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之暴政二
大部分神经症的障碍,甚至于对最艰辛的努力控制也会发生抗阻作用。意识的努力对于抗忧郁、抗工作上根深蒂固的禁忌或抗消耗性的白日梦简直是一筹莫展的。大家都会以为那些在精神分析中已得到某些心理方面认识的病人,这些问题会得以清除。然而思想之清晰并无法影响“我应该能够掌控它”的看法,结果他会因更忧郁等而痛苦。因为显而易见的,除了他原有的痛苦感觉外,他缺乏了万能的感觉。有时分析师可在开始时了解这个步骤,而防患于未然。
因此一个已显露出有白日梦症状的病人,当她详细地揭穿了它是如何诡谲地影响了她的大部分活动时,她会开始了解它的害处——至少了解它是如何耗竭她的精力。下次她会因为白日梦仍旧存在,而感到有点犯罪感与歉意。
了解了她对自己的“要求”后,我个人相信人为地中止那些白日梦既不可能又不明智,因为我们可以确信那些白日梦在她的生活中也具有重要的功用——这我们会渐渐了解的。她感到病情好了不少,于是告诉我她已决定中止这些白日梦,但因为她过去未能如此做,所以她觉得我必定会厌弃她。她已把对自己的期望投射在我身上。
许多在精神分析中所发生的失望、暴躁或恐惧的反应,主要是由于病人感到自己无法立即除去困扰的问题,而非由于病人已经发觉到困扰自己的问题所致(而分析师易于如此假定)。
因此,“内心的指使”虽然对维持理想的形象而言,比其他方式更为激进,但像其他方式一样,其目标不在于真实地改变,而在于求迅即的与绝对的完美。他们力求使缺点消失,或力求使其出现,一若得到一特殊的完美之物似的。
就如上例,如果内心的需求被外移时,这就显得特别清楚。于是一个人的现实状况,甚至于他为之痛苦的一切,都变得无关紧要,只有能让别人看到的方会使他产生强烈的忧虑:如在社交场合中的手抖、脸红、别扭。
因此,“应该”缺乏对真正理想的道德真诚,譬如,在它们掌握中的人们,无法为迈向更诚实而奋斗,但却被驱策去渴求“绝对”的诚实——这总是何其遥远的,大约只能由想象中获得吧。
充其量,他们只能完成一种行为主义式的完美,就如赛珍珠在《女人阁》一书中所描述的吴夫人的性格一样,这是一个女人的完美典型,她似乎永远在实行、感觉、思考正当的事情。这种人的外表不需说,是最虚伪的,当他们突如其来地患上广场恐惧症或机能性心脏病时,他们自己便感到无比的昏乱。他们会自问,这怎么可能呢?他们已完美地支配了自己的生活,已是班上的领导者、组织者、结婚伴侣或父母亲的完美典型。最后,他们必定会遭遇无法以平常的方式过活的情况,而且,由于没有任何方法可用来对付此种情况,他们的平衡性便被打破了。
分析师在逐渐熟悉病人并发现病人在极大且多种的精神压力下运转,会惊异于他们可以维持至今而没有遭到重大挫折。
对于“应该”的性质我们感觉出得愈多,则我们愈能清楚地了解,“应该”与真实的理想或道德标准间的差异并非是量的差异而是质的差异。它是弗洛伊德最重大错误中的一项,大体而论,他将“内心的指使”(他已经发现这类的现象而且将之描述为“超我”)当作是道德的组成元素。
但实际上,首先他们与道德问题的关系就不太密切,为求道德完美的“指使”,在“应该”中确实是担任了显著的角色,原因很简单,因为道德问题在我们生活中是重要的。但我们不能将这些特别的“应该”与其他的分开,正如“坚持”,通常系由潜意识的自大而定,如“我应该能避免掉星期天下午的交通拥挤”或“我应该不经辛苦的训练或工作就学会绘画”。我们一定还记得有很多需求显然地都缺乏道德的托词,其中有“我应该能逃避任何惩罚”“我应该永远胜过他人”,以及“我应该永远有能力向别人报仇”。
只有将焦点集中于事情的全貌上,我们方能得到针对道德完美的“要求”的正确看法。就像其余的那些“应该”,它们弥漫着自大的心理,目的在于增加神经症患者的荣誉而且使他变得“神圣”。
就此意义而言,它们算是正常的道德奋斗的一种神经症式的赝品;倘若个人能再发现出此种赝品所具有的“潜意识的欺骗性”(此种特性,是使污点消失所必备的),则必会认为它们是“邪恶的”而不是“道德的”心理现象。为了要使病人具有“再定向”的能力,而能从骗取信任的世界中转入真正的理想的发展中,这些区别更须弄清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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