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的原文摘录

  • 社会对意识所拥有的绝对权力,主要不是由于他在物质上所特有的无上地位,而是由于它所赋有的道德权威。如果我们服从于社会的指令,那不仅是因为强大的社会足以战胜我们的反抗,而首先是因为社会是受到尊崇的对象。 一个对象,不管是个体的还是集体的,只要它在我们心中的表现赋有一种力,能够自动地引发或抑制我们的行为,而不计行为的任何利弊后果。 针对任何一种持有异议的企图,社会都将以谴责或者物质压迫的方式作出强暴的反应,这话总体现为激情迸发的共同决断,有助于强化它的绝对权威。简言之,当这种状态的舆论有了某种东西作为它的对象,每个个体对舆论的表现就从舆论的起源和诞生条件中获得了行动的权力,甚至那些以为自己并没有顺从舆论的人也是如此。 →舆论是所有权威之母。 在共同的激情的鼓舞下,我们在集会上变得易于冲动、情绪激昂,而这时仅凭个人的力量所难以维系的。等到集会解散,我们发现自己重又孑然一身,回落到平常的状态,我们就能体会出我们曾经在多大程度上超越自身了。 除了这种暂时性、间断性的状况之外,还有其他更为持久的情况,社会的这种强化作用能够让人们觉得社会更加重要,甚至通常会显得更加辉煌。 集体生活由于几乎完全集中于确定的时刻,它就能够获得最大的强度和效果,因而使得人们对他们所过的双重生活和他们所享有的双重本性都具有了更加积极的情感。 图腾形象…被置于场景的中心,也就变成了场景的代表。于是,人们所体验的情感就固着到上面,因为它是情感唯一可以固着其上的具体事物。它不断把这种情感带到人们的心中,甚至在集会解散后仍能唤起这种情感,因为图腾形象被刻在了膜拜法器上、岩石上和盾牌上,在集会之后仍然存在。凭借它,人们所体验的激情将永远保持并不断再生。……在仪典上,它是一切敬意的归指。世代更替,它却保持不变。它是社会生活的永恒要素。所以,人们觉得与之发生关系的那种神秘的力量就似乎是从中流溢出来的。 宗教力的双重性:自然的又... (查看原文)
    南风🌈 7赞 2019-10-21 10:35:48
    —— 引自章节:第二卷第七章 这些信仰的起源(终)
  • 事实上,一个人只有勇敢地面对痛苦,他的杰出之处才能明显地体现出来。只有克制自己的本性,反向而行,才能把自己提升到更加非凡的境界。 (查看原文)
    落棋 5赞 2013-06-24 23:35:18
    —— 引自第429页
  • 人类社会具有双重性质,有一部分纯粹是个人与自然的,而另一部分则是社会的。个人与社会之间形成二元对立结构,个人依赖社会,社会控制个人,两者之间具有明显的分界线。由于个人与社会是性质完全不同的实体,因此两者之间形成紧张的状态;社会要求个人压抑自己,并摆脱个人自然天生的思想与行为方式。 人类社会是超乎个人的特殊整体,它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相加的总和。社会事实和集体意识是把一群人组合成一个社会的背后的主要力量。没有社会事实和集体意识,社会是不能成立的。社会现象不仅具有独立性和集体性,还具有强制性.社会现象的基本特征是那种从个人身外作用于个人的力量,作用于个人意识的压力。社会的强制力压制个人,使个人服从于它.人们大多数的意念和倾向都不是他们自己本身造就的,而是来自社会压力,通过引导,影响,强迫而使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 原因有三方面: 第一、社会压力具有某种强迫的性质。 第二、社会压力具有一种未经人们认可就主宰人们的性质。 第三、社会压力是不知不觉中到来的,没有人们预先衡量的余地.这些都说明社会强制确实 来自个人身外,压迫个人,使个人不得不服从。 社会现象有两个部分: 一是基本部分,即关于思想,行为和感觉的现象,这些现象可称之为"动作状态"现象。这种动作状态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另外,社会还存在一些外在的,形态的现象,可称之为"存在状态"现象,如各地区的人口分布,居住环境,交通道路等。而"存在状态"对个人的强制和"动作状态"对个人的强制一样。 社会现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类: 从性质上区分,社会现象可以区分为普遍现象和例外现象两类;从形式上区分,可以把社会现象区分为规则现象(常态)和不规则现象(病态)两类任何社会现象均有其功能。社会的各部门(组成部分)是满足社会整体需求和必要条件的单位,其功能在于维持社会整体的正... (查看原文)
    Jamescc 4赞 2014-01-21 10:29:52
    —— 引自第277页
  • 通过举行仪式,群体可以周期性地更新其自身的和统一体的情感;与此同时,个体的社会本性也得到了增强。那些荣耀的纪念不仅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人们的眼前,也可以使人们体会到彼此的签署关系,使人们感到自己变得更加强壮、更有信心:如果一个人看到了如此遥远的过去重新回到了他的身边,如此宏伟的事物重新激荡着他的胸怀,他就会更加确信自己的信仰。这就是仪典的特征,它起着教导的作用。(p517) (查看原文)
    nididhyasana 3赞 2019-10-20 11:25:49
