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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很多论著讨论了杜维明所谓的“政治儒家”,“政治儒家”指的是它对的等级制社会关系的推崇,将君王放在最高位,其下是一个由士大夫阶层构建的精微而集权的官僚系统。这一政治结构被认为是整体中国人的“超级家庭”,而君王和籽岷的关系就如同父亲对子女。在这一体制中,通过各级科举考试实现选贤与能,借此让优秀人才进入官僚系统,但社会期望考生达成的理想状态是精通儒家经典的士大夫形象。君子知礼,即懂得遵照一套繁复而精致的礼仪规则行事,而这一形象与现代企业家相去甚远。君子向往安逸而非辛苦工作,靠抽租取得收入,视自己为儒家传统的卫道士而不去做创新的工作、在传统的等级制的儒家社会中,商人是不受尊敬的。如果一个商人的家庭发迹,那么儿子们不会期望接受父亲的生意,而是要通过科举考试步入仕途。许多商人不会再投资,而是将商业所得投入田产,因为后者会给他们带来更高的社会地位。 在20世纪上半叶,关于儒家思想对经济的影响出现了大量的负面评价,这些评价部分源于这一正统思想的政治内涵被认为是整个文化的核心。不过,现在已完全不见儒家政治的踪影了。中国最后一个王朝在1911年被推翻,帝国官僚体制被废除。虽然后来各路军阀和政治人物被拿来与君王做比,但帝国体制已然入土,毫无死灰复燃的可能。政治儒家所支持的社会等级也同样被清除。在中国大陆,旧有的社会阶层在革命完成之后被武力瓦解,而在台湾地区,则是被成功的经济发展所蚕食。在其他海外华人群体中,传统的中国政治体制无法通过本就非常同质的商人和小商业主群体而得以移植。例如,在新加坡等华人社会,企图通过恢复某种儒家政治,来将它所特有的“柔性威权”合法化,但这些努力都太嫌牵强了。 引自 第9章 “布登勃洛克”现象 不管如何,中国儒家思想的真正内涵从来不是政治性的,而是杜维明所谓的“儒家个人伦理”。这一伦理教育的核心是,将家庭神化为所有社会关系中的最高者。对于家庭的责任高过其他责任,高过对君王、上天以及其他任何现世或神圣权威的义务。 在儒家所谓的“五常”(五种主要的社会关系)中,父子关系最为关键,因为它确立了“孝”这一道德义务,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德目。儿童在所有文化中都被教导服从父母权威,但在传统中国,这一点被推行到极致。即便成年之后,儿子对于父母的愿望都有义务服从,在他们年老时给予经济支持,在他们死后祭奠他们的魂灵,此外,还有义务延续家族血脉,令列祖列宗的香火不致断绝。在西方,父亲的权威需要与其他若干角色竞争:包括教师、雇主、政府,最后是神。在例如美国这样的国家,挑战父亲权威作为一种成年礼已然制度化了。在传统中国,这是不可想象的。在那里,没有类似犹太教及基督教概念中的神权或更高法律来允许个体反抗家庭强权。在中国社会,对于父母权威的服从类乎神圣行为,而且没有任何个体良知之类的概念来促使个体发起反抗。 引自 第9章 “布登勃洛克”现象 福山作为一名研究广域范围内社会学的研究者,其并非中国汉学传统的研究专家,故其上述论断完全是一种跟随大部分观点随波逐流的判断。中国传统对于家庭的所谓“孝”或反抗并非一种神圣化了的或者完全被打压的传统习惯,而更应被认为是社会关系中的组合体,子女和父母的更类似于配合与指导的角色。父母为孩子安排好其人生规划,如长子继承父亲爵位,次子去经商。中国人的智慧恰恰体现在这里,多元化的发展保证家庭血脉的延续。福山将中国传统与犹太教及基督教中允许个体反抗家庭的进行对比,完全是偷换概念。因为家庭的习惯与神权抑或更高法律完全是两种范畴,不能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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