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 中国政法
副标题: 美国宪法的民主解释论
译者: 田雷
出版年: 2011-8
页数: 137
定价: 14.00元
装帧: Paperback
丛书: 美国法律文库
ISBN: 9787562039464
内容简介 · · · · · ·
本书论述了美国宪法基础上的积极自由原则,此处所指自由,不仅指免于政府强制的自由,而且包括参与政府过程的自由。作者认同将古代的自由和现代的自由结合起来的观点,同时强调古代人的“积极自由”概念,即“积极且不间断地参与集体权力”的权利。
本书论证了当法院在解释宪法与制定法的文本时,应该更多地考虑宪法的民主性这一命题。该命题包括众所周之的有关司法节制的论证,即较之于立法者,法官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人民必须培养起自己的“政治经验”,必须从“他们自己错误的纠正中”汲取“道德教育与鼓励”,法官也必须表现出质疑、谨慎与节制,此所谓“自由之精神”。
当然,本书的命题超越了经典的论述,在联邦宪法之民主主旨内,包括一种司法权力的来源,一种更为有效的保护古代与现代自由的解释方法。在讨论积极自由的角色时,本书展示了这一宪法主旨影响着法官对宪法文本的解释。
作者简介 · · · · · ·
田雷,现任教于山东大学法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学博士,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曾译有《法院与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事故共和国:残疾的工人、贫穷的寡妇与美国法的重构》(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
斯蒂芬·布雷耶,自1994年起,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此之前,他曾任教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出版有《打破恶性循环:政府如何有效规制风险》、《规制及其改革》等行政法领域内的经典著作;自1980年至1994年,布雷耶为联邦第一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并在土990年至土994年担任该院首席法官。在任职最高法院后,布雷耶成为自由派宪法解释理论的代言者,并在2005年出版《积极自由:美国宪法的民主解释论》一书。
目录 · · · · · ·
l 导言
10 第一部分 主旨:积极自由
10 第一章 主旨之考察
12 第二章 一种解释传统
16 第三章 宪法简史
28 第二部分 应用
29 第四章 言论
44 第五章 联邦制
53 第六章 私隐
61 第七章 纠偏行为
70 第八章 制定法解释
85 第九章 行政法
91 第十章 小结
93 第三部分 回应原旨主义的反对
108 后记
111 译后记
114 索引
· · · · · · (收起)
丛书信息
积极自由的话题 · · · · · · ( 全部 条 )



积极自由的书评 · · · · · · ( 全部 0 条 )
读书笔记 · · · · · ·
我来写笔记-
陈甫鸼 (生长于闽,求学入秦,漂泊适燕。)
「竞选资金改革希望推动金钱对选举过程之影响力的民主化,从而重塑民众对选举过程的信心,拓宽候选人财政支持的技术,鼓励更多的公众参与。因此,它们最终致力于维持政治过程的真实性——正是这一过程本身将政治言论转化为政府的行为。」 金钱不是问题,献金也不是问题,这里的关键是公众参与。 从法理上说,如果我们承认「人人生而平等」进而推出穷人有理由享受言论自由,那么基于相同的理由,我们无法认为有人因为其富有就天...2013-03-19 23:30
「竞选资金改革希望推动金钱对选举过程之影响力的民主化,从而重塑民众对选举过程的信心,拓宽候选人财政支持的技术,鼓励更多的公众参与。因此,它们最终致力于维持政治过程的真实性——正是这一过程本身将政治言论转化为政府的行为。」 金钱不是问题,献金也不是问题,这里的关键是公众参与。 从法理上说,如果我们承认「人人生而平等」进而推出穷人有理由享受言论自由,那么基于相同的理由,我们无法认为有人因为其富有就天然失去言论自由的权利。而从实践上看,我们又必须承认财力的区别会带来话语权的不平等。但请不要忘记一件事:财团并非一家独大。在鼓励经济上自由竞争的大前提下,我们很难设想一家经济实体能强大到一手遮天。只要存在对峙和博弈,就存在揭露真相的机会。即便这种揭露本身也许仅仅出自自私的目的而非公义,但客观上却将促进民主的讨论和自由的延续。 所以,民主、自由和社会制度从来都不是一个精美的、一经雕琢再无缺憾的艺术品,而是一个需要我们持续审视和不断修正才能进化的,活的系统。