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时刻》的原文摘录

  • 应该指出,缺乏一部真正体现人民制宪权的现代宪法,这确实是一个遗憾,也正因为此,第一共和国的历史才充满了政治暴乱、军事内战、军阀割据和独裁专制 (查看原文)
    千船 1回复 1赞 2015-08-17 13:38:44
    —— 引自章节:一 中华民国肇始之宪法创制
  • 革命党人创始之初倡导的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他们心中的“中华”主要指的是汉族。后来革命党人受到朝野立宪派的影响,修正了狭隘的汉族主义民族观,提出“五族共和”的建国思想,但《临时约法》使用的是“中华人民”,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使用的是“中华民国人民”等词语,“中华民族”并未进入国民党的宪法。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虽然中国共产党也强调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在各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使用了“中国各族人民”等词语,但作为一个政治性的词语概念,“中华民族”至今仍然没有进入中国的现行宪法。 (查看原文)
    千船 1赞 2015-08-17 14:00:40
    —— 引自章节:一 中华民国肇始之宪法创制
  • 显然,这份诏书不仅仅是单方面的被迫退位,而是一份双方都接受并具有约束力的建国契约,具有宪法性法律的意义,即通过这份诏书,一举证成了基于民心的人民共和国之宪法性的根基。 (查看原文)
    千船 2015-08-27 12:48:41
    —— 引自章节:中国版的“光荣革命”
  • 大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现代国家是如何塑造出来的?第二,现代国民是如何塑造出来的?这两个问题是根本性的宪法问题,关涉作为现代政治的“中国”이这个共和国宪制枃造的本性,以及作为“中华人民””这个共同体主体资格的本性,它们是如何在宪法中表述的以及宪法是如何以此来塑造现代中国的;第三,这里又必然涉及两个相关性的宪法问题,一个是现代中国与旧传统帝制的关系,另外一个是现代中国与外部列强(作为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西方现代国家)的关系。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现代中国的宪法所必然面对的根本性问题,是纲领性的宪法问题,在此之下,有所谓常规性的宪法问题,即贯穿中华民国数部宪法(包括临时约法、宪法草案等)的所谓总统制与内阁制、中央政府与地方自治、政党组织与国会选举等诸多引发争议的宪法问题。上述这些问题固然是法问题,但我认为它们不是建国时刻或制宪时刻的根本性问题,套用卡尔施米特的一对宪法概念它们只是属于“宪法律”性质的问题,不属于“宪法”问题。9 应该指出,“中华民族”从其创生至今依然是一个政治上尚未走向成熟的民族,一个对于其民族精神,尤其是其民族的公共精神,或曰共和立宪精神,严重缺乏政治自觉的民族。惟其如此,这个民族才会在一百年来的国家建设中屡屡重蹈覆,一步步陷人革命激进主义的泥潭。在当今的语境下,我们要和平地致力于国家建设,就必须回到现代中国的历史源头,去发现第一共和国的“立宪时刻”,发现这个非常时期的真实“宪法”以及宪法精神。 (查看原文)
    老了的老豹子 2020-12-14 15:09:02
    —— 引自章节:一 中华民国肇始之宪法创制 / 5
  • 我认为中华民国之宪法,或中华民国创制之“立宪时刻的宪法,乃是由一组宪法性法律所共同构成的,更准确一点说,所谓组宪法性法律,就是《临时约法》和《清帝逊位诏书》两个宪法或宪法性法律文件,它们作为姊妹篇共同构成了中华民国“立宪时刻”之宪法,它们才是作为民国始之立国根基的根本法。* (查看原文)
    老了的老豹子 2020-12-14 15:11:17
    —— 引自章节:一 中华民国肇始之宪法创制 / 5
  • 但如果从更为广阔的历史视野来看,其实它们之间只是方式方法的不同,而建设一个新中国一一现代宪制中国的最终目标则是一致的。如果就理想状态来看,我认为这种改良主义的、保守革命的君主立宪制道路不失为迈向现代中国的一条稳妥之路,它要比革命党人的极端革命道路,少去无尽的血腥、暴虐和无辜者的死亡,是中国古今之变的政治大变革中一条代价最小的道路。遗憾的是,这条道路就其现实状态来看,并没有走通。清王室接受立宪改革不但是被动的,而且也是虚假的,这个王朝帝制在经历了辉煌的不世之功之后,晚期趋于没落,日渐蛮横和猥琐,已经没有多少自我更新的精神元气。在慈禧去世之后,后继者们更是在风起云涌的社会变革中六神无主,毫无主动担当的勇气。因此,迫于形势所推出的预备立宪大纲,不但没有缓解乃至解决政治变革的问题,反而激化了满汉对立,重创了朝野改革者的心意,把众多原先主张君主立宪的支持者们推向革命党人一边。 (查看原文)