    —— 引自第512页
  • 当我们履行了仪式职责重新返回到凡俗生活中以后,我们的勇气和热情增加了,这不仅是因为我们与一种至上的能量之源建立的联系,而且也因为我们度过了一段不太紧张、自由随意的生活,我们的体力得到了恢复。(p526) (查看原文)
    nididhyasana 3赞 2019-10-20 11:25:49
    —— 引自第512页
  • 宗教表现是表达集体实在的集体表现。 仪式是在集合群体之中产生的行为方式,它们必定要激发、维持或重塑群体中的某些心理状态。 宗教现象可以自然而然的分为两个范畴:信仰和仪式。信仰是舆论的状态,是由各种表现构成的;仪式则是某些明确的行为方式。 所有已知的宗教信仰,不管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都表现出了一个共同特征:它们对所有事物都预设了分类,把人类所能想到的所有事物,不管是真实的还是理想的,都划分为两类,或两个对立的门类,并在一般意义上用两个截然不同的术语来称呼他们。 宗教本身会给他带来安全感,因为他相信宗教以其统辖自然的力量武装了自己。同样,宗教仪式也是帮助他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世界的手段。 P287 一般说来,社会只要凭借着它凌驾于人们之上的那种权力,就必然会在人们心中激起神圣的感觉,这是不成问题的;因为社会之于社会成员,就如同神之于他的崇拜者。实际上,神首先被人们认为是高于人自身的一种存在,是人的依靠。无论他是有意识的人格,如宙斯和耶和华,还是仅仅像在图腾制度中发挥作用的那种抽象的力,崇拜者都会认为自己不得不遵循由神圣本原的性质强加给他的那种特定的行为方式,他觉得他正在和这种神圣本原相沟通。而社会也给我们永远的依赖感,既然社会独有一种和我们个体不同的本性,那么它就会去追求同样也为其所独有的目标。可是,它不以我们为媒介就不能达到目的,所以它就会命令我们去协助它。它将我们本身的兴趣置于不顾,而要求我们自甘做它的仆人。它听任我们蒙受种种烦恼、失落和牺牲,而如果没有这些,社会就不可能有其生命。正因为如此,我们每时每刻都被迫屈从于那些行为和思想的准则,而这些准则,既不是我们所制定的,也不是我们所渴望的,有时候甚至违逆了我们最基本的倾向与天性。   但是,如果社会唯有通过物质的压制,才能从我们这里获得让步与牺牲,那么它在我们心灵中,就只能形成我们不得不屈服的物质力量的观念,而不是宗... (查看原文)
    vertigo 1赞 2012-12-15 01:48:31
    —— 引自章节:全书
  • 今天,概念只要贴上科学的标签,通常就足以赢得人们特殊的信任,这是因为我们信仰科学。但是,这种信仰与宗教信仰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我们之所以认为科学有价值,是因为我们依据它的性质以及它在生活中的作用,集体地形成了这种观念;这就是说,它表达了一种舆论状态。事实上,在所有的社会生活中,科学都是以舆论为基础的。 (查看原文)
    桑榆一叙 1赞 2016-03-30 14:25:05
    —— 引自第603页
  • 因为信仰不是别的,而是温暖,是生命,是热情,是整个精神生活的迸发,是个体对自身的超越。 (查看原文)
    魏公村里烤包子 1回复 1赞 2017-08-03 13:42:12
    —— 引自第578页
  • 任何积极膜拜都会面临这种矛盾的处境。一方面,所有神圣存在倘若接触了凡俗事物,其赋有的神圣性就会因此而转移;另一方面,如果神圣存在不能接触那些处在凡俗世界、不得不对其敬而远之的崇拜者,那么它的作用就没有了对象,它的存在也失去的理由。归根结底,任何积极膜拜都包含着名副其实的亵渎行为,这是因为,如果一个人想要与圣物进行交流,就必须逾越我们平常在两者之间设置的藩篱。(p463) (查看原文)
    nididhyasana 1赞 2019-10-11 15:26:43
    —— 引自第450页
  • 神圣存在只有在人们的心灵将其表现为生活着的存在时,它才存在。 如果要让人们以为这些神圣存在不再需要人的帮助了,那么表达这写神圣存在的表现就必须始终如一。但是这种稳定却是不可能的。事实上,神圣存在只有在共同的生活中才能形成,而共同生活基本上却是时断时续的。所以说,神圣存在也必然带有这种间歇性。 这样,我们便从另一个角度得知,神圣存在必然需要人的帮助。(p471) (查看原文)
    nididhyasana 1赞 2019-10-11 15:26:43
    —— 引自第450页
  • 诚然,物质上的供奉仅仅凭借其自身特性,是无法使诸神得到更新的;起到了这个作用的,乃是这些膜拜活动本身所伴随、所唤醒的精神状态。 实际上,这就是一种服务的交换,是神与其崇拜者之间的互相需要。 尽管神圣存在凌驾于人类之上,但它只能存在于人类意识之中。 对社会而言,神仅仅是它的符号表达,而没有个体就没有社会,一如没有社会也就没有个体。(p473) (查看原文)
    nididhyasana 1赞 2019-10-11 15:26:43
    —— 引自第450页
  • 只有将人们集中起来,社会才能重新使对社会的情感充满活力。(p477) (查看原文)
    nididhyasana 1赞 2019-10-11 15:26:43
    —— 引自第450页
