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逻辑学》的原文摘录

  • 推理中得错误可能仅仅是个意外,或者说得更严肃点,是粗心得结果。如果要追根究底的话,它们可能是态度不端的产物,或者正是它们自身的某些缺陷导致了非逻辑思维的产生。 一个结论并不因为我们觉得美好就可以被接受,我们接受它是因为我们认为它是正确的,必须接受的。 理想的辩论,输赢并不是真正的目的,从正反双方的努力中,发现所辩论事物中所蕴涵的真相才是最终目的。 错误推理通常以直接作用于人的情感的方式来战胜正确的推理。 (查看原文)
    邤子小镊子 2赞 2020-06-12 23:48:00
    —— 引自章节:第4章 非逻辑思维的根源
  • 源于主观体验的主观事实,在通常条件下是自动呈现的。但是,由于人脑中的自我错觉或理性化思维机制,人们甚至可能无法确认关于他们自身的事实。 (查看原文)
    Jim Moriarty 1赞 2016-07-22 14:15:23
    —— 引自第6页
  • 由于主观事实得以确认的基础是对其他当事人的完全信任,所以你必须首先考虑对其他当事人完全信任的可能性。 (查看原文)
    Jim Moriarty 1赞 2016-07-22 14:15:23
    —— 引自第6页
  • 强烈的情感和清晰的思维是成反比的,一旦情感超过一定界限,引导论证正确进行的机会就随之归零。 (查看原文)
    初初 1赞 2018-01-14 18:17:39
    —— 引自第145页
  • 融贯说意指,如果一个命题与某个已经得到证明的理论或思想学说一致(相融贯),那它就是真的。以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为例,如果说某个关于物质世界的特殊命题是真的,那是因为它与相对论是一致的。使这个命题逻辑上正确的正是相对论本身,因为相对论被认为是真实地反映了物质世界客观规律的理论,它与真实的物质世界是相符合的。我们可以看到,融贯说如果想成立,必须依靠符合论,因为符合论更为基础。 我们应该注意到,依据融贯说得出来的结论可能是非常荒谬的,因为它所仰赖的基础并非客观世界中的现实情况,而是某种理论或思想学说;而任何理论或者思想学说都可能是错误的,或者已经过时,与现实世界并不相符。 ——D.Q.麦克伦尼 (D. Q. McInerny) (查看原文)
    锅贴莎 1赞 2018-03-12 10:04:35
    —— 引自第24页
  • 永远不要直接调动人们的情感,要努力使人们自己发现真相。只有真相,才值得人们为之欢呼雀跃。 (查看原文)
    咸蛋君M 2011-03-13 16:38:25
    —— 引自第119页
  • 合乎逻辑是要合乎真相。除了探寻真相,任何其他目的的推理都是对逻辑的滥用。这个结论中体现的理想非常高尚,虽然人类的奋斗史并不总是如此高尚。但是理想终究是理想,永远值得追求。 (查看原文)
    咸蛋君M 2011-03-13 16:41:04
    —— 引自第120页
  • 要论证“我的消费心理还远不够成熟”,需要: A.先明确消费心理是什么 B.表现的行为现象是什么 C.成熟的表现是什么样子 D.不成熟的表现是什么样子 E.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量化关系 有了这五点及其具体的说明,才能得出符合逻辑的结论。 否则就是作者个人观点的论述,没有同意有说服力的衡量标准,则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幼稚表达。 (查看原文)
    新生 6回复 2011-03-18 12:29:43
    —— 引自第6页
  • 学习逻辑首先意味着我们要对语言保持高度敏感,并且掌握有效运用它们的技巧,因为逻辑和语言是密不可分的。 学习逻辑学同时也要求我们要对身处其中的世界保持正确的认识,因为逻辑来源属于现实。 最后,学习逻辑还意味着我们要深刻理解主观认识和客观存在相互作用的方式,因为逻辑要反映现实。 (查看原文)
    新生 2011-03-18 12:49:09
    —— 引自第2页
  • 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 全神贯注;确认事实——实地去考察;观念与其对象——透过观念本身去观察其所表现的对象;留意观念的本源;观念联系事实;将观念付诸语言;有效沟通;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避免闪避式语言;真相——本体真相,逻辑真相,决定命题真假的依据是现实情况,而逻辑真相是建立在本体真相的基础之上的。 人类认知主要有三部分组成:客观存在的事物;事物在大脑中的反映;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 很多时候,我们不能清楚表达我们的观念,仅仅因为没有完全了解自己要表达什么。 在逻辑学中,陈述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语言上的特定表达方式,只针对可以做出真假判断的命题。 词语被成为语言的基石,而逻辑的基石是命题。 逻辑本身就是发现真相并将其从谬误中分离出来的学问。 有效沟通的基本原则: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 说完整的句子。 不要将主观看法当作客观事实 避免使用双重否定 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排中律:对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变化中“不是从无到有的通道,而只是目前已存在的事物的内部变化)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因果原理)。宇宙中的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释,没有什么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 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灰色地带是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有些人太过于关注生命中的灰色地带,以至于他们逐渐是自己相信生命中除了灰色地带就没有别的什么了) 负面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可以被确认为负面。 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 动力因:它的活动可以决定某个事物存在与否或者改变其... (查看原文)
    顾蘑菇 1赞 2011-06-26 23:47:25
    —— 引自第1页
  • 不要想当然的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 (查看原文)
    🍉kira 2012-04-24 14:41:22
    —— 引自第16页
  • 真相是我们所有努力的意义所在。 (查看原文)
    🍉kira 2012-04-24 14:42:45
    —— 引自第23页
  • 观察是知识的重要来源,这正说明注意力是有价值的 (查看原文)
    卷卷 2012-05-06 14:16:48
    —— 引自第4页
  • 给观念找到合适的语言并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这一工作常常充满挑战性 (查看原文)
    卷卷 2012-05-06 14:41:57
    —— 引自第13页
  • 不确定的情况之所以可能出现,正是因为我们曾经有过确定性的经验 (查看原文)
    卷卷 2012-05-18 13:16:19
    —— 引自第39页
  •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尽量精确地陈述你的命题 (查看原文)
    周大圣 2013-01-20 23:57:03
    —— 引自第44页
  • 只要我们试图与别人就某个观念进行沟通,语言就必然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就如前文所述,语言和观念的匹配度 越高,沟通就越清晰有效。 陈述只针对可以做出真假判断的命题。 (查看原文)
    Belle Epoque 2013-08-14 09:50:26
    —— 引自第12页
  •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性。 (查看原文)
    Belle Epoque 2013-08-14 13:28:08
    —— 引自第37页
  • 以偏概全是人类的某种天性,尽管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查看原文)
    Belle Epoque 2013-08-14 20:55:58
    —— 引自第51页
  • 肯定命题传递的是正面的结果。否定命题则会引导我们去思考命题的反面是什么。 (查看原文)
    Belle Epoque 2013-08-14 20:56:56
    —— 引自第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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