    老了的老豹子 2020-12-15 08:38:31
    —— 引自章节:2.从《十九信条》到《清帝逊位诏书》 / 52
  • 虽然从文本内容来看,《十九信条》不失为一部优良的宪法性法律文件,但它却是没有权威效力的,颁布之后旋即就被辛亥革命的浪潮所中断,从这个角度来看它最终仍然是一纸具文。也许有论者以《十九信条》不过是清王室为保持垂亡的封建王朝而玩弄的立宪骗局,因而从动机论的角度贬低它的宪政意义,对此,我认为古往今来任何一种政治改革都难免有被动性因素,没有危机就没有改革,尤其是关涉古今之变的王朝政治之变革,而且还关联种族畛域问题,所以,动机上的被动与主动与否,不是君主立宪问题的攸关点。关键还在是否实施,即便是被动的立宪,如果是真切而富有成效地实施了,这个宪制依然是优良的制度。《十九信条》之悲剧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中华人民”的悲剧,即在波诡云谲的历史长河中它生不逢时,颁布没几日,就随着偌大的清帝国在一瞬间倒塌,因此这个文本上堪称十分优良的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性文件,转眼化为历史的遗迹。如果没有发生辛亥革命,中华帝国遵循这部信条的宪法精神演进下去,未来的中国将是怎样的,其宪制前景又将是如何?但如果没有武昌起义前后革命党人的艰苦奋斗、浴血奋斗,又何以可能产生如此这般的《十九信条》呢?历史不能假设,但历史研究需要有假设的勇气,它使我们知晓:人世间的事务,尤其是政治、宪政,其功败垂成除了担纲者的激情(包括勇毅与意志)、理性(尤其是审慎理性),还有天意。 (查看原文)
    老了的老豹子 2020-12-15 08:52:54
    —— 引自章节:2.从《十九信条》到《清帝逊位诏书》 / 52
  • 从当时的情势来看,武昌起义之后尤其是在南北议和之后,清帝 国土崩瓦解,清室已经丧失了统治权力,其垮台当无疑义,这一点清室 上下和土绅百姓都很清楚。但我为什么在此还要说在这个“立宪时刻” 清室仍然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占据重要的地位,并面临着一次政治 决断呢?关键不在于其客观上的生死,而在一个“理”字,即国家法统 的转换,究竟是采取一种颠覆性的破旧立新,还是和平主动的逊位禅让 这个问题关系着中华民国这个现代共和国的立国之本。我们看到,在这 个问题上,清王室所作出的决断是光荣的、勇数的和意义重大的,尽管 百年来,清朝统治专制蛮横,罪孽深重,劣迹斑斑,但在其退出历史 舞台之时,却能够以这样的方式“光荣”退位,为未来的“中华民国” 和“中华人民”留下一笔丰厚而富有生命力的遗产。我要说清室以这种 方式参与了第一共和国的构建,不啻为一场中国版的“光荣革命”,即 以自我和平逊位的方式参与到革命建国和人民制宪的宪法主题之中,以 自己形式上的死亡,与这个国家和民族共同赢得新生,同时也昭示着自 己并没有真正死去,没有被历史之手丢弃到历史垃圾堆里。依据时下众多论者的轻薄之见,当时袁世凯居心测、精于弄权,隆裕皇太后以及幼帝溥仪,孤儿寡母,无所依靠,在诓骗和威逼下,战战兢兢,为了保全性命,勉强而被迫地同意退位。也许实际情况大致如此,但我要指出的是,所谓历史的实情只是一个方面,甚至是一层表面现象,而它们背后所蕴含着的可能是更为重大的历史真实,就这份《清帝逊位诏书》的颁布来说,症结就是如此,至于诏书是由何人代为拟写,清帝和太后处于何种情势下的迫不得已、理智懵懂,等等,其实已经不甚重要了,我们岂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查看原文)
    老了的老豹子 2020-12-15 09:12:39
    —— 引自章节:1.《清帝逊位诏书》之颁布 / 71
  • 相比之下,中国古今大变局中的这个清帝逊位以及逊位诏书,其历史地位和宪法性意义并没有受到广泛重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中国版的光荣革命失败了。之所以会如此,维系这个逊位诏书的政治勢カー一中国的资产阶级缺乏独立自主性,没有强有力的实力作后盾,而英国的光荣革命,支持其王室复辟的社会政治カ量是强有力的新兴资产阶级,从这个阶级论的角度说中国新兴资产阶级是软弱的也有一定的道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我这里所说的软弱,指的是在支持和维护逊位诏书所蕴含的宪法精神的软弱,而传统教科书所谓资产阶级的软弱,与我的含义恰恰相反,指的是缺乏彻底扫荡清帝为代表的封建专制主义的软弱,以这份狗尾续貂的逊位诏书。 (查看原文)