而法律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是引导并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使得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都享有发表意见的权利,而不是简单地通过禁止某些行为来达成立法者理想的某种社会形态。现实点说:你越是想接近完美,完美就会离你越远。这和我们古代的哲人们所追求的那种「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理想社会,根本是两个思维。
回应 2013-03-19 23:30 -
金钱不是言论,金钱就是金钱。但金钱的开支可以使言论得以实现,而且金钱开支经常是交流信息的必要条件,尤其是在政治语境内。法律如禁止金钱开支,则可以有效地压制该信息。 金钱,言论的引申…… 第二部分是从六个方面阐述积极自由的应用,所以看完这章之后,决定暂停,转看《言论的边界》。之后再继续下面的联邦制、隐私、纠偏行为、制定法解释、行政法。
2013-02-0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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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自由所指的不仅是免于政府强制的自由,也包括参与政府过程的自由。 参与政府过程的自由,应该就是积极自由的通俗讲法。 政府保障民主,法律保障权利,人民的积极自由从中调和。 首先,我们应当可以比较容易地将政府抉择之权威追溯至人民自己。其次,人民应当自己参与政府。最后,人民以及他们的代表必须有能力去行使他们的民主责任。 如果人民只是等着享受权利,忘却了自己的民主责任,以为一切都是政府和法院该做的事情...
2013-01-21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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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自由所指的不仅是免于政府强制的自由,也包括参与政府过程的自由。 参与政府过程的自由,应该就是积极自由的通俗讲法。 政府保障民主,法律保障权利,人民的积极自由从中调和。 首先,我们应当可以比较容易地将政府抉择之权威追溯至人民自己。其次,人民应当自己参与政府。最后,人民以及他们的代表必须有能力去行使他们的民主责任。 如果人民只是等着享受权利,忘却了自己的民主责任,以为一切都是政府和法院该做的事情...
2013-01-21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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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甫鸼 (生长于闽,求学入秦,漂泊适燕。)
「竞选资金改革希望推动金钱对选举过程之影响力的民主化,从而重塑民众对选举过程的信心,拓宽候选人财政支持的技术,鼓励更多的公众参与。因此,它们最终致力于维持政治过程的真实性——正是这一过程本身将政治言论转化为政府的行为。」 金钱不是问题,献金也不是问题,这里的关键是公众参与。 从法理上说,如果我们承认「人人生而平等」进而推出穷人有理由享受言论自由,那么基于相同的理由,我们无法认为有人因为其富有就天...2013-03-19 23:30
「竞选资金改革希望推动金钱对选举过程之影响力的民主化,从而重塑民众对选举过程的信心,拓宽候选人财政支持的技术,鼓励更多的公众参与。因此,它们最终致力于维持政治过程的真实性——正是这一过程本身将政治言论转化为政府的行为。」 金钱不是问题,献金也不是问题,这里的关键是公众参与。 从法理上说,如果我们承认「人人生而平等」进而推出穷人有理由享受言论自由,那么基于相同的理由,我们无法认为有人因为其富有就天然失去言论自由的权利。而从实践上看,我们又必须承认财力的区别会带来话语权的不平等。但请不要忘记一件事:财团并非一家独大。在鼓励经济上自由竞争的大前提下,我们很难设想一家经济实体能强大到一手遮天。只要存在对峙和博弈,就存在揭露真相的机会。即便这种揭露本身也许仅仅出自自私的目的而非公义,但客观上却将促进民主的讨论和自由的延续。 所以,民主、自由和社会制度从来都不是一个精美的、一经雕琢再无缺憾的艺术品,而是一个需要我们持续审视和不断修正才能进化的,活的系统。而法律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是引导并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使得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都享有发表意见的权利,而不是简单地通过禁止某些行为来达成立法者理想的某种社会形态。现实点说:你越是想接近完美,完美就会离你越远。这和我们古代的哲人们所追求的那种「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理想社会,根本是两个思维。
