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因少而态度改变多
诱因应该刚刚足以获得依从,但却不足以作为能够证明态度—行为不一致性的合理性的一个额外认知元素。用于解释为何从事与态度相矛盾的行为的理由越少,认知不协调的程度就越高。简而言之,当询问一个人为什么会做出这一矛盾行为时,高认知不协调的个体应该不能利用情境变量来证明它的合理性。因此,如果没有任何可被确认的外因,那么肯定是自身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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