    老了的老豹子 2020-12-15 09:27:22
    —— 引自章节:A.中国版的“光荣革命” / 83
  • 已经明确规定了上述内容,并且具有着宪法性的意义。但是,两次复辟 却将这个原本在共和国之政治基础上的具有着伟大前景的传统文化事业底掉了,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文化的悲衰。袁世凯、张勋的复辟固然是对中华民国之法性法律的青叛,但中华民国中的革命激进主义也好不到哪里,他们在反对帝制复辟的斗争中,并没有保持中道,以中华文明为根本利益,以和平、正义之活的宪法精神为反复辟的指导原则。那些激进的中华民国的所谓捍卫者,他们大力蛊惑起人民的革命激情,以所谓痛打落水狗的精神,将逊位帝制的尊荣一扫而光,彻底荡平。最后,当军阀冯玉祥用刀枪把逊位清帝赶出故宫之时,这件标志性的武力行为不但严重违背了逊位诏书的宪法性法律,而且也斩断了中华民国与传统帝制之间曾经通过逊位诏书所发生的契约性联系,斩断了两个政治体之间的最后脐带,把这个王室所可能维系的传统文明之尊仪和光荣一起彻底消灭了 (查看原文)
    老了的老豹子 2020-12-15 09:48:18
    —— 引自章节:B.“袁世凯条款”与帝制复辟 / 105
  • 但是,正像这份逊位诏书的正文只能被视为一份具有宪法性法律性质的宣言性文件,而不能被视为一份标准的宪法一样,三个优待条件尽管作了三种分类性质的区分,并具体规定了一些相关条款,但也仍然不能把它们视为=份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文件,因为它们制定得还是较为笼统、宽泛和难以操作。其实,中外历史上在一些重大的历史转折关头都出现过类似的具有原则性的宪法性文件,它们的文字都很笼统、模糊,甚至相互抵牾,看上去难以操作,因为人类的政治史往往会有一些偶然性的突发事变,时间与机会以及当事人的性格及决断都是难以预计和测度的,而这恰恰是历史的魅力所在,也是一个有关政治的从非常时期到日常时期之转变所要面对的问题。辛亥革命和清帝逊位时期从政治宪法学的视角来看属于中华民国的“立宪时刻”,因此,对于这个时刻所创制的宪法制度有一个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的转型,说到三个优待条件,其具体的宪法蕴含,要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政治势力的相互博弈以及妥协性的和解并转化为一种具体的制度安排,オ能成为例行化的可操作性的法律文件。在不同的国家,诸如此类的例行化的法律实践是不同的,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通过司法判决的先例制度予以解决,大陆法系国家,则主要是通过制定具体补充性条款加以解决,总之,从西方现代国家的法治经验来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立宪时刻的宪法性法律只有在日常法治的运作中才能获得较为妥当的解决。 (查看原文)
    老了的老豹子 2020-12-16 08:35:15
    —— 引自章节:C.三个优待条件及宪法与文化蕴含 / 116
  • 历史不堪回首,对于上述三次涉及逊位诏书的重大事件,我们已经不能简单地用对与错予以应对,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关乎个现代的中华民国之人事与天命问题。本文试图从逊位诏书中发现和挖掘中华民国肇始之际的制宪建国之精神,并且揭示蕴含其中的由两种量所熔铸的“革命之反革命”的宪法精神,无非人是为了对我们今天的政治有所警示。当然,这个已经恍若云烟的中中华民国肇始之宪制及其精神,并非完备良好,哪像英国之光荣革命那样令人庆幸?在我们的第一共和国,两种制宪力量并没有完成良性地结合,革命的激进主义占据主导一一竟效法苏俄,创建党国体制,而保守主义的军政旗手一一袁世凯最终也是包藏祸心,搞起洪宪帝制,看来悠悠天命注定了两种力量之领人物终究缺乏一种像华盛顿、林肯那样伟大的心灵,致使这场穿越古今之变的政治大变局在开了一个好头之后,旋即入深泥潭,所谓中国版的“光荣革命”之最终失败,看来也是极其无奈的事情 (查看原文)
    老了的老豹子 2020-12-16 08:51:53
    —— 引自章节:C.三个优待条件及宪法与文化蕴含 /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