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民法解释学概述
如兄弟俩合伙买一所房屋,各住一半,但登记在老大的名下,产权证上是老大ー个人的名字,实际是兄弟二人合伙购买,实际是共有。兄弟二人在世的时候,没有发生纠纷。但到第二代、第三代的时候,发生了纠纷。这个时候老大的儿子或孙子,因为产权证是老大的名字,认为当然属于老大的所有权,要把老二的儿子孙子驱逐出去,请求法院判决强制老二的儿子、孙子搬出。 引自 第一讲民法解释学概述 值得研究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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