  • 在这个救度过程中,他只能依靠他自己;佛教徒从来不需要感谢神,因为在他的修行过程中,他从来不企求神的恩惠。 佛教徒作为无神论者,根本不用考虑神是否存在。 (查看原文)
    埃里克姥爷 1回复 1赞 2020-08-18 17:22:17
    —— 引自章节:第一章 宗教现象和宗教的定义
  • 总有一天,我们的社会将会产生巨大的创造热情,那时候,新的观念将会涌现出来,人们也将会发现新的程式来引导人性。而当这个时代再次消逝的时候,人们便会自然而然地感到,他们需要在思想中一次又一次地再现这个时代,也就是说,他们需要往复有常地举行庆典,使这个时代的累累硕果永远活在我们的记忆之中。 (查看原文)
    淡泊乐梦 1赞 2021-03-28 21:45:11
    —— 引自章节:结论
  • 总有一天,我们的社会将会产生巨大的创造热情,那时候,新的观念将会涌现出来,人们也将会发现新的程式来引导人性。而当这个时代再次消逝的时候,人们便会自然而然地感到,他们需要在思想中一次又一次地再现这个时代,也就是说,他们需要往复有常地举行庆典,使这个时代的累累硕果永远活在我们的记忆之中。 (查看原文)
    智慧狗兔 1赞 2022-09-26 19:22:43
    —— 引自章节:结论
  • 首先,应该能在组织得最简单的社会中找到它;其次,不必借用先前宗教的任何要素便有可能对它作出解释。 (查看原文)
    羽高 2011-03-03 16:00:57
    —— 引自第7页
  • 'That being the case, we understand how reason has gained the power to go beyond the range of empirical cognition. It owes this power not to some mysterious virtue but simply to the fact that, as the well-known formula has it, man is double. In him are two beings: an individual being that has its basis in the body and whose sphere of action is strictly limited by this fact, and a social being that represents within us the highest reality in the intellectual and moral realm that is knowable through observation: I mean society. In the realm of practice, the consequence of this duality in our nature is the irreducibility of the moral idea to the utilitarian motive; in the realm of thought, it is the irreducibility of reason to individual experience. As part of society, the individual naturall... (查看原文)
    [已注销] 2011-07-14 09:45:11
    —— 引自第15页
  • 宗教总是试图用理智的语言来转述现实,它在本质上与科学所采用的方式并无不同之处;两者都力图将事物联系起来,建立它们的内部关系,将它们分类,使它们系统化。我们甚至已经看到科学逻辑的基本观念是起源于宗教的。 (查看原文)
    桑榆一叙 2016-03-30 14:18:57
    —— 引自第592页
  • 换言之,科学与道德都意味着个体有能力超越自身特有的观点,过一种非个人的生活。事实上,这无疑是所有思想和行为之高级形式的共同特点。 (查看原文)
    桑榆一叙 2016-03-30 14:30:37
    —— 引自第611页
  • thus it does not satisfy the conditions demanded of a scientific hypothesis. More than that, the categories of human thought are never fiexed in any one definite form; they are made, unmade and remade incessantly; they change with places and times. On the other hand, the divine reason is immutable. How can this immutability give rise to this incessant variability? (查看原文)
    ω 2019-03-09 14:25:35
    —— 引自章节:Subject of our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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