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物性质和塑造手法
Dogblessyou
在读 西方叙事学
一、“功能型”人物观 把人物当作一个叙事功能、当作情节的产物,对人物进行抽象化,完全不考虑人物的性格和思想。 聚焦于人物行动,重视行动对故事结构的意义。 方法:语言学模式,以动词为中心,提倡构建一种普遍适用的“叙事语法”。
结构主义叙事学家 1. 普罗普 2. 格雷玛斯 3. 罗兰·巴尔特:再次回到语言学,对人物进行更清晰的分类
巴尔特强调指出,叙事作品在对行为主体(主语)或客体(宾语)加以详细说明之前并不会对行动进行分类,而合理的做法应该是把行动项看作一个纯语义素。 引自 第一节 “功能型”人物观 二、“心理型”人物观 传统小说批评关注人物本身。 作品中的人物是具有心理可靠性或心理实质的(逼真的)“人”,而不是“功能”。 承认人物的语言属性,从似真效果角度关注人物的“人格”特征。 强调以主要人物作为故事主线,关注人物关系结构,提倡根据人物与情节发展关系的轻重对人物进行分类(主人公、次要人物、主要人物……)。
1. 福斯特:人物是“人(people)”。小说家运用叙述技巧使人物首先在外部行为方面具有真人特征(如,生、死、饮食、睡眠)。 福斯特对人物心理似真性的高度重视,主要是从读者立场进行考虑的。
如果小说艺术把人物外部行动作为叙述的主要对象,那么,就小说与读者的关系而言,这样的小说只能满足读 者粗浅层次上的好奇心,而真正优秀的作品则必然通过描述人物内心世界的丰富与矛盾揭示虚构人物与现实人物之间的类比关系,也只有这样的小说才能将读者的好奇心提升到审美层面的艺术欣赏。 引自 第二节 “心理型”人物观 分类:扁平人物(flat character)& 圆形人物 (round character)
2. 哈维:提出“陪衬人物”(foil):属于主人公和社会环境之间的一个中介,通常和主人公在认知能力、性格方面构成一种对照;也可以是映衬主人公性格的一个参照对象。陪衬人物还可以引导读者对主人公尚不能明白的某种“陷阱”予以注意。
三、里蒙—凯南:直接塑造法(direct definition)与间接塑造法(indirect definition) 1. 直接塑造法 采用直接向读者点明人物特点的形容词、抽象名词、喻词勾勒人物主要特征的叙述方法。 这种叙述方法具有不容置疑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在话语形式方面虽然显得简明扼要,但过于笼统,因此,现代小说家们更青睐于间接塑造法。
2. 间接塑造法 指未经叙述者阐明,需要读者仔细推测的人物塑造手法。 通过具体手法对人物形象进行多维度描述,包括对人物行动、语言、外貌、环境的描写,以及通过人物关系来映衬人物性格。
如果是叙述者借用人物眼光对另一人物形象进行描述,那么,这种形象则可能带有观察者的主观理解与判断。或者说,关于人物的描述可能是观察者的某种投射。 这种方法的意义并非仅仅在于展现被观察对象的外貌,而且也是为了强调观察者的主观判断或主观倾向。小说家让人物揽镜自照的手法也属于这一类。 引自 第三节 直接塑造法与间接塑造法 ①关于人物行动的叙述 将人物性格特征进行了形象化处理,使得某些行为成为人物性格的标志性特征,让读者有一种亲临其境的感受,加深了读者对人物基本特点的印象。 ②关于人物语言的叙述 ③关于人物外貌的叙述 ④关于人物所处环境的叙述
3. 两种方法往往同时被采用。 假如直接法为读者提供了人物的总体印象,那么,间接法则是为了加深印象提供的有效证据。
作为一种常规现象,小说中的人物通常伴随着故事情节发展产生性格变化。强调人物个性发展与故事情节变化在很多叙事作品中是两个互为结构的有机体,一方面,作为行动的发出者,人物在故事情节中承担特定的功能;另一方面,随着情节发展,人物性格发生变化。 引自 第三节 直接塑造法与间接塑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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