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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民安主编的《名誉侵权的抗辩事由——事实真实公正评论绝对或相
对免责特权等对行为人名誉侵权责任的免除》介绍了英美法系国家的名誉
侵权责任抗辩制度,主要包括:名誉侵权的抗辩事由总论,事实真实的抗
辩事由,公正评论的抗辩事由,绝对免责特权的抗辩事由,相对免责特权
的抗辩事由,宪政保护特权的抗辩事由,等等。书中还提出:我国应借鉴
两大法系国家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的经验,加紧制定对行为人享有名誉侵
权抗辩事由的法律法规,以保护行为人尤其是作为新闻媒体的行为人的名
誉权不受侵害。
《名誉侵权的抗辩事由——事实真实公正评论绝对或相对免责特权等
对行为人名誉侵权责任的免除》内容新颖,资料全面,案例丰富,适合民
商法学界的专家、法官、律师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师生阅读,对我国立
法机关及司法人员也有参考作用。
张民安,男,1965年12月生,湖北黄冈市人。1994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精通英文,熟悉法文。曾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当代法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0多篇;出版专著《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公司法的现代化》以及《商法总则制度研究》;先后主编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1)”、“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2)”和“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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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民安,男,1965年12月生,湖北黄冈市人。1994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精通英文,熟悉法文。曾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当代法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0多篇;出版专著《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公司法的现代化》以及《商法总则制度研究》;先后主编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1)”、“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2)”和“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3)”;主编系列出版物《民商法学家》、《侵权法报告》和《21世纪民商法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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