回应 2013-03-19 23:30 -
金钱不是言论,金钱就是金钱。但金钱的开支可以使言论得以实现,而且金钱开支经常是交流信息的必要条件,尤其是在政治语境内。法律如禁止金钱开支,则可以有效地压制该信息。 金钱,言论的引申…… 第二部分是从六个方面阐述积极自由的应用,所以看完这章之后,决定暂停,转看《言论的边界》。之后再继续下面的联邦制、隐私、纠偏行为、制定法解释、行政法。
2013-02-0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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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甫鸼 (生长于闽,求学入秦,漂泊适燕。)
「竞选资金改革希望推动金钱对选举过程之影响力的民主化,从而重塑民众对选举过程的信心,拓宽候选人财政支持的技术,鼓励更多的公众参与。因此,它们最终致力于维持政治过程的真实性——正是这一过程本身将政治言论转化为政府的行为。」 金钱不是问题,献金也不是问题,这里的关键是公众参与。 从法理上说,如果我们承认「人人生而平等」进而推出穷人有理由享受言论自由,那么基于相同的理由,我们无法认为有人因为其富有就天...2013-03-19 23:30
「竞选资金改革希望推动金钱对选举过程之影响力的民主化,从而重塑民众对选举过程的信心,拓宽候选人财政支持的技术,鼓励更多的公众参与。因此,它们最终致力于维持政治过程的真实性——正是这一过程本身将政治言论转化为政府的行为。」 金钱不是问题,献金也不是问题,这里的关键是公众参与。 从法理上说,如果我们承认「人人生而平等」进而推出穷人有理由享受言论自由,那么基于相同的理由,我们无法认为有人因为其富有就天然失去言论自由的权利。而从实践上看,我们又必须承认财力的区别会带来话语权的不平等。但请不要忘记一件事:财团并非一家独大。在鼓励经济上自由竞争的大前提下,我们很难设想一家经济实体能强大到一手遮天。只要存在对峙和博弈,就存在揭露真相的机会。即便这种揭露本身也许仅仅出自自私的目的而非公义,但客观上却将促进民主的讨论和自由的延续。 所以,民主、自由和社会制度从来都不是一个精美的、一经雕琢再无缺憾的艺术品,而是一个需要我们持续审视和不断修正才能进化的,活的系统。而法律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是引导并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使得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都享有发表意见的权利,而不是简单地通过禁止某些行为来达成立法者理想的某种社会形态。现实点说:你越是想接近完美,完美就会离你越远。这和我们古代的哲人们所追求的那种「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理想社会,根本是两个思维。
回应 2013-03-19 23:30 -
金钱不是言论,金钱就是金钱。但金钱的开支可以使言论得以实现,而且金钱开支经常是交流信息的必要条件,尤其是在政治语境内。法律如禁止金钱开支,则可以有效地压制该信息。 金钱,言论的引申…… 第二部分是从六个方面阐述积极自由的应用,所以看完这章之后,决定暂停,转看《言论的边界》。之后再继续下面的联邦制、隐私、纠偏行为、制定法解释、行政法。
2013-02-0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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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自由所指的不仅是免于政府强制的自由,也包括参与政府过程的自由。 参与政府过程的自由,应该就是积极自由的通俗讲法。 政府保障民主,法律保障权利,人民的积极自由从中调和。 首先,我们应当可以比较容易地将政府抉择之权威追溯至人民自己。其次,人民应当自己参与政府。最后,人民以及他们的代表必须有能力去行使他们的民主责任。 如果人民只是等着享受权利,忘却了自己的民主责任,以为一切都是政府和法院该做的事情...
