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的装帧不错
怪的是2版2印,标明1-7000.。
止庵下了极大的考据功夫,注解引述资料极难得,作者取舍自有其道,笔法仿夫子著春秋,看后可给3星。
举例:
止庵说,鲁迅祖父科场案“交给苏州知府去查办,知府王仁堪想含糊了事,说犯人素有神经病,照例可以免罪。可是介孚公本人却不答应,公堂上振振有词,说他并不是神经病,历陈某科某人,都通了关节中了举人,这并不算什么事,他不过是照样的来一下罢了。”
张建智考证鲁迅祖父科场案,“苏州知府王仁堪(可庄)即是王世襄之伯祖。我因撰《王世襄传》,王老曾向我提供诸多王仁堪史料,如《王仁堪公行状》,生平如下:“王仁堪公(1849-1893),字可庄,一字忍安,号公定,福建闽候县人……光绪十七年辛卯(1891年)三月,赴镇江府任……光绪十九年(1893)七月,公调苏州知府,受代之日,士民遮道乞留。但公到苏,即病泄泻。十月十八日晚,赴江苏粮储兼分巡道约,在道署晚餐归,已亥时,初觉体不适,肚下涨,痛特甚,夜不能睡。至次(十九)日,痛更甚,汤药吐尽。延至次(二十)日时竟弃世。时光绪十九年癸已(1893)十月二十日子时逝世,享年四十五岁。”
王知府行状,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于《王苏州遗书》十二卷行世。由此可见,王仁堪由镇江至苏州,仅三月,暴病而逝,他不可能是鲁迅祖父科场案之审判官。原因有二:一是王到苏不久即病,与科场案审期时间对不上。另读《王仁堪传》,其一生为官清正、耿直,当年慈禧太后修颐和园,王直奏朝廷力阻(时年四十岁,见‘福州地方志编篡委员会’,1989年)。所以,若鲁迅祖父一案移至苏州,由他为主审官的话,或许不会如止庵《周作人传》中所云:“知府王仁堪想含糊了事,说犯人素有神经病……”说如此庇护之话。
鉴上小考,鲁迅祖父周福清(介孚公)科场案庭审,应在杭州。而苏州暂拘的,应是鲁迅祖父周福清之仆人陶阿顺。介孚公是杭州自首的,于时间尚后,故更不可能由王知府去亲审。此案后经杭州府知府、浙江藩臬两司(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会审,后定案。时间是十一月中旬(12月17日左右),周供认不讳。”
止庵下了极大的考据功夫,注解引述资料极难得,作者取舍自有其道,笔法仿夫子著春秋,看后可给3星。
举例:
止庵说,鲁迅祖父科场案“交给苏州知府去查办,知府王仁堪想含糊了事,说犯人素有神经病,照例可以免罪。可是介孚公本人却不答应,公堂上振振有词,说他并不是神经病,历陈某科某人,都通了关节中了举人,这并不算什么事,他不过是照样的来一下罢了。”
张建智考证鲁迅祖父科场案,“苏州知府王仁堪(可庄)即是王世襄之伯祖。我因撰《王世襄传》,王老曾向我提供诸多王仁堪史料,如《王仁堪公行状》,生平如下:“王仁堪公(1849-1893),字可庄,一字忍安,号公定,福建闽候县人……光绪十七年辛卯(1891年)三月,赴镇江府任……光绪十九年(1893)七月,公调苏州知府,受代之日,士民遮道乞留。但公到苏,即病泄泻。十月十八日晚,赴江苏粮储兼分巡道约,在道署晚餐归,已亥时,初觉体不适,肚下涨,痛特甚,夜不能睡。至次(十九)日,痛更甚,汤药吐尽。延至次(二十)日时竟弃世。时光绪十九年癸已(1893)十月二十日子时逝世,享年四十五岁。”
王知府行状,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于《王苏州遗书》十二卷行世。由此可见,王仁堪由镇江至苏州,仅三月,暴病而逝,他不可能是鲁迅祖父科场案之审判官。原因有二:一是王到苏不久即病,与科场案审期时间对不上。另读《王仁堪传》,其一生为官清正、耿直,当年慈禧太后修颐和园,王直奏朝廷力阻(时年四十岁,见‘福州地方志编篡委员会’,1989年)。所以,若鲁迅祖父一案移至苏州,由他为主审官的话,或许不会如止庵《周作人传》中所云:“知府王仁堪想含糊了事,说犯人素有神经病……”说如此庇护之话。
鉴上小考,鲁迅祖父周福清(介孚公)科场案庭审,应在杭州。而苏州暂拘的,应是鲁迅祖父周福清之仆人陶阿顺。介孚公是杭州自首的,于时间尚后,故更不可能由王知府去亲审。此案后经杭州府知府、浙江藩臬两司(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会审,后定案。时间是十一月中旬(12月17日左右),周供认不讳。”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