正在形成法规,发展法律体系中的传统前提并从具体情况出发以促进社会利益的产生,而不是依据抽象人的抽象权利主张来考虑这些利益。 一个英国法官讽刺性地陈述19世纪的纯粹抽象法律理性在离婚法庭出现之前的那个古老年代,该法官被要求判决一个工人犯重婚罪,当他问及被告要做什么无罪辩护时,被告讲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我的妻子同另一个男人逃走了,还留给我许多需要照顾的幼儿,我艰苦劳动的微薄收人又不足以维持生计。为了给孩子们提供一个体面的家,等了几年之后,我终于只能再婚了。” 大法官莫尔先生摇摇头说:“我的善良人”,他说:“法律在没有给你足够的补救之前是决不会离你而去的。首先,你应该在你妻子所在地的皇家民事法庭提起控告拐走你妻子的男人的诉讼。在这个诉讼中,经过2~3年,并花费二三百英镑之后,你将获得一个胜诉判决,但是损失很可能收不回来。然后,你应该对你的妻子在教会法院提起分居的诉讼。在2~3年内并花费二三百英傍的费用之后,达到你与妻子分居的目的。然后,你才能够向国会申请完全离婚。这样,再用4~5年的时间并用四五百英镑的费用,你将获得离婚。” 接着,因为他看见被告没有耐心试图提出异议,就继续说道:“如果你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在你的一生中从来没有希望过有如此多的便士,那么我的回答必然是:没有一个专门为富人制定的法律和另一个专门为穷人制定的法律,那曾是英国的光荣。” 最后,他判决这个穷人一天的监禁。莫尔大法官显然走在了时代的前面。甚至到19世纪末,律师们对在实践中不可能实现存在的理论救济持严肃的态度。他们认为抽象规则的抽象公正是完全足够的,认为那是它们可能的具体结果。这种态度只是单用法律自身推论出的标准衡量法律的自然结果。 (查看原文)
    文火慢炖 2020-08-22 16:38:06
    —— 引自第1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