2013-01-21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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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tage (2005)暂无评分 3人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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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fred A. Knopf (2005)暂无评分 4人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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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P UK (2008)暂无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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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关于积极自由的评论:
feed: rss 2.0
0 有用 雨果·布莱克 2019-08-14
我身边的布雷耶大法官的第三本著作!
0 有用 Blade King 2011-09-01
积极自由作为民主自治增量的一种解释进路,以目标和效果作为解释的方法,似乎前者更优先。但我怀疑这样的解释很容易脱离文本,因此就需要考虑到当下的价值观,使之不过于激进。另外,里面的案例很简略,涉及范围又广,好些木有看懂。。。
0 有用 [已注销] 2012-05-27
老汉来讲座时顺手翻了翻
0 有用 碎碎评评 2013-07-28
字字珠玑的小册子。本系列书的出版姑且算是江少数令人愉快的政治遗产。自由为纲,民主为器,宪法为盾。至于由积极自由进化为消极自由,此为大同治世。
0 有用 twopersons 2013-05-27
何帆推荐。这么薄一本书说清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宪法的应用和解释。字体很大,书后有相应英文索引,注释也多为引用。定价太低了,如果有可能希望能继续出。
0 有用 Payphone 2021-02-05
3.5.一本很不错具有洞见的小册子,陈述要强调“积极自由”(强调公民参与的社会政治)的宪法诠释书,不过例子过于短促,论述也因为历史与背景的不够了解有些晦涩,但是依旧能提供对于海洋法系中大法官行动的洞见。言论自由在于“促进人们对公共事物参与的热情”,联邦制度法律则在地方主义和世界主义中权衡,制定法解释则需要“尊重国会”的能动性,同时对原旨主义者的客观主义进行批评(不存在全然的客观)。“两千多年前,修... 3.5.一本很不错具有洞见的小册子,陈述要强调“积极自由”(强调公民参与的社会政治)的宪法诠释书,不过例子过于短促,论述也因为历史与背景的不够了解有些晦涩,但是依旧能提供对于海洋法系中大法官行动的洞见。言论自由在于“促进人们对公共事物参与的热情”,联邦制度法律则在地方主义和世界主义中权衡,制定法解释则需要“尊重国会”的能动性,同时对原旨主义者的客观主义进行批评(不存在全然的客观)。“两千多年前,修昔底德引用伯利克里的名言告诫他的雅典同胞们:‘在我们看来,那些不参与政治的人不能说是追求一己之私的人。而是说他是一位不属于我们这里的人。’”,此言以共勉。 (展开)
0 有用 闲书子 2020-11-22
布雷耶以积极自由作为宪法解释的一种方法论通过对言论等六个方面的论述诠释了宪法不仅应保障公民免遭政府的干预,更应当赋予公民自我参与的权利的观念。这本书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挑战斯卡利亚的宪法原旨主义,第三部分对原旨主义的回应更是精彩。化解法律,是司法官员的第一本能,形式论与实质论其实都各有利弊,目的论解释虽有助于实现实质正义,但其本身隐藏有纵容权力的倾向,毕竟严格解释法律比扩大裁量权更重要
0 有用 Ainy 2020-05-09
专题研究美国宪法中规定的法官解释权的专著,研究很深入、具体,理论联系实际,具体案例很多,翻译也不错,值得一读。pdf
0 有用 雨果·布莱克 2019-08-14
我身边的布雷耶大法官的第三本著作!
0 有用 Starry Night 2019-01-07
一本“导言”比“正文”更吸引人的作品。导言部分揭示了本书的主题:“当法院在解释宪法与制定法的文本时,他们应该更多地考虑到联邦宪法的民主性。”本质上是一种目的论解释。正文第一部分介绍美国宪法简史;第二部分的六个主题“言论、联邦制、隐私、纠偏行为、制定法解释、行政法”很吸引人,可惜篇幅短小,对于“民主性的解释”与具体案例的结合,只是点到为止,如能详细深入些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